"社會工作督導" 修訂間的差異
CYUT9629031 (對話 | 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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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性督導的任務 | *行政性督導的任務 | ||
1個案量的管理:如交付新個案;檢查記錄表格是否正確或完成;個案量是否平均或可以負荷等。 | 1個案量的管理:如交付新個案;檢查記錄表格是否正確或完成;個案量是否平均或可以負荷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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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組織的維護:如決定文件記錄的程序;決定機構的年度重點工作,監督與協調團隊工作的運作等。 | 3組織的維護:如決定文件記錄的程序;決定機構的年度重點工作,監督與協調團隊工作的運作等。 | ||
− | + | 4社區的聯繫:與社區機構討論服務計畫;參與社區團體,以發現新服務的可能,及達成機構目標等。(李增祿,P.2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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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性功能督導並不是指行政工作,而是指工作人員面臨行政上的問題時,所提供的一種督導。行政性督導就像督導者與被督導者之間溝通橋樑的協調者,有了它機構才能提供好的服務品質。此外,督導者有責監督、評估和分配適當的工作給予被督導者,並讓被督導者明白其職責而減低他們所產生的負面影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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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探討他們如何介入以及介入的結果為何 | 4探討他們如何介入以及介入的結果為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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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新進社工員對自己的表現感到沮喪、不滿意、灰心或因為案主的遭遇對工作者產生壓力和煩惱,轉而對工作有厭倦感時,督導者應幫忙紓解其壓力和給予支持、肯定、讚賞、鼓勵,使受督導者提升信心、工作士氣及潛能的發展。讓工作者更有動機工作即是支持性督導所需發揮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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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性、教育性、支持性督導功能可能有其各自的顯著性,但在很多情境裡,它們彼此間也有重疊的可能,並將三種督導方式交互使用。Hawkin & Shohet將督導實際運作的焦點及其所展現的功能說明如下:(黃源協,P.394) | ||
+ | *提供規律且定期的空間,讓被督導者對其工作的內容與過程有反省的機會。 <教育性> | ||
+ | *在工作內發展理解力和技能。 <教育性> | ||
+ | *獲得與工作有關的訊息和其他的觀點 <教育性/支持性> | ||
+ | *獲得內容與過程的回饋 <教育性/支持性> | ||
+ | *對做唯一個「人」和「工作者」的確認和支持 <支持性> | ||
+ | *確保做唯一個「人」和「工作者」,不會讓他獨自地去擔負不必要的困難、問題和設計 <支持性> | ||
+ | *有探究和表達個人因工作所引起之困擾、再刺激、轉移/反移轉的空間 <行政性/支持性> | ||
+ | *較佳地規劃和使用他們個人和專業的資源 <行政性/支持性> | ||
+ | *確保工作的品質 <行政性> | ||
+ | (Hawkin & Shohet,1989,P.43/黃源協,P.395) | ||
+ | ===調解性功能(mediation function)=== | ||
+ | 行政性、教育性、支持性功能督導有助於描述一般督導的任務,並釐清督導者的責任,但它們並非能適用所有不同的情境,特別是涉及到各人和體系間的互動。因此,Shulman(1991,P.20)從一種工作者和體系互動的觀點,認為督導的功能性角色或許可被稱之為「調解」(mediation),及調解工作者和體系間的關係。(黃源協,P.3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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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類型== | ==督導類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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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參考文獻== | ||
− | *助人專業督導,Peter Hawkins & Robin | + | *助人專業督導,Peter Hawkins & Robin Shohet原著,王文秀、李沁芬、謝淑敏、彭一芳合譯,民92年,學富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 | *社會工作管理, | + | *社會工作管理,黃協源,1999,揚智。 |
− | * | + | *社會工作管理,沙依仁、江亮演合著,2004,五南 |
+ | *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萬育維,2001,雙葉 | ||
+ | *社會工作概論,李增祿,2002,巨流 |
於 2007年12月23日 (日) 04:33 的修訂
此條目尚有其他的版本,請參考「歷史」之2007/10/14版本 |
社會工作督導是一個基本的工具,由機構指定的督導,以個別或是集體的方式協助員工具有能力,並以確保實務品質的標準。督導的目標是以工作手冊為基礎,協助受督導者能勝任而有效的執行他們的工作職務。督導的過程是由定期安排的督導會議實踐督導的任務。在這個互動過程中,受督導者是壹個主動的參與者。(社工督導 2000 Allan Brown and Iain Bourne著 郭玲妃譯)
3 現在我們多用「一」。
目錄
督導原則
督導者的條件與受督導者的學習型態
督導功能
行政性功能(administrative function)
- 行政性督導的任務
1個案量的管理:如交付新個案;檢查記錄表格是否正確或完成;個案量是否平均或可以負荷等。
2監督社工者:如評價個案安置和服務的需求;評價個案計畫是否符合機構政策等。
3組織的維護:如決定文件記錄的程序;決定機構的年度重點工作,監督與協調團隊工作的運作等。
4社區的聯繫:與社區機構討論服務計畫;參與社區團體,以發現新服務的可能,及達成機構目標等。(李增祿,P.241)
1工作人員的招募與選擇
2工作人員的指派與分配
3工作的授權與計畫
4工作的監督,檢討與評鑑
5工作的協調與溝通
6機構政策與行政程序的遵守與執行
7機構與服務對象,機構與社區間的協調聯繫
8機構行政部門與社會工作人員之協調聯繫(萬育維,P.138~139)
行政性功能督導並不是指行政工作,而是指工作人員面臨行政上的問題時,所提供的一種督導。行政性督導就像督導者與被督導者之間溝通橋樑的協調者,有了它機構才能提供好的服務品質。此外,督導者有責監督、評估和分配適當的工作給予被督導者,並讓被督導者明白其職責而減低他們所產生的負面影響。
教育性功能(educational function)
督導者在新進社工員遇到複雜事務時,需在旁施以機會教育並協助提供必要的學習,讓無工作經驗的受督導者以原有習得的知識結合運用在遇到的情境上,進而改善被督導者的能力及技巧,且多加強臨床知識成為精幹的人才,以達成教育性的功能。
- 教育性督導的功能:
1更了解案主
2更能察覺自己對案主的反應和回應
3了解被督導者與其案主互動的動態
4探討他們如何介入以及介入的結果為何
5探討與案主或類似案主情境的其他工作方式(黃源協,P.392)
支持性功能(supportive function)
當新進社工員對自己的表現感到沮喪、不滿意、灰心或因為案主的遭遇對工作者產生壓力和煩惱,轉而對工作有厭倦感時,督導者應幫忙紓解其壓力和給予支持、肯定、讚賞、鼓勵,使受督導者提升信心、工作士氣及潛能的發展。讓工作者更有動機工作即是支持性督導所需發揮的。
行政性、教育性、支持性督導功能可能有其各自的顯著性,但在很多情境裡,它們彼此間也有重疊的可能,並將三種督導方式交互使用。Hawkin & Shohet將督導實際運作的焦點及其所展現的功能說明如下:(黃源協,P.394)
- 提供規律且定期的空間,讓被督導者對其工作的內容與過程有反省的機會。 <教育性>
- 在工作內發展理解力和技能。 <教育性>
- 獲得與工作有關的訊息和其他的觀點 <教育性/支持性>
- 獲得內容與過程的回饋 <教育性/支持性>
- 對做唯一個「人」和「工作者」的確認和支持 <支持性>
- 確保做唯一個「人」和「工作者」,不會讓他獨自地去擔負不必要的困難、問題和設計 <支持性>
- 有探究和表達個人因工作所引起之困擾、再刺激、轉移/反移轉的空間 <行政性/支持性>
- 較佳地規劃和使用他們個人和專業的資源 <行政性/支持性>
- 確保工作的品質 <行政性>
(Hawkin & Shohet,1989,P.43/黃源協,P.395)
調解性功能(mediation function)
行政性、教育性、支持性功能督導有助於描述一般督導的任務,並釐清督導者的責任,但它們並非能適用所有不同的情境,特別是涉及到各人和體系間的互動。因此,Shulman(1991,P.20)從一種工作者和體系互動的觀點,認為督導的功能性角色或許可被稱之為「調解」(mediation),及調解工作者和體系間的關係。(黃源協,P.394)
督導類型
指導式督導
訓練式督導
管理式督導
諮詢式督導
督導方式
個別督導
團體督導
同儕督導
科技督導
參考文獻
- 助人專業督導,Peter Hawkins & Robin Shohet原著,王文秀、李沁芬、謝淑敏、彭一芳合譯,民92年,學富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社會工作管理,黃協源,1999,揚智。
- 社會工作管理,沙依仁、江亮演合著,2004,五南
- 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萬育維,2001,雙葉
- 社會工作概論,李增祿,2002,巨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