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性團體"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9629096 (對話 | 貢獻) |
|||
行 7: | 行 7: | ||
*林清將著。教育理念與教育發展。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 *林清將著。教育理念與教育發展。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 ||
*我國團體協約法制之研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我國團體協約法制之研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
+ | {|style="width:30%;height:40px" border=0 align=left | ||
+ | |bgcolor=#6495ED|<font color = black>'''缺'''<br/>'''失'''<br/>'''通告'''<br/> | ||
+ | |style="background:#E0FFFF;color:black"|同學第十四週該完成90%了(作業規範三~四頁以上),提醒您下週開始打分數喔!請自行刪除! | ||
+ | |} |
於 2007年12月19日 (三) 13:59 的修訂
教育性團體是指,個人學習某些才能,在團體當中,社會工作者藉由案主的反應,給予適當的鼓勵和討論,或者加入團體互動,教育性團體並不屬於法律所規定的團體類型。
教育團體的功能
教育團體的過程
其他團體類型
參考文獻
- 蔡敏玲著。教育性質研究歷程的展現-尋找教室團體互動的節奏與變奏。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 林清將著。教育理念與教育發展。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 我國團體協約法制之研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缺 失 通告 |
同學第十四週該完成90%了(作業規範三~四頁以上),提醒您下週開始打分數喔!請自行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