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工作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月20日 (六) 06:46 由 CYUT9429068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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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型的團體中,因為有共同的或相近的興趣所組成,會運用目標來活動,使成員之間產生認識、及交流滿足情緒的需求,爲了實現目的而出現一系列規範,目標及凝聚力。〈萬育維,2005;許臨高.莫藜藜,2000〉

1.治療性團體〈teatment group〉:目的是在滿足成員社會情緒的需求。
2.任務性團體〈 task group〉:目的是在達成目標而不是與團體成員的需求作較直接的回應。

特質 治療性 任務性
連結 成員個人需求 應被完成的任務
角色 透過互相發展 透過互相發展或被指派
溝通模式 開放 著重在特殊任務的討論
程序 由團體決定是彈性或正式 正式的議程和規則
組成 基於共同關心問題或特質 基於能力專才或人力分工
自我揭露 高期待 低期待
保密 隱私程序不對外公開 具隱私性有時可對外公開
評估 成員治療目標達成與否 成員是否可以達成任務或命令或生產出產品

〈 許臨高˙莫藜藜 民89.3月 〉

  • 團體種類

1.輔導團體:〈稱教育性團體〉主要是藉著資訊的提供與價值的檢驗以預防個人性或社會性的失常。人數較不受限制,最常使用的是不具威脅性的練習與團體討論。例如:班級團體、學生團體、問題解決討論團體等。
2.諮商團體:強調團體中個人行為的改變和成長,透過人際互動,以解決問題。形式上是以小團體的方式進行,領導者〈催化者〉的角色是增進團體的互動,談論的主題通常包括發展性或情境性的問題,例如:與教育、社交、生涯、個人有關的短期可以解決的問題。比輔導團體更直接切入困擾問題,因此,需要較多的互動、回饋和互助。
3.治療團體:〈或稱人格重整團體〉功能是「矯治」─幫助長期陷於深度心理困擾的人「脫離苦海」。多半出現於心理醫療機構。主要是藉著深度解析,以重整人格。帶領類團體的人員必須是受過嚴謹心理衛生專業訓練而能處理嚴重情緒困擾者,例如: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學家、社會工作師等她們的責任一方面是面對問題,一方面是催化潛能。
4.工作團體:因工作性質的不同,工作團體也有許多種,包括自願團體、任務團體、目標團體等。其共同點是:透過合作的努力,成功有效的完成工作目標。工作團體不橋掉改變個人;團體成敗與否,取決於團體動力─成員間的互動和領導者的才幹。<吳武典,民91.2月>

模型

1.社會目標模型〈Social Goals Model〉:工作員的角色是一個影響者或『使能者』透過社會化的過程,讓成員了解民主的觀念。工作者也扮演賦予成員權力的人,透過協助成員共同作決策,運用成員彼此的力量,使社會更能為他們需求的滿足負責。

  • 採用社會目標模式的團體是由相同興趣的人組成,而團體的存在與運作是為了替團體爭取重要的社會利益。所以在這種模式和團體的利益和努力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2.治療模型〈Remedial Model〉:是將重點放在透過協助他們改變他們的行為,使個人恢復原狀或使各人得以復健。強調透過團體經驗來治療成員心理、社會與文化的適應問題,則工作員的任務是研究、診斷及治療工作者的地位是優勢與權威,必須有足夠的專業能力去做診斷、安排治療計畫及控制團體發展。

  • 治療模型通常是臨床導向,而團體就是他改變的媒介,團體工作者介由催化團體成員中的互動已達個人的改變。工作者運用知識和技能來幫助獲得自我覺察以增進社會功能。團體支持成員、並鼓勵他們發揮新的、正向的社會功能。干預則以現實狀況為焦點。治療團體應用範圍非常廣,包括:精神療養院、矯治機構、諮商服務、學校、健康照顧機構等等。

3.交互模型〈Reciprocal Model〉〈居間模型或互動模型〉強調團體成員及社會間所存在得互惠關係。此模型的團體沒有特定治療目的、政治、或社會變遷的方案兒市由成員的彼此接觸中決定方向或問題。工作員的形象是「居間者」或「使能者」,他是「工作員─案主」系統的一部分且互相影響,他與案主一起,不設計方案,不是控制團體的先知,團體成員分擔對團體的責任。

  • 它認為人是一種抽象的觀念,只能經由人所相處的系統來進行研究、理解、和處遇。此外,個人會被個人關係、社會制度、以及人和社會之間的相互依賴所形成、影響、和修正。

原則

1.個別化:包括成員個別化及團體個別化。工作員要重視個體的存在,了解個別的狀況來提供協助;而每個團體也是由不同的成員組成,因此,團體間就會有不同的特質、組合、需求、目標獨特的發展步調與互動形態,工作原因避免已就有的經驗去概化當前的團體,要以新的態度來重新接觸。面對成員、團體不同的價值觀和行為表現、參與態度等,不管工作員個人的喜好、同意與否,工作員都要以接納的態度對待,表示對個別的尊重。
2.參與:工作員必須以成員目前的能力、現況為起點,協助成員在被接纳的基礎上參與團體,並提供提升成員參與能力的協助,例如:運用示範、邀請、催化、開放討論等方法促進參與,增加互動。
3.體驗:「團體」本身就是成員學習、成長的場所,工作員要讓成員去經驗團體的過程及團體內的發生,避免不必要的「替代性」行為出現,干擾成員親身體驗的機會,之後再透過討論、回饋等方式,協助成員將經驗的內容轉化成有意義、有幫助的體驗,這也是尊重團體自決的表現。
4.面對問題:團體內的問題由團體解決,工作員不介入團體解決問題中,工作員只協助成員面對問題及參與解決問題的過程,可以經由成員間的互動及工作員與成員交互作用,產生解決問題的方法,如團體內因不同意見而產生衝突,工作員可透過討論、角色扮演或其他民主方式來協助成員處理,以避免成員逃避問題或依賴工作員解決,如此才能培養成員負責任的態度與發展成熟的人格。
5.限制:成員需要學習個人自由與團體規範間的適當平衡,因此,工作員要協助成員了解自己在團體中的角色、能力;同時,由於資源有限,工作員也要協助成員了解團體資源的限制,如時間、經費、場地、規定等,以免成員及團體做出不當的決定。
6.有效干預:團體工作員所有干預行為都是為協助成員與團體而發生,並不是為了滿足工作員個人而出現,所以,工作員於團體中任何的介入都要有根據、有意義的,例如:工作員的角色變換、進出要依團體及成員的需要而因應。
7.彈性計劃:團體工作要有事先的方案計畫,但是,因為成員的興趣、需求、能力、經驗等會改變,團體會成長,而且團體過程會有狀況發生,所以,本著「有計畫,但不僵化」的原則,依著團體及個別成員的需要擬定計畫,並隨需要調整出更適當的方案計畫。
8.運用資源:團體內部資源有限,而團體是環境的一部分,彼此會互相影響,工作員應協助成員及團體善加運用外部環境的資源,〈例如:機構,社區的設施,資料,經費,人員,經驗等〉,豐富個人及團體經驗,充實運作的能量,促進團體及成員目標的達成。
9.不斷評價:評價,可以了解現況與目標間的差距,可以提供修正錯誤的方向,可以清楚工作的成效等,在團體工作的過程中,對團體過程、活動方案、及實施成果進行定期、不斷地評價,對工作員、團體及機構都是必須的。
10.人性化:團體工作員不僅僅是個促進團體運作的工具,不是冷淡無情的團體觀察者,也不能把團體當作滿足自己需求的手段,來掌控與操弄,而是要以溫暖、有感情、人性化的關懷,靈活運用專業技術,活出有人情味的自己。
〈萬育維,2005〉

過程

一.初級階段〈或團體前期〉

  • 構思團體結構:團體性質、成員需求、評估、目標等
  • 招募成員,決定人數
  • 初次聚會

團體成員開始一起參加初次的聚會,分享感覺,討論契約、建立目標以及達成和個人有關的任務,而這時團體工作者的任務是領導的角色,要讓成員間和工作者能培養信任感,促進開放和誠實的溝通,並且鼓勵成員參與。
二.團體中期

  • 聚集期:成員表現緊張、不滿、畏縮。對於社工員表現信任或是懷疑。(林萬億2002)
  • 形成期:試探認同同時發生開始會確認自己的角色及行為模式。
  • 協商期:又稱風暴期,讓成員試著去控制團體,大部分都不去干預,以及確立團體的目標,也是試探工作員容忍度的時期。
  • 成就期:團體的目標對成員個人產生的意義,發展團體感這時的工作原開始抽離只給情緒上的支持,以及評估成員的狀況。
  • 維持期:成員間更結合在一起,有共識的決策,不同角色與團體系統的運作更有效,價值感跟歸屬感被肯定,團體的成長及團體的功能充分表現。(林萬億2002)


這階段是一個親密和分享的時間,這時的成員有更多的互動以及凝聚力,團體間可能會產生衝突或是一些負面的情緒,工作員就要以理性和包容來協助團體成員共同面對、解決。
三.團體後期〈結案〉

  • 結案前的準備:提醒成員要做結束分離的心理準備。
  • 結案:經驗的分享及回顧。
  • 結案後的追蹤工作:整理結案做紀錄,如成員中還有需要者可以轉介或其他服務者。

當團體要結案時,工作員和團體成員間要重新回顧,要做分享,工作員也要適當的給予回饋。並且要評價過程的結果發現團體成員的目標是否實現,在最後工作者也要對自己做評價,以作為下次團體實施的指標。

參考文獻

  • 中文書目

吳武典、洪有義、張德聰編著〈2002〉團體輔導。北縣:空大用書。
許臨高‧莫藜藜譯著〈2000〉團體工作實務。北市:雙葉書廊。
萬育維〈2005〉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北市:雙葉書廊。
劉曉春,張意真譯〈1997〉北市:社工叢書4。
林萬億<2002>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台北:五南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