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月3日 (三) 15:16 由 CYUT9529033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前往: 導覽搜尋

特殊教育(special education or education of exceptional children):又稱為身心障礙。在早期的時候人們對於這些特殊障礙的孩子都有歧視的觀感,但隨著近年的提倡和愛心人事的共襄盛舉,特殊教育逐漸被重視,大家也從歧視、瞧不起轉為同情、憐憫。

意義

  • 何華國認為特殊教育主要是為特殊兒童的特殊學習做設計的教育。有別於普通教育,而這兩種教育差別在幼兒的個別差異。(何華國,1982)
  • 傅秀媚認為特殊教育的意義在於1.特殊兒童不僅是需要被照顧,也需要被尊重。2.即使嚴重傷殘的兒童,給予他適合的特殊教育,她認為天下沒有兒童是不可教育的。(傅秀媚,1989)
  • 吳武典認為特殊教育可分三點討論:1.有教無類─愛是無私的,愛所有有殘缺的或者有困難的人,只要是人,不非男女,都是施教的對象。2.因材施教─可以是一對一,或者一對一個小組的教學,並從他們的個別差異提供深淺不同的教育。3.教育治療─簡單來說就是透過教育的手段,來補救學生的困難。(吳武典,1987)

特質

種類

  特殊教育主要的服務對象很廣,常見的就是特殊兒童這個部份。具有以下這幾種的障礙者皆稱為身心障礙。

1.智能障礙2.視覺障礙3.聽覺障礙4.語言障礙5.肢體障礙6.學習障礙7.多重障礙

鑑鑑方式

結論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