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倫理守則"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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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應信任同仁的合作,維護同仁的權益說明
 
8. 應信任同仁的合作,維護同仁的權益說明
 
9. 應在必要時協助同仁服務其案主
 
9. 應在必要時協助同仁服務其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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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的倫理守則

於 2006年11月11日 (六) 17:18 的修訂

社會工作倫理守則

  • 定義

社會工作之所以是一門專業助人工作,乃在於它具有構成專業的條件,還要符合法律及道德的規範,也應堅守專業倫理守則,而我國社工師應有的倫理守則有以下幾條 1. 秉持愛心、耐心及專業知能為案主服務 2. 不分性別、年齡、宗教、種族等,本著平等精神,服務案主 3. 應尊重案主的隱私權,對在專業關係中獲得的資料,克盡保密責任 4. 應尊重並培養案主自我決定的能力,以維護案主權利 5. 應以案主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 6. 決不與案主產生非專業的關係,不圖謀私人利益或以私事請託 7. 應以尊重、禮貌、誠懇的態度對待同仁 8. 應信任同仁的合作,維護同仁的權益說明 9. 應在必要時協助同仁服務其案主

  • 各國的倫理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