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服務"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9529107 (對話 | 貢獻) (→壹、托育服務的定義) |
CYUT9529107 (對話 | 貢獻) (→壹、托育服務的定義) |
||
行 1: | 行 1: | ||
==壹、托育服務的定義== | ==壹、托育服務的定義== | ||
*依現在雙薪家庭或單親家庭因素,因環境或家庭因素造成家庭正常照顧幼兒的功能不足,幼兒在課餘時間必須離開父母或家庭的照顧,所提供的服務,以補充父母的家庭照顧的補充性服務。 | *依現在雙薪家庭或單親家庭因素,因環境或家庭因素造成家庭正常照顧幼兒的功能不足,幼兒在課餘時間必須離開父母或家庭的照顧,所提供的服務,以補充父母的家庭照顧的補充性服務。 | ||
+ | |||
+ | *根據聯合國在1956年對托育服務定義為:「當孩子需要家庭的一般照顧,卻因一天中有一段時間必須離家,機構所提供的托育就是一種補充性服務,主要是提供孩子離家這段時間的照顧服務」(引自郭靜晃,1995) | ||
==貳、托育服務的內容== | ==貳、托育服務的內容== |
於 2006年11月12日 (日) 14:05 的修訂
壹、托育服務的定義
- 依現在雙薪家庭或單親家庭因素,因環境或家庭因素造成家庭正常照顧幼兒的功能不足,幼兒在課餘時間必須離開父母或家庭的照顧,所提供的服務,以補充父母的家庭照顧的補充性服務。
- 根據聯合國在1956年對托育服務定義為:「當孩子需要家庭的一般照顧,卻因一天中有一段時間必須離家,機構所提供的托育就是一種補充性服務,主要是提供孩子離家這段時間的照顧服務」(引自郭靜晃,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