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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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組織相關法令)
(社區組織及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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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區組織及職權: ==
 
== 社區組織及職權: ==
會員大會:凡本社區居民年滿二十歲,即可申請加入會員,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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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大會:凡本社區居民年滿二十歲,即可申請加入會員,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  
理事會:理事置十五人、候補理事五人,由會員選舉之成立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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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會:理事置十五人、候補理事五人,由會員選舉之成立理事會。  
理事會之職權:召開會員大會及執行其決議事項。審定會員資格。選舉或罷免理事長。議決理事、理事長之辭職。聘免工作人員。擬定各種內部作業組織之組織簡則。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報告及預算,議決辦理各社區福利服務辦法及收費。其他應執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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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會之職權:召開會員大會及執行其決議事項。審定會員資格。選舉或罷免理事長。議決理事、理事長之辭職。聘免工作人員。擬定各種內部作業組織之組織簡則。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報告及預算,議決辦理各社區福利服務辦法及收費。其他應執行事項。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五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互選一人為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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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五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互選一人為理事長。  
監事會:監事置五人、候補監事一人,由會員選舉之成立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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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事會:監事置五人、候補監事一人,由會員選舉之成立監事會。  
監事會之職權: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審核年度工作計劃暨預、決算。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其他應監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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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事會之職權: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審核年度工作計劃暨預、決算。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其他應監察事項。  
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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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  
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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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置總幹事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會務,並得置社會工作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會通過後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但總幹事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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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總幹事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會務,並得置社會工作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會通過後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但總幹事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  
總幹事:綜理各項建設活動。宣導社區理念及會務連絡。活動中心管理及社區班隊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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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幹事:綜理各項建設活動。宣導社區理念及會務連絡。活動中心管理及社區班隊協調。  
執行秘書:文書處理。會籍管理。組織發展活動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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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秘書:文書處理。會籍管理。組織發展活動策劃。  
總務組:財務管理收支狀況。年度預算及結算。各項活動評估及收支狀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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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組:財務管理收支狀況。年度預算及結算。各項活動評估及收支狀況管理。  
企劃組:研擬各項活動及負責其公關連繫。加強宣導社區理念。籌劃社區班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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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組:研擬各項活動及負責其公關連繫。加強宣導社區理念。籌劃社區班隊活動。  
文康組:負責行政文書處理。活動宣導美工設計。配合各項活動節目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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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組:負責行政文書處理。活動宣導美工設計。配合各項活動節目之設計。  
志工組:協助社區辦理各項宣導活動。協助社區各項成果維護。協助社區綠美化養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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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組:協助社區辦理各項宣導活動。協助社區各項成果維護。協助社區綠美化養護工作。
  
 
== 社區發展相關工作==
 
== 社區發展相關工作==

於 2006年12月2日 (六) 13:34 的修訂

  社區組織是一種干預的方法,經由一個以專業的變遷推動者來幫助由個人、團體以及組織所構成之社區行動體系,從事有計畫的集體行動,以解決社會問題的工作過程。   社區發展強調自助和互助,鼓勵社區人士運用地區的資源,動員本身的力量去解決社區問題及協助有需要的人士,例如:老年人、單親家庭和弱能人士等,就著他們的需要來發揮自助和社區照顧的能力,這是社區發展一項很重要的目標與策略。(馮家正,1995,社區工作新程式,香港)

社區組織及職權:

  • 會員大會:凡本社區居民年滿二十歲,即可申請加入會員,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
  • 理事會:理事置十五人、候補理事五人,由會員選舉之成立理事會。
  • 理事會之職權:召開會員大會及執行其決議事項。審定會員資格。選舉或罷免理事長。議決理事、理事長之辭職。聘免工作人員。擬定各種內部作業組織之組織簡則。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報告及預算,議決辦理各社區福利服務辦法及收費。其他應執行事項。
  •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五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互選一人為理事長。
  • 監事會:監事置五人、候補監事一人,由會員選舉之成立監事會。
  • 監事會之職權: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審核年度工作計劃暨預、決算。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其他應監察事項。
  • 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
  • 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 置總幹事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會務,並得置社會工作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會通過後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但總幹事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
  • 總幹事:綜理各項建設活動。宣導社區理念及會務連絡。活動中心管理及社區班隊協調。
  • 執行秘書:文書處理。會籍管理。組織發展活動策劃。
  • 總務組:財務管理收支狀況。年度預算及結算。各項活動評估及收支狀況管理。
  • 企劃組:研擬各項活動及負責其公關連繫。加強宣導社區理念。籌劃社區班隊活動。
  • 文康組:負責行政文書處理。活動宣導美工設計。配合各項活動節目之設計。
  • 志工組:協助社區辦理各項宣導活動。協助社區各項成果維護。協助社區綠美化養護工作。

社區發展相關工作

  社區發展協會應針對社區特性以及居民的需要,配合政府社區法展指定工作項目及政府年度推薦項目和社區自創項目,訂定社區發展計畫、編訂經費的預算、積極的推動。

  • 目前社區指定的工作如下:
    • 公共設施建設:
      • 新(修)建社區活動中心
      • 社區環境衛生及垃圾之改善與處理
      • 社區道路和水溝之維修
      • 停車設施之整理與添設
      • 社區綠化與美化
    • 生產福利設施
      • 社區生產建設基金之設置
      • 社會福利之推動
      • 社區托兒所之設置
    • 精神倫理建設
      • 加強改善社會風氣重要措施及國民禮儀範例之倡導與推行
      • 鄉土文化、民俗技藝之維護與發揚
      • 社區交通秩序之建立
      • 社區公約之制定
      • 社區守望相助之推動
      • 社區志願服務團隊之成立
      • 社區圖書館之設置
      • 社區全民運動之倡導

  而政府年度推薦項目由推薦之政府機關函知,社區自創項目應配合政府年度社區發展工作計畫進行。

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的相同點

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的相異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