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制度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1月21日 (二) 15:46 由 59.126.1.132 (對話) 所做的修訂 (社會安全制度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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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國家為了保障國民經濟生活免於匱乏,所建立的社會安全政策, 運用各種組織及制度,來預防社會問題的產生,進而改善人民的 經濟安全及生活素質,也形成社會文化的既有規範。 江亮演(民79)社會安全制度,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撰寫架構

社會安全制度重大沿革

社會安全措施濫觴-

  • 「德國受到工業革命影響,因資本主義發展導致貧富差距拉大、勞資糾紛等社會問題嚴重,德國首相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為了解決勞資糾紛與失業兩大社會問題,於1881年請威爾皇帝宣布,政府有意實施勞勞工健康保險、勞工災害保險及老年及殘廢年金保險制度。於1883年創設強制勞工疾病保險、1884年又創勞工災害保險、1889年又創辦殘障、老年死亡保險,是世界上社會保險制度開端。」江亮演、洪德旋、林顯宗、孫碧霞編著(民89)社會福利與行政,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民89,頁94

劃時代社會安全改革文獻-

  • 「英國現代社會安全制度建立有極大貢獻,是1942年貝佛里奇(Beveridge)提出報告書。強調四項原則:(1)每個國民均需列為社會保險對象。(2)主要的謀生能力喪失之危險(疾病、失業、意外傷害、老年、守寡、產婦), 包括在一個單獨保險中。(3)採均等費率,即不管納費者之所得高低,一律繳同等費率。(4)採均等給付,使每個人有相等的權利。」此報告書也成為現代福利國家社會安全制度主要架構內涵。李增祿,(社會工作概論),四版,台北:巨流圖書有限公司,民93,頁26-27

社會安全法案形成-

  • 「美國1929年紐約股票交換所破產所引起的經濟大恐慌,失業人口日增,政府救濟費用日漸沉重。於1933年羅斯福(Roose-velt, Franklin D.)就任總統,實行他的新政,逐步建立聯邦救助各項措施,為美國社會安全制度的發展鋪了一條新路。爾後在1935年制定美國歷史上有名的「社會安全法案」(Social Security Act),其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案:(1)社會保險方案-老年保險制度、失業補償制度(2)公共分類救助法案-以老年人、貧苦盲人及失依兒童為就助對象(3)衛生及福利服務方案-婦幼衛生服務、殘廢兒童服務、兒童福利服務、職業重建,以及公共衛生服務等。」李增祿,(社會工作概論),四版,台北:巨流圖書有限公司,民93,頁27

社會安全制度範圍

社會安全制度有人稱為經濟安全(Economic Security)或收入安全(Income Security)或社會連帶(Social Solidarity)的制度。就以經濟觀點、社會觀點、政治觀點理論來看社會安全制度的範圍:

經濟觀點:

1.保障收入:

  • 社會安全措施:有社會保險.公共救助.國民就業.福利服務等,這些給予個人利益,補償

其收入不足及維持經濟收入,同時可促進國民獲得公平待遇。

  • 保障低收入者最低生活水準,如低收入家庭生活補助及醫療減免等措施,可保障最基本購買力及消費能力,可以促進生產,這樣循環下可帶動經濟的發展。

2.收入分配:

  • 強調財富公平分配,收入較多者所得越多,繳納所得稅越多,把金額提撥到福利措施上,幫助那些低收入者,無形中縮小貧富間差距。
  • 收入再分配所具有功能,可提高勞動生產,穩定市場物價,可增加低收入者購買力,活躍市場經濟以促進生產,較保障收入更為有利。

3.公共設施:

  • 社會安全旨在保障最低經濟收入,

臺灣社會安全制度體系

參考文獻

江亮演(民79)社會安全制度,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江亮演、洪德旋、林顯宗、孫碧霞編著(民89)社會福利與行政,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民89,頁94

李增祿,(社會工作概論),四版,台北:巨流圖書有限公司,民93,頁26-27

李增祿,(社會工作概論),四版,台北:巨流圖書有限公司,民93,頁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