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個案工作"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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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社會個案工作的實施範圍僅限於一班貧民的救濟機構,在這幾年,實施的範圍非常廣闊。 | 早期社會個案工作的實施範圍僅限於一班貧民的救濟機構,在這幾年,實施的範圍非常廣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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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個案工作: | *醫院個案工作: | ||
*精神病理個案工作: | *精神病理個案工作: |
於 2006年12月16日 (六) 14:24 的修訂
社會個案工作是現代社會工作中最先發展的一種科學的專業服務方法,社會個案工作這個名詞是由英文(Social Case Work)直譯而來。是由個人或是個別家庭來著手,採取一對一的方式,利用專業知識、技巧、及完整自我、良好情緒管理能力協助案主對於所處的社會環境作有效的調適。
社會個案工作的起源
一般社會工作界人士論及社會個案工作的起源,大都追朔道十九世紀中葉的英美慈善組織運動。當時的慈善組織(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對每一未申請救濟的案主實施個別救助,先派訪問員(Friendly Visitor)訪問,了解是否確實有困難和案主的社會背景,再按不同的狀況採不同的方式處理,並注意案主是否有得到適當的救助。這種強調個別化(Indi-vidualization),是社會個案工作最早的起源。
社會個案工作的實施範圍
早期社會個案工作的實施範圍僅限於一班貧民的救濟機構,在這幾年,實施的範圍非常廣闊。 依對象來分:
- 家庭個案工作:幫助家庭解決困難,預防新的困難及問題發生,協助建立和諧的家庭關係和健全的家庭生活。
- 兒童(少年)個案工作:以適應不良或有特殊問題的兒童(少年)為服務治療的對象,
- 醫院個案工作:
- 精神病理個案工作:
依機構的性質區分:
- 醫療衛生保健機構
- 教育機構
- 社會福利機構
- 司法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