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照顧之特性"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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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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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源協(2000)社區照顧:臺灣與英國經驗的檢視.台北.揚智,18-21。
 
*黃源協(2000)社區照顧:臺灣與英國經驗的檢視.台北.揚智,18-21。
 
*萬育維(2005)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台北.雙葉,102-104。
 
*萬育維(2005)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台北.雙葉,102-104。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網站查詢:http://sowf.moi.gov.tw/care/index.asp[http://www.example.com link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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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網站查詢:http://sowf.moi.gov.tw/care/index.asp

於 2006年11月12日 (日) 15:20 的修訂

定義:1.以長期照顧需要者為服務對象、2.去機構化,即以機構外的照顧代替機構式照顧、3.鼓勵非正式照顧資源提供服務、4.減少對公共照顧的依賴、5.已受照顧者的需求作為服務導向、6.讓各案參與並選擇適合的照顧方式、7.成本抑制

關於社區照顧

  • 英國1989社區照顧白皮書一Caring for People,指出:「社區照顧」提供給因老年、心理疾病、心理障礙或身體,以及感覺機能障礙問題所困者服務和支持,讓他們能夠盡可能在自己的家或社區裡之「家庭似的」(homely)環境下過著獨立的生活。換言之,即提供適當程度的干預和支持,使的人們能獲得最大的自主性,且掌控自己的生活,為實現此目標,這些服務可能包含:家庭支持、喘息照顧、日間照護、臨時收容所、團體之家、居家照顧、護理之家,以及醫院的長期照護等(DoH,1989)。
  • Walker(1982)認為由非正式服務網路之親朋好友、鄰居及志願服務人員等與正式的社會服務來提供照顧服務。分為三層面來推行1.第一層面:在社區內照顧(care in the community)2. 第二層面:由社區去照顧(care by community)3. 第三層面:與社區一起照顧(care with the community),推展順序則由三至二至第一層面。
  • 甘炳光(1993)定義社區照顧是動用社區資源,結合正式與非正式服務與設施,使需要者都能在社區居家環境中獲得照顧服務,提高在社區內生活的能力,並建立關懷的社區。
  • 萬育維(1995)認為社區照顧的理念與運作,是改變標準化、單一化、正式化的輸送服務,而採正式與非正式的混合提供模式提供社會服務,達到以社區為主體去提供一套多元,整體性且符合各區域差異的服務照顧計畫。
  • 黃(2000)指出發展社區照顧的動機是為了避免機構缺乏人性化的照顧,因而已去機構化的方式追求正常化的生活。

綜合國內外學者對社區照顧的主張不難發現,包含兩個重要概念,即以結合正式與非正式資源的方式提供服務,並讓服務需求者能留在自己的社區裡,選擇需要的服務,發揮社區照顧精神,使社區成為一個照顧體系,且社區中提供照顧服務給需要的民眾。

社區照顧的要素及特色

從前述各相關的定義,理解社區照顧的另一種方式,而社區照顧的構成要素及特色,可歸納如下(DoH,1990;Payne,1995,pp.11-26;Nocon&Qureshi,1996,p.55;Victor,1997,p.10):

  • 長期照顧(long-term care):社區照顧哦服務對象最主要是需要長期照顧者,他相對於短期或即興照顧(acute care),但有些人市再接受短期的急性醫療照顧後,街著需要長期照顧,特別是老人或精神疾病患者。然而並非每位需要長期照顧者皆須納入社區照顧,需視當時的情況而定。
  • 去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去機構化為社區照顧重要目的之一,即以偏好機構外的照顧代替機構式照顧;對於真正需要機構式的照顧,也應該避免「全控機構」(total institution),機構的組織和照顧的提供,服務必須是開放、無限制、富彈性、非結構,且不能成為一套固定的模式。
  • 非正式照顧(informal care):社區照顧的政策是鼓勵或強化有照顧需求者的親屬、鄰居和朋友等非正式網路加入提供照顧的行列,這主要是基於下列的理由:1.大部分的照顧為非正式的,但照顧者的巨大壓力卻為公共社會服務所忽略,而未能予以支持或有效的組織,尤其大部分的照顧者是為女性;2.基於經濟因素的考量,因為專業的照顧甚為昂貴;3.非正式的照顧較富彈性;4.被照顧者偏好非正式的照顧,此乃由於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彼此間是基於有情感性的相互責任和長期的關係。
  • 減少對公共照顧的依賴(reducing dependence onpublic care):政府部門鼓勵以非正式部門提供社區照顧的服務外,更欲透過「民營化」(privitisation)、「市場化」(marketisation)、「強制性競標」(compulsory competitivetendering)以及「購買者與供給者分離」(purchaser-provider split)等經營方式,以減少對公共部門服務的依賴,進而達到:1.提供符合需求的服務。2.增進選擇、彈性和創新。3.促進金錢價值觀(value of momey)、效率、責任和品質等。
  • 需求導向的服務(needs-led services):使用者與照顧者必須要以個體接受處遇,他們有個別的需求,服務必須要能充分的感受和彈性的反映其需求,其主要理由基於對個人的尊重外,也要避免地方機構用現有的資源作為評估新案主的需求,而非案主的真正需求為考量,導致所提供的服務並不是人們所需要的。
  • 增加參與和選擇(increased participation and choice):透過參與服務提供的設計,以讓人們有選擇的自主權,是支持社區照顧重要的原則,它讓人們有權為自己的生活作選擇,而增進人們參與、選擇和自主的機會,其理由是1.提倡社會工作價值「案主自主」「案主參與」「案主自我提倡」的專業理念;2.強調社會服務消費者運動,避免政府部門對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3.避免專業者忽略到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的真正需求。
  • 成本抑制(costs):經由社區照顧的倡導,可使的有些在機構內接受照顧者,僅需提供便宜廉價的簡單服務便可以在社區中生活,如此一來,就可以減少很多的花費。

社區照顧的系統

  • 個案系統:社區照顧服務的個案,是針對喪失未曾擁有日常生活功能者,長期性提供醫療、個人生活照顧與社會服務,其所服務之領域將擴及社會照顧與醫療層面,照護的特性多以生活照顧為主,以醫療照護為輔。而生活照顧部分,以日常生活活動能力(ADL;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及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IADL;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為提供服務之指標。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指標包括自行飲食(進食)、穿衣能力、移動(輪椅與床位間、上下樓梯)、個人生理衛生(如廁、沐浴、大小便控制);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指標內容,包括家事服務(清理環境、代購物品、膳食、洗衣及其他差事等)能力如居家服務、居家護理師提供技術性護理服務、老人營養餐食等。醫療照顧部分包含醫療照顧、復健、輔助儀器的租借維修等,如喘息服務(respite service)、居家復健、日間照顧服務、二首輔具回收及租借等。還有其他需求服務的如交通運輸(富康巴士)無障礙環境的設施、社會支持的關懷探訪及諮詢服務等。
  • 資源系統:社區照顧的資源包含人力、物力與財力需應用社區內外的資源,整合構成完整的資源網路,這些資源又可分為正式與非正式的照顧資源,正式照顧資源包括政府部門、志願部門與私有營利機構,如區公所社建課,其服務包括生活補助、津貼、輔具補助及其他福利申請等,衛生所承擔區民保健的服務,有些資源是直接提供給個案(受照顧者),如居家服務、送餐服務,有些則是提供給個案的家人(照顧者),如喘息服務,另外有醫療照顧,如居家復健、日間照顧服務等,此外,尚可給予精神支持的,如問安電話、友善訪問、心理諮商。非正式照顧資源指的是個案從原本既有的家人親戚朋友等,由於手足以及親屬在經濟、情感等生活佔有一席之地,是不可輕視的資源,朋友、同事、鄰居、教友等的關懷都是很重要的。提供起居生活照顧、經濟支持、情感支持的幫助。

社區照顧的實施

為落實「在地老化、健康老化」的理念,內政部自94年5月18日奉行政院核定「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透過政府部分經費補助,帶動社區中各個民間團體、發揮社區自己參與的精神,在社區中設置關懷據點,就近照顧社區老人、中低收入及身心障礙外,尚可針對因行動不便,至無法到關懷據點活動,或個性內向鮮少出門的長者提供服務,並視當地需求特性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餐飲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等服務,使他們獲得適當的照顧,而每個關懷據點,均可提供3項以上的服務,透過在地化之社區照顧,使他們留在熟悉的環境中生活,同時亦提供家庭照顧者適當之喘息服務,以預防長期照顧問題惡化,發揮社區自助互助的功能,讓鄰里間的互助網路,也慢慢被建立起來,讓他們的身心更健康。

結語

目前全台已經設置800個關懷據點,這當中有些原本就已經再進行社區照顧的工作,而再擴充服務,有些社區則是第一次辦理,有些是基金會的型態,有些則是社區發展協會的形式,儘管背景基礎都有不同,但願意投入社區照顧關懷行列,心意是一樣的,他們的努力紛紛展現出不同的成功樣貌。 為了讓社區老人可以就近的獲得照顧,內政部3年規劃設置2000個關懷據點,未來希望建立一個普及化的照顧服務網路及社區居民關懷互助的健康中心。

參考文獻

  • 李世代、吳肖琪、陳惠姿、黃源協、葉莉莉、張美珠(2003)社區化長期照護之發展策略.台北.國家衛生研究院,25-30。
  • 黃源協(2000)社區照顧:臺灣與英國經驗的檢視.台北.揚智,18-21。
  • 萬育維(2005)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台北.雙葉,102-104。
  •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網站查詢:http://sowf.moi.gov.tw/care/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