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性團體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2月30日 (日) 08:55 由 CYUT9629096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其他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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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性團體是指,個人學習某些才能,在團體當中,社會工作者藉由案主的反應,給予適當的鼓勵和討論,或者加入團體互動,教育性團體並不屬於法律所規定的團體類型。

功能

過程

其他類型

自助性團體

所謂自助性團體,是由一群持有相似問題者的自發性組成,具備互助特質的小型團體。社工員藉以協助這些相似生活經驗或問題的人,彼此關心和幫助,甚至採取行動來解決他們共同關心的問題。(社會工作辭典。2000。)有別於一些政治性團體,自願服務團體(Voluntary Service Organization),只為了學習某種技能和嗜好相同而組成的團體,自助團體特別強調是為何原因而組成,並以經驗分享,感情交流為運作方式。

支持性團體

討論性團體

教育性團體

任務性團體

經驗性團體

治療性團體

所謂治療性團體,就是藉由團體動力,社會工作者的能力和治療技巧三者有效的結合,讓團體成員在整個過程中,受到三者有效的影響,然後讓團體成員逐漸放開自己,達到治療效果。 治療性團體的操作有三種方式:

  • 以社會工作者能力為主導方向。
  • 以社會工作者之技術為主導方向。
  • 以團體動力為主導方向。

以社會工作者能力為主導方向的治療性團體,非常重視社會工作者的個人能力。 又分為以下三種:

  • 以社會工作者的個人能力為導向,主要是通過社會工作者的人格層面來控制。
  • 以社會工作者解決當下問題為導向,主要看社會工作者危機干預的能力。
  • 以社會工作者當下的促動效果為導向,主要看社會工作者對於整個團體治療發展方向的設計和策略。

(http://www.wzz.com.cn/exot/show.asp?series_id=245)

成長性團體

所謂成長團體,包括使用各種不同名稱的人際關係訓練團體,如訓練團體(Training Group or T-Group)﹑會心團體(Encounter Group)﹑敏覺訓練團體(Sensitivity Training Group)等。 最早的成長團體是訓練團體,這種團體的基本模型是由Kurt Lewin ﹑Ronald Lippitt以及他們的同事,於1946年在一個會議中構想出來的。 成長團體中,兩個主要代表性的模式是訓練團體及會心團體,尤其是坦承會心團體(open encounter group)。(呂勝瑛著。77年。成長團體的理論與實際。3~5。) 成長團體的進行過程,不同學者有不同說法,以下是Carl Rogers根據他多年來領導團體的經驗,一個團體的進行過程描述如下:

  • 磨菇(milling around):起初的困擾不安,尷尬的沉默,禮貌上的寒暄以及挫折的感覺。
  • 抗拒(Resistance):有些成員的自我坦誠帶來其他成員不置可否的反應。
  • 回憶往事(Recalled feelings):成員表達對往事的感受。
  • 攻擊(Lashing out):表達其他成員或催化員的不滿。
  • 自我坦承(Repealing self):成員開始信賴他人,漸漸說出一部分有關自我的事。
  • 此時此地的信賴(Here-and-now trust):明顯的表達對其他成員的感情。
  • 癒合的能力(healing capacity):對其他成員的痛苦及不幸表示關切與撫慰。
  • 自我改變(self-change):因自我接納而導致真摯的感情。
  • 拿下面具(cracking mask):對於虛偽敷衍的人表示不能忍受。
  • 反饋(feedback):說出對其他成員的看法。
  • 面質(confrontation):偶而積極但是大部份消極的溝通。
  • 幫助(helping):在團體內或團體外,成員彼此幫助。
  • 基本會心(basic encounter):成員彼此間有了親切而基本的接觸。
  • 積極的親近(positive closeness):公開表示或接受彼此的感情。
  • 行為的改變(behavior-modified):在團體內或團體外行為都發生改變。

(呂勝瑛著。77年。成長團體的理論與實際。23~24。)

結構性團體

結構性團體和非結構性團體,最大的不同是在於團體目標清楚與明確程度上。結構性團體的成員在參加團體時,由領導者的說明中了解團體的目標,有計畫,循序漸進的學習主題貫穿於團體過程中。結構性團體的學習理論,即經驗學習模式(Experiential learning Circle)。所謂經驗學習模式與傳統教學不同,主要強調由經驗及體驗中的自我學習過程。經驗學習模式可以分成下面四階段:

  • 個人的經驗
  • 經由與他人分享自己經驗的過程,個人回顧與整理自己的感受。
  • 個人歸納 ﹑分析出一些概念 ﹑原則或新的自我了解。
  • 嘗試將新的自我發現或前面所學習到的概念,應用到團體以外的其他情境中。

學習經驗模式對學習有三個假設:

  • 當一個人直接投入某一學習經驗,學習的效過最好。
  • 在經驗學習中,學習的責任在自己身上,不是在老師身上。
  • 在經驗學習模式中,感受是一項重要的學習資源,開放的表達自我是被鼓勵的。

(救國團張老師。75年。如何進行團體諮商。72~76。)

訓練性團體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