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之分類(依對象分)"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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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督導工作的人員叫做督導者(supervisor),接受督導訓練的人員叫做受督導者(supervisee)。一個督導者必須受過充分的專業教育,並必須具備相當的實際工作經驗。ㄧ個受督導者在指定的督導者定期持續的指導下,提供初步確保專業服務素質的服務或治療工作。(廖榮利,民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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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是專業訓練的一種方法,由機構內的資深專業工作者即督導員(Supervisor),對機構內的新進工作者或學生即受督導者(Supervisee),督導者利用定期、持續的督導程序,授予受督導者專業技術與方法,以增進受督導者的專業技巧並使其能對案主提供更專業的服務。督導可以說是助人工作專業化的輔助方法及程序,適當的運用其專業理論和知識於服務中,可使專業的發展走向成熟化。(廖榮利、劉安屯,民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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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是透過行政程序來達成教育性目標的過程;是培養訓練人員的方法。「督」是監督、察看、管理;「導」是指導、教導、引導、輔導。其兩者是一體的不可分開。(曾華源、曾騰光,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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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參考文獻格式不甚正確
  
4 定義一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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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督導==
這個條目,是在寫督導的對象,前人認為有機構內的、實習生的、志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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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上,你參考了前人的作品,沒有多想,就照樣的做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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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書看的不夠多,沒有英文文獻,參考文獻格式也不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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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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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者(Supervisor)''',是機構實際工作中對實習學生或其它受督導者(Supervisee)進行指導、督訓的人員。是溝通中樞者及關鍵人,其功能除了教育與行政外還必須具有溝通及評價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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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者所應具備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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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不同的性格學習者能容洽相處:重點在於個別督導過程中,對五種不同的學習者均能有良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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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專業工作的領域上,要有相當的知識與經驗:督導者要有相當程度的知識與實際經驗才能對實習學生及工作者有更深入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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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教導」他人的能力:能清楚明白的將知識與經驗教給實習學生或工作者,此時的教導非傳統的方法,而是現代的「啟發式、「增強式」,「間接式」這三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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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對機構的政策、措施有足夠的了解,再來進行溝通及合作:專業工作中的各個抉擇都必須要依照專業觀點及機構的政策,要能正確並有建設性的支持機構各項規定,使學生有良性的學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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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足夠的能力啟發、促進實習學生或工作者,使他們在過程中產生「改變」:在訓練過程中使受督導者能在態度、精神、觀點及技術上有所改變,符合專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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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機構的策、規定要支持與遵守:時常對受督導者傳達機構的相關政策與規定,並使其遵守。(劉安屯、廖榮利,民國7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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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督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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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機構內,督導者的角色難以釐定。督導者既是受督導者的領袖,也是機構行政主管的部屬。因此督導者常須扮演行政管理與工作者之間溝通橋樑的角色。
'''受督導者(Supervisee)'''是指機構中的專業人員在指定的督導者定期指導下,提供初步的專業服務。大概可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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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者應具備的條件===
===社會工作實習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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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學生'''是一個實際參與的工作者(practitioner),同時也是一個學習者(learner)。對實習學生的基本態度應是支持性(Supportive)和教育性(Educative)。(廖榮利、劉安屯,民7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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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與不同性格或學習型態者相處。
====督導資格的資格與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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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員服務滿2年(含)以上,並且具有領導能力,或是由主管推薦指派社且需社工員服務滿一年。(萬育維,民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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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社會工作有相當的知識與經驗。
* 對實習生來說是扮演著一個教導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協助學生在理論與實務上的印證;在社工實務方面則是一個示範者,使學生可以模擬社工員的角色並且從中學習到什麼是專業工作人員的形象;在案家眼中是一位助人者,藉著自身的示範讓學生對於社會工作方面有所體會及認知;對機構而言是機構的代表者,更會是機構與實習生之間的橋樑,並讓學生對於機構有正面的了解。(萬育維,民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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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規定與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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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有「教授」他人的能力。
*督導的頻率應每週至少一次,批閱所有的記錄且給與回饋及簽名來表示負責,有督導上的問題或困難,應該立即向實習督導組或者是督導主管做出反應使問題能被提出並討論,實習督導的期間,實習督導組至少要與學校的督導聯繫二次以上。而實習的分數應該由學生自我評分後,學生再與督導者仔細的討論後決定,且兩人都需要簽章,最重要的是遵守督導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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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學生間個別的差異且針對個人的興趣或是能力而給予不同的指導及尊重實習生的隱私權,且不隨便對實習的學生許下承諾,避免向實習生訴說不滿而反過來實習生也是如此,督導者要按照實習計畫的去督導實習學生。(萬育維,民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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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機構的政策與措施要能溝通與合作。
===非專業的志願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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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督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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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有足夠的能力啟發與促進學生或工作者在訓練過程中產生「改變」的效果。
為了讓志工有持續為機構服務的動機並確保工作品質,對於志工的督導有其必要性。由於志工非專業人員故在專業教育、服務時間、工作能力、專業認同、參與動機、工作過程中的需求都不盡相同。其中應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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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志工在服務的過程中所遇到的挫折,達成參務目的且需保障相關人員不受到任何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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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對機構的有關政策與規定要支持與遵守。(廖榮利,民72)
*協助志工對自己有所認清與肯定,並與其它志工能和諧相處提高或維持服務的熱忱及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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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瞭解組織、機構的功能,並遵守公告的行政程序及規定,避免機構會提供了不一致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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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實習學生的督導==
*提供、教導志工們必須的工作知識及技巧,且幫助自我瞭解和成長以提供有品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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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志工工作效果、改進方向,以保證機構的服務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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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督導者督導有關社會工作科系的實習學生。負責實習學生的直接指導的機構督導者叫做「實習督導者」,也稱為實習教育者。
*機構與志工要有良好且有效的溝通,避免產生誤解貫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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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選人而非因人選事。(曾華源、曾騰光,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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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督導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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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實習生而言,是位教導者,目標在於協助學生理論與實務的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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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社工實務而言,是位示範者,學生在模擬社工員角色中學習專業工作人員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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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案家而言,是位助人者,藉由督導示範讓學生對福利工作有所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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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機構而言,是位機構的代表者,扮演機構與實習生間的橋樑角色。(萬育維,民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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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機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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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的職責:訂定學習方案、選派機構督導、機構應配合學校進度,提供適當實務工作機會、當學生有困難時,機構有責任通知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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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的職責:協助學生了解自己的興趣和選擇適當的機構、了解機構實習運作情形、讓機構了解學系安排實習的過程、鼓勵學生多參與機構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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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的職責:了解自己的興趣、遵守社會工作專業倫理、向機構中其他專的業人員學習、了解並遵從機構及學系有關實習的其他規則。(萬育維,民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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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工作者和實習學生的督導可區別如下:(劉安屯/廖榮利,民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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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專業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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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性的責任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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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監督的立場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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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待較高且要求較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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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專業知識和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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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我引導和我自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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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執行者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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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增進特殊興趣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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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較主動、負責和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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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督導者權威性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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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確立專業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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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實習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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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性的責任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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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導的立場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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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待較低且有伸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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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探索專業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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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初步的自我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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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學習者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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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探索各種方法和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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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較被動受助和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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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督導者權威性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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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尋求專業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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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志願工作人員的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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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工作者之督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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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時協助處理志願工作者在服務過程中,所遭遇到的問題與挫折,以達成服務目的,並保障案主或有關人員不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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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協助認清與肯定工作價值,提高並維持服務工作之興趣與熱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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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協助瞭解組織與機構功能,遵守行政程序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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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適時提供或教導必要的工作知識與技巧,並幫助自我瞭解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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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評估志願工作者之工作效果和改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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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促進機構與志願工作者雙方之間良好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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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針對工作需要,培養及遴選工作所需之領導人才。(曾華源,民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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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工作者並非專職人員,因此,對志願工作者的督導工作,應該與專職人員有所不同。對志願人員進行督導時,必須把握下列幾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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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分配之工作不能超出志願工作者的知識能力和經驗範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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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量由工作志願者在機構目標和行政程序內,自行討論和決定工作之執行方式,必要時才由督導者提供建議或指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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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志願工作者依機構目標和行政程序提供服務,以避免混亂和分歧性服務的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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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員的態度應該是尊重和接納志願工作者,不應當視其服務為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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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者必須了解志願工作者參與動機和需要是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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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經常注意和了解志願工作者的工作概況,適時提供幫助,以解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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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與志願工作者建立開放性給與取的督導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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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機構內有善和溫暖的氣氛。(曾華源,民76)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廖榮利、劉安屯合著,民國72年6月,<督導技術>,張老師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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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育維 編著,民國90年10月,<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雙葉書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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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萬育維,民國94年3月,雙葉書廊有限公司。
*曾華源、曾騰光,2003年6月,<志願服務概論>,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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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學,廖榮利著,民國72年6月出版,三民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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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技術,廖榮利 劉安屯,72年6,張老師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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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實習教學-理論、實務與研究-,曾華源,民國76年11月,力行書局有限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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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ocial work supervisor,Allan Brown&Iain Bourne(2000),學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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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9年12月10日 (四) 08:31 的最新修訂

從事督導工作的人員叫做督導者(supervisor),接受督導訓練的人員叫做受督導者(supervisee)。一個督導者必須受過充分的專業教育,並必須具備相當的實際工作經驗。ㄧ個受督導者在指定的督導者定期持續的指導下,提供初步確保專業服務素質的服務或治療工作。(廖榮利,民72)

4 參考文獻格式不甚正確

一、對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督導

在機構內,督導者的角色難以釐定。督導者既是受督導者的領袖,也是機構行政主管的部屬。因此督導者常須扮演行政管理與工作者之間溝通橋樑的角色。

督導者應具備的條件

1.能與不同性格或學習型態者相處。

2.對社會工作有相當的知識與經驗。

3.要有「教授」他人的能力。

4.對機構的政策與措施要能溝通與合作。

5.要有足夠的能力啟發與促進學生或工作者在訓練過程中產生「改變」的效果。

6.對機構的有關政策與規定要支持與遵守。(廖榮利,民72)

二、對實習學生的督導

社會工作督導者督導有關社會工作科系的實習學生。負責實習學生的直接指導的機構督導者叫做「實習督導者」,也稱為實習教育者。

實習督導者角色

  • 就實習生而言,是位教導者,目標在於協助學生理論與實務的印證。
  • 就社工實務而言,是位示範者,學生在模擬社工員角色中學習專業工作人員的形象。
  • 就案家而言,是位助人者,藉由督導示範讓學生對福利工作有所認知。
  • 就機構而言,是位機構的代表者,扮演機構與實習生間的橋樑角色。(萬育維,民94)

學校、機構、學生

  • 機構的職責:訂定學習方案、選派機構督導、機構應配合學校進度,提供適當實務工作機會、當學生有困難時,機構有責任通知學系。
  • 學系的職責:協助學生了解自己的興趣和選擇適當的機構、了解機構實習運作情形、讓機構了解學系安排實習的過程、鼓勵學生多參與機構的活動。
  • 學生的職責:了解自己的興趣、遵守社會工作專業倫理、向機構中其他專的業人員學習、了解並遵從機構及學系有關實習的其他規則。(萬育維,民94)

專業工作者和實習學生的督導可區別如下:(劉安屯/廖榮利,民72)

對專業工作者

1.行政性的責任比較重。

2.監督的立場較重。

3.期待較高且要求較嚴格。

4.使用專業知識和技術。

5.自我引導和我自負責。

6.執行者的姿態。

7.增進特殊興趣和技能。

8.較主動、負責和自立。

9.督導者權威性較大。

10.確立專業意識。

對實習學生

1.教育性的責任較重。

2.教導的立場較重。

3.期待較低且有伸縮性。

4.探索專業程序和方法。

5.初步的自我認識。

6.學習者的姿態。

7.探索各種方法和技術。

8.較被動受助和依賴。

9.督導者權威性較小。

10.尋求專業意識。

三、對志願工作人員的督導

志願工作者之督導目的

1.適時協助處理志願工作者在服務過程中,所遭遇到的問題與挫折,以達成服務目的,並保障案主或有關人員不受到傷害。

2.協助認清與肯定工作價值,提高並維持服務工作之興趣與熱忱。

3.協助瞭解組織與機構功能,遵守行政程序和規定。

4.適時提供或教導必要的工作知識與技巧,並幫助自我瞭解和成長。

5.評估志願工作者之工作效果和改進方向。

6.促進機構與志願工作者雙方之間良好的溝通。

7.針對工作需要,培養及遴選工作所需之領導人才。(曾華源,民76)

志願工作者並非專職人員,因此,對志願工作者的督導工作,應該與專職人員有所不同。對志願人員進行督導時,必須把握下列幾項原則:

  • 所分配之工作不能超出志願工作者的知識能力和經驗範圍太多。
  • 儘量由工作志願者在機構目標和行政程序內,自行討論和決定工作之執行方式,必要時才由督導者提供建議或指引方向。
  • 確保志願工作者依機構目標和行政程序提供服務,以避免混亂和分歧性服務的情況出現。
  • 督導員的態度應該是尊重和接納志願工作者,不應當視其服務為理所當然。
  • 督導者必須了解志願工作者參與動機和需要是因人而異。
  • 必須經常注意和了解志願工作者的工作概況,適時提供幫助,以解決困難。
  • 必須與志願工作者建立開放性給與取的督導關係。
  • 促成機構內有善和溫暖的氣氛。(曾華源,民76)

參考文獻

  • 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萬育維,民國94年3月,雙葉書廊有限公司。
  • 社會工作學,廖榮利著,民國72年6月出版,三民書局。
  • 督導技術,廖榮利 劉安屯,72年6,張老師出版社。
  • 社會工作實習教學-理論、實務與研究-,曾華源,民國76年11月,力行書局有限公司出版。
  • The social work supervisor,Allan Brown&Iain Bourne(2000),學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