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社區工作之困境 的原始碼
←
社區工作之困境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剛才的請求只有這個使用者組的使用者才能使用:
使用者
你可以檢視並複製本頁面的原始碼。
〝社區定義〞在此所定義的社區是以福利機構或安置機構設置於某一環境並提供服務為一範圍,而此範圍是鄰、里、村等行政區域,在此也強調包含地域內之住戶大樓與公寓。並且,居民對此社區有共同意識,在此區域內社區民眾因公共議題而產生對此社區之關心,即是地理社區的地域觀念。(內政部,1995;黃源協,1999)。 徐震(1996)由社區發展的觀點將社區定義為:「社區是居住在某一地理區域,具有共同利益關係,共同服務體系與共同發展能力或潛力的一群人」。 Blumer(1997)將「社區」定義為社區是由正式與非正式關係的地方網絡,並動員個人和集體去對付逆境的能力所形成。 ==社區工作的理論與方法== ==社區工作模式== ==台灣社區工作的發展與社區營造== ==目前台灣社區工作遇到的困境== ==實例討論== ==探討與改善== ==參考文獻==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模板:Rank1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至
社區工作之困境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18.221.92.170
此 IP 位址的對話頁面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變體
檢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動
隨機頁面
使用說明
工具箱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頁面修訂記錄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