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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架構需要改進 文獻引用格式不正確 參考文獻需要補充 篇幅需要再增加 社會個案工作,是社會工作實務三大方法之ㄧ,它是一種自助助人的歷程, 以個人或個別家庭為服務對象,運用專業知識與技術協助。<br/> 圖娜(Francisi.Turner.1978)認為個案工作者已提供協助之資源,尋找有效 之途徑以解決他們本身能力或資源所不能處理的社會適應問題。<br/> ===社會個案工作員的特質是什麼?=== (一)黃惠惠(1986)指出有效助人者應具備的特質如下:<br/> (1)對人關懷有興趣<br/> (2)身心成熟<br/> (3)具有自我覺察的能力<br/> (4)彈性的態度<br/> (5)敏銳的觀察力<br/> (6)真誠的態度<br/> (7)溝通的能力<br/> (8)豐富的學識<br/> (二)Johnson(1998)指出助力者特質如下:<br/> (1)對個人和行為有正向的看法<br/> (2)關心他人幸福<br/> (3)個性開放坦誠<br/> (4)與案主一同工作是分享的而非控制的<br/> (5)尊重人性<br/> (6)成熟的<br/> (7)務實的<br/> (三)Brammer(1985)指出助人者的特質如下:<br/> (1)自我價值的了解<br/> (2)對不同文化經驗的敏感度<br/> (3)能夠分析自己內在情緒與動機<br/> (4)能夠成為一位影響者<br/> (5)利他主義者<br/> (6)嚴守倫理原則<br/> (7)責任<br/> 良好關係的建立,有賴於社會工作者的專業知識及其人格特質,如對人的動機、敏感度、容忍、謙虛、強烈的責任感、穩定的情緒、水準以上的智能與判斷力等。<br/> 有勇氣面對自己的人,才能避免自欺,自我是非常複雜的東西,自我認知(self-awareness)需要把公開的領域向秘密和盲目的領域擴展,繼續向未知的領域拓展。<br/> 社會工作人員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困擾及未解決的衝突壓仰在心中,工作人員並不是一個全能者,也會因協助的失誤而徬徨愧疚及產生懷疑,所以工作人員的自我認識與自我接納非常重要,要面對自己,開放自己是痛苦的,必須有足夠的勇氣才能承受那錐心的痛楚,坦誠面對自己的優缺點的人,就能成為自主的人也就漸成為有耐心、信心、愛人的社會工作者。<br/> 從愛心邁向專業。<br/> 專業是花時間去取得,專業是具有條件。<br/> 有能力把所學的助人技巧內化, 但是技巧是其次,重要的是態度。<br/> 做一個人是不斷的自我覺察,允許自己改變,允許自己成長 一定要常常價值的反省,決定在價值觀。<br/> 價值的決定不是絕對,但要經得起討論。<br/> 95/11/8<br/> 95/11/27<br/> ==第二項== 參考文獻 1(社會工作概論 萬育維 P62-64 台北.双葉 2001) 2(社會個案工作 謝秀芬 P336-339 台北.双葉 2002) ==第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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