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組織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1月20日 (一) 13:44 由 CYUT9529021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陸、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之異同)

前往: 導覽搜尋
  • 佛蘭德:「社區組織是一種社會工作的過程,它使同依地區內社會福利的需要,與該地區內解決這種需要的辦法,兩者之間獲得較圓滿的調節。」
  • 斯坦納:「社區組織主要在順應及社會調適的問題。其目的在調整社會關係,免除社會衝突,改善社區生活,促進社會進步。」(Jess F. Steiner, Community Organization : A Study of Its Theory & Current Practice, N. Y. Century,1930.)
  • 「社區組織是ㄧ種社區工作過程,用以鑑別社區需求及目的,確定此種需求及目的之先後緩急,激發滿足需求及達成目的之工作信心,繼而發現內外資源,採取行動,擴展社區合作及協調之態度與實際措施。」(Rothman,J.&Epstein, I. 1997)
  • 蓋次認為:「社區組織是主要從事於社區內社會福利機關對機關,機關對社區、社區對機關間的關係之社會工作。由於平民與專家共同致力於上述關係的建立,調整與改變,以適應社會生活變遷的需要,與社會個案工作及社會團體工作專以處理個人問題者不同,故可稱為基本的社會工作。」(Proceedings, National Conference of Social Work, Columbia Univ. Press. p. 401-412. 1940)

除上述之定義以外,再加上其他學者的定義,總而言之,社區組織的定義是:「1.它是社會工作方法之ㄧ,2.它是調整與運用社會資源,3.它是建立社會福利有關設施機構的聯絡體制,4.它是協助社區居民認識社會福利與組織社會福利體制,5.它是輔導社區居民有關社會福利要求的運動,6.它是改變地方人士舊又觀念。」

壹、社區組織的目標

社區組織的目標可分為下列六個目標:

  • 正式目標:指那些支持組織成立的期望及因油,多有宏大理想的調子(如:提高本區居民生活素質)
  • 操作目標:組織內的活耀成員於某ㄧ時空下所認同的目標。ㄧ般情況下,操作目標奪為正式目標的其中一部份或其引申
  • 事工目標:指社區組織的具體工作目標,重點是要達成一些可量化的工作。ㄧ般來說,社區組織的操作目標多為事工目標。
  • 系統維繫目標:指維持組織穩定發展的目標。此目標較易受成員忽略。
  • 顯性目標:實質是指得到成員的了解和認同而公開訂定出來的目標。
  • 隱性目標:指一些未為成員所留意或預計得到,但卻影響著組織推行活動時的方向的目標。


正式目標、事工目標,操作目標多屬顯性;系統維繫目標則多為隱性。

貳、社區組織的功能

社區組織的功能有四種:

  • 提供服務:社區組織在促進社區或社群的福利,是可以直接向成員提供服務。在提供服務時,可有三種角色:

1.消費合作社角色:由於政府或市場上提供的服務不足或不理想,社區組織可集合足夠的消費者資源,直接購買所需。

2.另類服務生產者:社區組織直接參與與生產來提供服務,以滿足成員的需要。

3.共同服務提供者:社區組織為成員提供服務,此等服務與政府提供的服務相類似,其水平更能獲得政府承認。

  • 支持政府活動及政策:社區組織可透過經常參與政府發起的活動,藉以支持政府政策,增加政府政策制定的認受性。例如:撲滅登革熱
  • 提供社會及心理上的支持:透過參與服務提供或爭取社會資源的活動,組織成員可獲得成功感及得到認可。例如:單親照顧、讀書會。
  • 促進政治參與:社區組織的政治參與功能包括四方面:

1.守柵者:社區組織為成員爭取福利,將個別成員的要求整合,進而向政府提出,謀求政策的改動或提高服務的質與量。

2.監察者:社區組織監察政府機關及民選議員的表現。是守柵者角色的引申,

3.政治社教化:居民透過參與組織內部的民主討論及組織活動,可學習求同存異的民主精神,及運用政治架構的技巧,減少居民的政治無知及政治的無能感。

4.政治控制:政府贊助或主動籌組社區組織,可作為控制居民及分配資源的手段。而透過社區組織,也可讓市民宣洩不滿,減少社會動盪不安。

參、社區組織的結構

畢加及何力維(G. Brager and S. Holloway)認為「 結構式組織成員之間關係的安排,界定了組織全力及責任的正式或非正式的規律。」

肆、社區組織的成立與發展

伍、組織間的關係

組織並不是單獨生存的,在周圍還是有很多其他組織。社區組織必須考慮如何與不同的團體共存;雖然如此,但大部份組織還是希望維持本身的自主性。社區組織也不例外。社區組織與其他組之間的關係大致可分為四類: (1)交換關係(exchange relation):社區組織與其他組織各自擁有不同的資源,互助合作可善用資源,提高效益。

(2)權力依賴關係(power dependency relation):社區組織與部分其他組織可能會有利益衝突,價值取向又有分歧,彼此不願合作。但遇上某些事工,社區組織可能需要該等組織的資源,於是便出現權力依賴關係。

(3)授權式關係(mandated relation):指由於法力或政府政策的限制,社區組織需要與另ㄧ組織合作。ㄧ般來說,後者多為政府機關,亦多為前者的贊助機構。

(4)聯合組織(federation):社區組織可獨立運作,也有建立「聯合組織」以增加資源,增強服務能力及影響力。多由各別團體的代表組成,也可稱為「代表性組織」,代表著一群團體、各式各樣的會員。

陸、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之異同

社區發展:「是一種組織與教育的行動過程,在此一過程中,社區工作者協助居民組織起來,參與行動,經由研究社區共同需要,協助社區各界力量,動員社區內外資源,採取自助行動計畫等步驟,以達成解決社區共同問題,發展社區合作精神,提高居民生活素質與促進國家整體建設目標。」

兩者之一同可從1.起源與發展;2.性質與公用;3.計劃與推行;4.理論與方法;5.知識與技術;6.當前趨勢來加以比較。

柒、參考文獻

1.社會工作概要,江亮演著,民國76年8月,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印行

2.社區工作理論與實踐 ,甘炳光,梁祖彬,陳麗雲,林香生,胡文龍,馮國堅,黃文太著編著,民國85年5月,原出版:中文大學出版社,印行者: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3.社會工作,白秀雄著,民國65年11月8日,出版者: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