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之核心價值"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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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價值是主觀的判斷概念,有相當的持久性與穩定性。而在行為上,是個人對、錯的認知判斷,對於行為具有相當的引導力。對事物上是否顯示或隱常,甚至是一種表現自己的個性或群體特性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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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價值是主觀的判斷概念,有相當的持久性與穩定性。而在行為上,是個人對、錯的認知判斷,對於行為具有相當的引導力。對事物上是否顯示或隱常,甚至是一種表現自己的個性或群體特性的概念。『Rokeach(1973)主張:「價值乃是一種持久的信念(belief),在此信念影響下,個人或團體偏愛某種特定的行為方式(mode of conduct)和存在的目標狀態(end-state of existence)」。』(曾華源.胡慧嫈.李仰慈.郭世豐,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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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7年1月4日 (四) 16:46 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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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前兩點與社會工作之核心價值有關,其他的沒有關係吧?
架構需要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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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價值是主觀的判斷概念,有相當的持久性與穩定性。而在行為上,是個人對、錯的認知判斷,對於行為具有相當的引導力。對事物上是否顯示或隱常,甚至是一種表現自己的個性或群體特性的概念。『Rokeach(1973)主張:「價值乃是一種持久的信念(belief),在此信念影響下,個人或團體偏愛某種特定的行為方式(mode of conduct)和存在的目標狀態(end-state of existence)」。』(曾華源.胡慧嫈.李仰慈.郭世豐,200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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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月娥(民91)。社會工作大意。台北市: 千華。
  • 廖榮利(民85)。社會工作概要。台北市: 三民 。
  • Congress,Elaine Piller.(1999).Social work values and ethics:identifying and resolving professional dilemmas/Elaine P. Congress.Australia:Wadsworth/Thomson Lear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