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鄰組織"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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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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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reedy, John and Richard Disney, Social Insurance in Transition-An Economic Analysis?Clarendon Press, London, 1985.
 
1.Creedy, John and Richard Disney, Social Insurance in Transition-An Economic Analysis?Clarendon Press, London,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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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建定 <<試論近代晚期歐洲的社會保障制度>>,<<史學月刊>>1997年第四期
 
2.丁建定 <<試論近代晚期歐洲的社會保障制度>>,<<史學月刊>>1997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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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和春雷 <<社會保障制度的國際比較>> 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
 
3.和春雷 <<社會保障制度的國際比較>> 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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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Rex A.Skidmore原著 沈瓊桃、詹宜璋校閱 古允文審訂 <<社會工作概論>> 學富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2年出版
 
4.Rex A.Skidmore原著 沈瓊桃、詹宜璋校閱 古允文審訂 <<社會工作概論>> 學富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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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楊冠琼 <<當代美國社會保障制度>> 法津出版社 2001年1月
 
5.楊冠琼 <<當代美國社會保障制度>> 法津出版社 2001年1月

於 2006年12月1日 (五) 07:28 的修訂

簡介: 「鄰里中心」起源於19世紀未期的「睦鄰運動」(the settlement movement)。當時英國正於工業化及都市化的初期,而此運動是嘗試在這轉變期間,使人性與道德精神價值能保存。

伊莉莎白濟貧法(1601年)(The Elizabeth Poor Law,)

●最大的特色,是實施濟貧的分類

 1.對於手腳健全的貧民則是強迫他們工作
 2.沒有工作能力的貧民,實施院內救濟或是院外救濟
 3.失去依靠的孤兒,設法安排他們寄養或是領養

●設置「濟貧監察員」專司貧民救濟的調查與審核 一、舊法 1600年前因失業、流浪、貧困…等現象造成社會動亂局面。 新教的教義認為貧窮是個人的罪惡,是社會所不可容忍的,在英國新教倫理貫穿到政府之中。 主要內容:1.建立地方行政和征稅機構

        2.為有能力勞動的人提供勞動場所
        3.資助老人、盲人等喪失了勞動能力的人為他們建立收容場所
        4.組織窮人和孩子學藝
        5.提倡父母、子女的社會責任
        6.從比較富裕的地區征稅補貼貧困地區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措施是建立「貧民收容所」強迫貧民勞動、杜絕流浪現象兼強不勞動者的懲罰而比較忽略對需求者的幫助 "伊麗莎白濟貧法"表明統治者意識到貧困和失業對其統治的威脅,因此必須由政府採取某種措施來緩和這種社會矛盾 此法標志著英國社會政策的誔生,它也是那個時代占主奪地位思潮的產物。

二、新法 十九世紀英國爆發的工業革命發展到了最高期,舊濟貧法對窮人實行救濟不但不能改變窮人的境遇反而捆住了貧窮勞動者的手腳滋長了依靠救濟的思想。 馬爾薩斯宣揚窮人生育太多造成大量人口湧現是造成貧窮的根源 1834年查德威克指出原有救濟制度的真正缺陷不在於它增加了過多的人口,而在於它破壞了個人勞動的本能,因為這部分窮人的利益受到損害,不可能不影響最大多數人的幸福。 同一年,皇家委員會公布了關於修改濟貧法的報告,肯定了查德威克"劣等處置"與"濟貧院檢驗"兩條原則 並且建立了一個中心委員會來管理濟貧工作。 新濟貧法宣布停止向濟貧院以外的窮人發放救濟金,只把征自於富有者的救濟金用於院內窮人,以便為市場提供大量可供選擇的一無所有的勞動力,為自由競爭開僻道路,適應資本主義經濟的進一步成長。 因此,新濟貧法是英國社會保障事業真正的萌芽。

慈善組織會社(1869年(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 C.O.S))

●將倫敦的慈善組織結合起來,發生合理的運作 ●將貧民分為「值得救濟的貧民」與「不值得救濟的貧民」

 1.值得救濟的貧民:經由經濟協助之後,可以自立自助
 2.不值得救濟的貧民:被強迫院內救濟以改變他們的生活方式

●設置親善訪問員,訪問申請救濟者

英美之睦鄰組織

●1884年「湯恩比館」,創始人牛津大學湯恩比講師

 東倫敦聖猶太牧區會牧森姆班勤為了使在大學就讀的生學對居住於貧民區的勞工低下階層有更深了解,而在貧民區興建了「湯恩比館」此館也被稱為「大學睦鄰區」,目的是使大學學生也能與現實生活不脫節,使貧與富拉近,也能使大學學生與工人們拉近而互相學習。

●1889年「胡爾館」,創始人美國亞當斯女士

 是在芝加哥參照「湯恩比館」而興建。重點均放在社會研究與改革方面,而最大的分歧是在美國包含著不同文化背景的大都市內,推行一理想「鄰舍精神」。初期,此等「鄰舍組織」的工作,是提供居住區內居民各種實用的服務及諮詢。

參考書目 李增錄主編(1995)。社會工作概論(增訂二版)。台北:巨流 林勝義(2001)。社會工作概論。台北:五南。 林萬億(2002)。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台北:五南。

參考文獻

1.Creedy, John and Richard Disney, Social Insurance in Transition-An Economic Analysis?Clarendon Press, London, 1985.

2.丁建定 <<試論近代晚期歐洲的社會保障制度>>,<<史學月刊>>1997年第四期

3.和春雷 <<社會保障制度的國際比較>> 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

4.Rex A.Skidmore原著 沈瓊桃、詹宜璋校閱 古允文審訂 <<社會工作概論>> 學富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2年出版

5.楊冠琼 <<當代美國社會保障制度>> 法津出版社 200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