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個案工作員之角色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2月10日 (一) 05:06 由 Casehsu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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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個案工作員之角色是指個案工作人員在助人專業服務的過程,由於因實務工作需要的不同、和服務不同目標、不同人口群、所扮演的角色也會有所不同。個案工作人員在專業服務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並不是單一的。可將社會個案工作員的角色分為兩大類直接服務間接服務。貝克(Baker)提出分辨角色和角色之間的區隔,並不容易、也不是那麼絕對,角色的多樣性和角色之間是有相互關聯的。並不是每一位社會個案工作人員,都要扮演全部的角色,而是在特定的情境下扮演個案所需要的角色,必須充分了解角色的內涵與意義。(潘淑滿,2000;萬育維,2001)

3 內容都還沒寫,就有結語了?一看就覺得抄襲的意味濃厚。

貝克的個案工作角色分類

李斯特的個案工作角色分類

朵佛曼的個案工作角色分類

結語

幫助個案的過程中,社會工作人員應具有真誠、溫暖、同理心及不批判的接納態度,與案主建立信任和支持的關係。以合作的關係,持續,主動及謹慎與個案接觸,工作者應以一個引導者或教師的角色協助個案,其主要任務:澄清個案為什麼要做、提供行為或任務的選擇和機會協、助案主尋找目標、預估將遇到的阻礙。必協助案主思考事件的影響,與案主一同討論事件及引導情緒。工作者在助人的關係中,應以尊重的態度引導案主如何評估歷程,辨識扭曲和導致功能不良的認知,並透過雙方努力合作,讓對方學會分辨自己的想法和現現實的差距,工作者的任務是教導個案認清,觀察必監控自己的想法和假設,使個案能重新回到正確的思考方式。(謝秀芬,2005)

相關條目

参考文獻

許臨高(主編)(1999)。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理論與技巧 (上冊)。台北:洪葉。

萬育維(2001)。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台北:雙葉。

潘淑滿 (2000)。社會個案工作。台北:心理。

謝秀芬(2005)。社會個案工作:理論和技巧。台北:雙葉。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