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2月2日 (六) 11:38 由 CYUT9529105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壹、社區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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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工作

社區工作由地域的社區為主要對象,開始轉移至組織某些被視為「弱勢」(vulnerable)的社群如病人、婦女、接受福利者、工人、老人等。這些以有共同問題或需要的人士為組織對象的社區工作,主要是為成員提供互相支持、服務及分享經驗的網路,減少他們對正規及專業服務的依賴。這些組織也可以變成壓力團體,爭取社會及政府對他們面對的問題作出關注。這類非地域性的社區工作可稱為「自助組織運動」。

甘炳光與莫慶聯(<理論> 第一章: 9-13),綜合不同學者及機構對社區工作的定義,有以下共通點,認為社區工作是:

 1.是社會工作的一種介入手法;
 2.是一個過程;
 3.是運用集體行動的方法
 4.鼓吹居民自助、互助及自決的精神; 
 5.能找出及滿足社區的需要,解決社區問題,培養社區歸屬感和認同感,達致社區整合,改善社區生活素質
 6.能發展居民能力,加強其自主性; 
 7.能促進社會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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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社區的意涵

  • 徐震(1979)認為,區辦社區具有三個概念層次:結構的概念(如地形和物質有形的)、互動的概念(如心理、過程和無形的)、行動的概念(如社會、組織和行動的)。
  • 白秀雄(1990)認為社區乃指一定地理區域範圍中的人口集團,居民具有某種地緣的感覺或集團意識和行為,由於彼此之間有歸屬感或依賴之關係,故形成共同的社區生活目標和採取集體行動以期達成。
  • 江亮演(1995)認為社區是指一群人居住在一特定的地區內,他們具有共同意識與活動場所及共同目標而自然形成一個與其他地區不同的地域而言。
  • 徐震(1996)由社區發展的觀點將社區定義為:「社區是居住在某一地理區域,具有共同利益關係,共同服務體系與共同發展能力或潛力的一群人」。
  • Blumer(1997)將「社區」定義為社區是由正式與非正式關係的地方網絡,並動員個人和集體去對付逆境的能力所形成。
由以上定義可以歸納社區共同的要素就是:
1.有一定的地理範圍。
2.由一群人組成的團體。
3.有共同意識、共同目標及共同的行為。

 

貳、社區工作的意涵

  • Payne(l995)認為社區工作係指「社區工作者與社區居民共同發掘出社區中的問題,並採取行動解決之」。
  • Taylor&Presely認為,社區工作是一種致力於提昇非專業人員之專門技術的專業,亦走一種提昇處於困境者的能力,以便增進他們對自己所處環境之控制的專業,而社會工作員激勵和支持人們從事改善自己鄰里之條件和機會的團體,以便在社會工作員抽離後,參與者仍能持續運用並發揮這些能力。(黃源協,1999)


參、社區實務的定義

肆、社區工作的特色

1.社工員有能力與不同的人互動。<br\> 2.工作的對象有個人也有團體。<br\> 3.每個社工員接可能會參與社區計畫。<br\> 4.社區計畫的發展,通過最後終於實現是很有成就的過程。<br\> 5.社區工作總是充滿趣味。<br\>

伍、社區工作三種模式

陸、參考文獻

  • 社區工作-理論與實踐 甘炳光等著 中文大學出版社 中華民國85年5月
  • 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 Charles Zastrow著 紅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西元1998年7月
  • 社區工作與社會福利社區化 賴兩陽著 紅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西元2002年3月
  • 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 萬育維著 雙葉書廊有限公司 西元200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