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工作之定義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1月21日 (二) 16:31 由 CYUT9529740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一、社會團體工作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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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團體工作之定義

社會團體工作是由英文Social Group Work或Soci-al Work with Group直譯過來,一般習慣以團體工作簡稱.一九九五年,美國社會工作教育委員會Council on Social Work Education所發表墨菲Marjorie Mur-phy指出:社會團體工作是社會工作的方法之一,他透過有目的的團體經驗來增進人們的社會性功能.柯義爾Grace Coyle認為:社會團體工作是一種教育的過程,通常由各種志願結合的團體,在團體工作者的協助下,於閒暇時間內實施.目的是在團體中透過個人人格的互動,促進個人成長;以及為了達成共同目的,促成團體成員間的互助合作,以創造團體的情境.克那普卡Gisela Konopka定義是:社會團體工作是社會工作的方法之一.透過有目的的團體經驗,提高對個人的社會功能,並協助每個人有效地處理個人,團體與社區問題.總之,社會團體是社會工作方法之一,經由團體過程及團體工作者的協助,使參與團體的個人獲致行為的改變,社會功能的恢復與發展,並達成團體目標及社區發展,進而促進整體社會相互了解.


一、社會團體工作的本質

社會團體工作隻成為社會工作的雞本專業方法之一,除了它具有該種專業的理論、概念、原則、目標。在一個民主社會中,為了使社會民主化的順利推展,須動員全社會中的個人與團體均能充分參與能促進社會進步的事務,使這些個人和團體善盡其對社會的職責。個人藉由團體的程序已滿足其遇望,實現其對團體的責任,進而發展團體的功能,最終目的在於各團體組織功能的發揮,實現民主政治的理想和健全社會的發展。社會團體工作的顯性特質乃在於運用團體中社會關係經驗,以使團體中成員的健全成長和發展。

二、何謂社會團體工作

三、社會團體工作的意義

四、社會團體工作的歷史

五、社會團體工作的實務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