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貧法案"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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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堅持人的尊嚴,個別的差異幫助處理貧窮人的困難,否則只是在徘徊問題而已。 | 以堅持人的尊嚴,個別的差異幫助處理貧窮人的困難,否則只是在徘徊問題而已。 | ||
− | + | ==濟貧法案之起源與特色== | |
− | + | ===國際社會救助的趨勢=== | |
− | + | ====我國社會救助的狀況==== |
於 2006年11月17日 (五) 09:13 的修訂
濟貧法案〈The Poor Law〉的定義
以堅持人的尊嚴,個別的差異幫助處理貧窮人的困難,否則只是在徘徊問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