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服務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2月17日 (日) 08:37 由 CYUT9529107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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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在雙薪家庭或單親家庭因素,因環境或家庭因素造成家庭正常照顧幼兒的功能不足,所提供的服務,以補充父母的家庭照顧的補充性服務。



壹、托育服務的定義

  • 依現在雙薪家庭或單親家庭因素,因環境或家庭因素造成家庭正常照顧幼兒的功能不足,幼兒在課餘時間必須離開父母或家庭的照顧,所提供的服務,以補充父母的家庭照顧的補充性服務。
  • 根據聯合國在1956年對托育服務定義為:「當孩子需要家庭的一般照顧,卻因一天中有一段時間必須離家,機構所提供的托育就是一種補充性服務,主要是提供孩子離家這段時間的照顧服務」(引自郭靜晃,1995)

貳、托育服務的內容

托育服務分為家庭式托育服務及機構式托育服務

機構式託育服務有:托兒所.托育中心.單親家庭托育中心.兒童之家.瑪利亞之家. 都是依照幼兒身心需求所提供的扥育式服務

機構式托育又稱為集合式托育,因為機構式托育大多都是用團體的方式,去收托較多數的幼兒,年齡通常是三歲到國小六年級

,托育雖然會減少幼兒與家人相處的時間,但是也可以藉著托育使幼兒更加認識社會人際關係間的互動,並教導他們更多的知

識,並不會因為個人或家庭因素看輕自己,覺得很自卑。而托育中心通常會提供很大的空間讓幼兒遊戲,使幼兒可以盡情的發

現自己的情緒

參、托育服務的型態

  • 依收托機構區分




  • 依兒童的年齡區分




  • 依收託時間區分

肆、托育服務的探討

伍、參考文獻

王麗容:企業托兒的工能與發展 1994年出版

彭燕:托育服務 1995年出版

郭耀東:托育服務的需求與供給 1991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