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談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9年12月8日 (二) 07:21 由 CYUT9629117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前往: 導覽搜尋

會談(Interview)是社工人員針對一個案主做有目的的專業性的談話。

4 第一節不那麼重要,二三節才會是重點。說過了,「一般上我們說的會談,是限於我們與案主之間的會談」
標題的層次不對,那有OK?

4
定義可精簡為一句--->OK了
標題不用打一二三--->OK了
原則上我們不用 = = 做標題,而是用 == == 做第一層的標題--->OK了
文獻引用格式不正確,自己沒看過的文章不能放上去,要寫你看到的資料來源
請嘗試著用自己的話說明這個概念,文字重覆太多會有抄襲的嫌疑,即便指明了出處==>有改的比較白話了
一般上我們說的會談,是限於我們與案主之間的會談,你應多強調這

會談的種類

  • 每個人都會有會談的經驗,有時後會主動的跟人談話;有時會被動的跟人談話。不管是主動或被動的,會談是一種有目的的談話(胡子明,會談技術;Bingham and Moore 1924)。
  • 會談目的有三種:(一)資料收集的會談(二)診斷性的會談(三)治療性的會談(李增祿:p.119);由於目的的不同,當然會談的範圍和種類也就各不相同。

資料收集性會談

  • 工作者收集充分的資訊以作為研究的參考。(李增祿:p.119)

診斷性會談

  • 「對案主的問題進行客觀的評量。」(李增祿:p.119)
  • 會談主要是在了解個案特點,方便對個案所患的精神疾病作各項歸類,並且對疾病程度、持續的時間、過去的歷史及生涯規劃能有更正確的認識與描述。

(1)智能與思考方面→
智能方面,為了了解智力上的程度,需要問一些一般常識問題,或者是做智力測驗來考量;思考方面則是了解有無強迫、悲觀、自誇、妄想等觀念,以及思考是不是有變緩慢或快速。
(2)知覺方面→
有沒有感到視覺、聽覺、觸覺不靈或感覺到外界人物、形狀、大小、色彩、遠近等,與平常不一樣或者沒看到人但可以很清楚的聽到有人的聲音;清楚聞到食物中有毒藥味…等
(3)注意力方面→
觀察能不能集中注意力,且對於時間、地點、人物的確認是否正確
(4)情緒的顯現→
情感表達、控制能力的強弱是否恰當剛好
(5)領悟力與自我觀念→
個案了解本身的困擾與可能發生的原因,會不會以誇張方式或現實方式呈現出來的能力….等。
(6)行為與外表→
個案的臉部表情,身體姿勢、表達與動作,可以在心理反應與服裝上見到。

治療性會談

  • 一般來說就是心理治療
  • 「以促進案主的調適與改變為目標。」(李增祿:p.119)

與報告者會談

  • 是跟配偶、父母或者與個案密切關係的人的會談,來補充個案歷史背景有關的資料,而這些資料或許是個案本身沒有能力或不願意說出來的。
  • 當我們發現個案的真實事件,被其他人描述時,往往會產生一些偏差或不相關的資料出現;因此由提供者提供的資料,雖然很寶貴,可是社工人員也是需要謹慎而小心的去分析、實證與了解。

公務會談

  • 為了公眾事務與人的談話;是一種正式性與有目的的談話,和平常朋友閒聊八卦有所不同的。
  • 公務會談是給對方好的印象以及建立不錯的關係,希望對方在業務上配合,所以公務會談必須莊嚴自重和盡心盡力。

(一)公務會談的特性→
公務會談必須先計畫好以及加以思考,並在意識上選擇增進目的的談話。公務會談是為了要達成目的,所以參與會談者都有義務維持連繫,不論參與者有不良的感受,都不得以個人理由來要求停止會談;當然公務會談必須要有一定的時間、地點、主題,及時間的長短;總而言之,公務會談是一種正式性的會談。
(二)上對下的公務會談→
在一個機溝內,上級主管當然是一位自然的主談者。
(三)下對上的公務會談→
與上級主管會談時,所屬的員工應遵循的標準規則,這些標準規則是各級員工需自我努力、自我評量以及自我推展的。

會談時所需有的態度

會談有別於一般閒聊,是有目的的談話,其內容以協助案主解決問題,或提供案主需要之協助。在會談中社會工作者的態度,對會談有著重大影響(邱德才,2001:P54),茲將良好的態度分述如下:

專注的態度

專注乃為社會工作者最基本的態度,一般分為生理上及心理上的專注。生理上的專注如:保持眼神的接觸、親切自然的表情、對案主有所回應。心理上的專注有:積極傾聽、不胡思亂想、注意案主的各種反應。(邱德才,2001:P55)

同理的態度

同理是社會工作者必備的態度,也是重要會談技巧之一。社會工作者需要以同理的態度來進入案主的內在主觀世界,才能體會案主的心境,了解案主行為背後的動機與內在需求,如此有助於社會工作者以案主立場角度看待其所處環境。同理的態度有(邱德才,2001:P56-58):

  • 積極的傾聽與敏銳的覺察
  • 設身處地的感同身受
  • 適時表達社會工作者的體會與了解
  • 同理非同情亦非同意

尊重的態度

社會工作者對案主的尊重態度會表現在對案主的需求、情緒、想法和決擇等之上。Biestek對專業關係所提出之「案主自決」原則,即需社會工作者以尊重態度處理。其他尊重態度尚有(邱德才,2001:P59-60):

  • 願意投入會談
  • 將案主視為一獨特的人
  • 視案主為有能力的人
  • 不批評或評斷案主
  • 不標籤化案主
  • 不隨意打斷案主的談話

接納的態度

社會工作者需要接受案主本來的樣子,並依會談目標協助案主將壓抑的情緒與想法表達出來,能讓案主感受到安全、被允許就是接納的態度。接納的態度有幾下幾點(邱德才,2001:P61-63):

  • 接納案主原來的樣子
  • 允許案主的表達
  • 給予案主正面的回應
  • 保持一種彈性的想法
  • 接納亦非同意

真誠的態度

在會談中,社會工作員表裡一致的態度,會給予案主真誠的感覺。其他真誠態度尚有(邱德才,P63-65):

  • 是以人的方式而非以角色的方式來面對案主
  • 願意開放自己
  • 承認自己的限制

會談需準備的事情

  • 選擇地點-地點可安排在案主家中或是工作者的會談室,而在工作者的會談室中,最好能有以下條件:(一)光線充足(二)具有隔音設備以及可以開關的房門(三)會談室裡的擺設盡量簡單為好。這些條件都可以幫助案主能專注會談。
  • 安排時間-主要能配合案主及工作者的時間,而會談的時間最好是40~50分鐘為主。
  • 工作者的儀表-工作者的穿著應以簡單整潔較好,以免太過誇張華麗分散案主的注意力。
  • 桌上需備有紙筆或錄影設備-原則上,在進行會談的時候不太適合一邊紀錄一邊聽案主敘述,而有錄影設備的話,工作者可以從錄影裡觀察出案主的情緒反應等等,也可以進一步幫助案主解決問題,會談期間如果要錄影的話,前提是須經過案主同意才可以。

會談觀察重點

一、留心注意案主肢體語言或行動表示。
二、關注案主開放或封閉式的談話內容,瞭解案主的情緒。
三、關心案主在會談上轉換的議題,研判案主內在的意義。
四、覺察案主在會談上的意念連結,以清楚案主語言及非語言背後的想法。
五、注意案主重複傳達的訊息,敏銳地覺察案主的關鍵問題。
六、留心案主在會談期間,暗藏在案主內心的壓力與衝突。
七、發現案主語言及非語言不一致的情況。

會談技巧與運用

一、傾聽技巧

  • 傾聽是指案主說了什麼或者是案主對問題所做的回應

1.消極傾聽:被動的聽
2.積極傾聽:
<一>傾聽當事人想表達的內容,從他所言談的內容來了解情緒、事情過程及困擾。
<二>對於所聽到、觀察到的,給予適當且簡短的回應,讓案主知道社工人員聽懂了,然後更要鼓勵案主繼續表達;簡單來說就是只要用簡短適當的反應與非說話行為表達妳已經接收到他的意思就可以了。

二、問問題技巧
1.開放式或封閉式問題→
封閉式:為了獲得案主對特定問題的回答,通常是用在詢問案主有關事實性的資料
開放式:是想進一步的了解案主情緒反應或個人觀點

  • 如果是在探討案主的生活史可以交叉運用開放式與封閉式

2.引導何回應問題的技巧→
引導問題的技巧:社工人員希望與期待案主目前能夠持續的探討主題
回應問題的技巧:社工人員想要案主繼續對這個問題有所回應而且必須注意好每一個問題只能有一種涵意,不可參雜太多的涵義
三、氣份設定或支持性技巧

1.真誠→
指社工人員是發自內心與案主溝通,讓案主感受到人與人的溝通方法及想要幫助案主的那種心意
2.同理心

肆、參考文獻

一.中文文獻

李增祿 (1989),社會工作概論台北:。巨流圖書公司。

邱德才 (2001)。解決問題的諮商架構。台北:張老師文化。P54-65

胡子明 (1984)。會談技術。復文圖書出版社。

萬育維 (2005)。社會工作概論。台北:雙葉書廊出版。

廖榮利 (1998)。社會工作管理。台北:三民書局。

潘淑滿 (2000)。社會個案工作。台北:心理出版社。

二.英文文獻

Social work and social welfare : an introduction / Rosalie Ambrosino Australia Belmont, CA : Brooks/Cole , c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