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鄰組織"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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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濟貧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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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濟貧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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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伊莉莎白濟貧法>
  
 
==英國睦鄰組織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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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社區組織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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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6年11月23日 (四) 16:12 的修訂

簡介:歐洲古代的救濟行政:1349年愛德華勞工法 1601年伊麗沙白女王濟貧法

我國古代的求濟行政:禮運大同篇 周祀大司徒的保息六政:慈幼、養老、振窮、恤貧、寬疾、安富

工業革命後的社會行政:慈善組織會社、社區睦鄰運動 大略又可分為:

德國濟貧制度改革

1.<伊莉莎白濟貧法>

英國睦鄰組織運動

美國社區組織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