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案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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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案包括工作人員主動尋找案主或被動的接受案主的申請,在對案主進行是否符合機構的服務資格的篩選,如果可以則進行服務的下一步驟,如果不行則要提供相關社會資源、機構服務的資訊或機構的轉介。

4 文獻部份前後無法對應,陳月娥那篇在?
052的前言比較好,會談目的和接案目的可以合併。

會談

會談是工作人員代表機構了解案主的內容性質,目的是對案主進行初步評估是否和機構服務內容相符,從會談中就可以完成接案的動作。(謝秀芬;民91)

會談的目的

  • 瞭解案主本身對問題的看法
  • 瞭解案主希望從機構得到的幫助
  • 瞭解案主解決問題的動機
  • 向案主說明本機構的服務範圍與政策
  • 向案主說明本機構的功能和服務方式

接案社工的條件

接案的社工是案主一開始的接觸者,因此接案的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使求助者能感受到自己是在可信任與安全的氣氛下接受機構的服務。

1.和善的態度

2.同理心

3.耐心

4.純熟的會談技巧

接案的目的

透過對案主問題的初步預估,依據機構的功能與目的,來決定案主是否能在此機構被服務。(謝秀芬;民91)

轉介

當案主的情況在和社會工作者會談後,被判定案主的需求不屬於機構的服務範圍,就必須將此個案轉至到其他合適之機構接受服務。(謝秀芬;民91)

轉介的注意事項

1.評估案主的能力與動機

2.向案主解釋轉介的重要性

3.向新機構說明轉介理由及對案主問題的了解,以免對案主造成二度傷害。 (謝秀芬;民91)

參考文獻

  • 《社會工作概論 理論與實務》,萬育維著,雙葉書廊,民94
  • 《社會個案工作》,廖榮利著,幼獅文化,民75
  • 《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謝秀芬著,雙葉書廊,民91
  • 《社會工作》,陳月娥著,千華出版公司印行,民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