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個案工作之工作過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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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UT9529119 (對話 | 貢獻) (→分析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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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有關機構之聯繫 | *與有關機構之聯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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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計畫== | ==訂定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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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6年11月25日 (六) 16:36 的修訂
社會個案工作是透過一連串的過程,始於案主前往機構請求協助,終於服務結束或終止服務關係,個案工作過程是以一對一的方式,有計畫地協助個人解決問題,調適關係,發展功能。(林勝義,2003;潘淑滿,2000)它的步驟有多種分法,江亮演把它分成四個種類:(一)三段法1.申請與接案、轉案2.個案工作診斷3.個案工作的終結與評價(二)四段法1.申請與接案2.會談與訪問3.診斷4.治療(三)五段法1.申請與接案2.資料收集與情況研判3.診斷與服務計畫4.服務與治療過程5.結案與評價(四)六段法1.請求2.調查3.診斷4.設計5.治療6.紀錄(江亮演,1991)以下大致把個案工作過程綜合為:
申請與接案
這是個案工作過程的第一個步驟,當案主第一次到機構申請幫助時,工作員與案主便開始建立專業關係,透過初次會談過程,獲得案主的主要問題、問題史、個人史、家庭背景等資料,然後作進一步的處理,或者案主求助事項不符合機構提供的服務,須把他轉介到適當的機構。(徐震、林萬億,1992)
搜集資料
經過接案後,機構開始對案主提供服務及協助,在協助案主解決問題前,勢必要對問題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對症下藥,因此第二個步驟是搜集案主的相關資料,以謀求可能的解決辦法。(徐震、林萬億,1992;陳月娥,1999)
- 與案主本人的會談
- 與案主家人及其他關係人的會談
- 與有關機構之聯繫
分析診斷
蒐集資料的目的就是為了要分析與診斷問題,有關分析與診斷的要點,懷德克(Whittaker)提出四個面向(林勝義,2003),包括:
- 生理功能方面
- 心理功能方面
- 社會功能方面
- 環境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