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照顧之特性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1月12日 (日) 14:27 由 CYUT9529753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關於社區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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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1.以長期照顧需要者為服務對象、2.去機構化,即以機構外的照顧代替機構式照顧、3.鼓勵非正式照顧資源提供服務、4.減少對公共照顧的依賴、5.已受照顧者的需求作為服務導向、6.讓各案參與並選擇適合的照顧方式、7.成本抑制

關於社區照顧

  • 英國1989社區照顧白皮書一Caring for People,指出:「社區照顧」提供給因老年、心理疾病、心理障礙或身體,以及感覺機能障礙問題所困者服務和支持,讓他們能夠盡可能在自己的家或社區裡之「家庭似的」(homely)環境下過著獨立的生活。換言之,即提供適當程度的干預和支持,使的人們能獲得最大的自主性,且掌控自己的生活,為實現此目標,這些服務可能包含:家庭支持、喘息照顧、日間照護、臨時收容所、團體之家、居家照顧、護理之家,以及醫院的長期照護等(DoH,1989)。
  • Walker(1982)認為由非正式服務網路之親朋好友、鄰居及志願服務人員等與正式的社會服務來提供照顧服務。分為三層面來推行1.第一層面:在社區內照顧(care in the community)2. 第二層面:由社區去照顧(care by community)3. 第三層面:與社區一起照顧(care with the community),推展順序則由三至二至第一層面。
  • 甘炳光(1993)定義社區照顧是動用社區資源,結合正式與非正式服務與設施,使需要者都能在社區居家環境中獲得照顧服務,提高在社區內生活的能力,並建立關懷的社區。
  • 萬育維(1995)認為社區照顧的理念與運作,是改變標準化、單一化、正式化的輸送服務,而採正式與非正式的混合提供模式提供社會服務,達到以社區為主體去提供一套多元,整體性且符合各區域差異的服務照顧計畫。
  • 黃(2000)指出發展社區照顧的動機是為了避免機構缺乏人性化的照顧,因而已去機構化的方式追求正常化的生活。

綜合國內外學者對社區照顧的主張不難發現,包含兩個重要概念,即以結合正式與非正式資源的方式提供服務,並讓服務需求者能留在自己的社區裡,選擇需要的服務,發揮社區照顧精神,使社區成為一個照顧體系,且社區中提供照顧服務給需要的民眾。

社區照顧的要素及特色

社區照顧的系統

社區照顧的實施

結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