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福利行政組織之概況"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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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行政組織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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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行政組織之問題==
 
==社會福利行政組織之問題==
由於中央和縣市行政組織的不健全,地方執行的人力不足,再加上資源的浪費和無法得到良好的執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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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中央和縣市行政組織的不健全,地方執行的人力不足,再加上資源的浪費和無法得到良好的執行效率,而且還尚未對人口老化所造成的問題提出有效的策略,所以我們應該儘早準備辦理國民年金規劃及執行並優先解決老人長期照護的問題,而民間並未給予鼓勵及教育,仍有待開發促使其投入並且建立服務體系。
而且還尚未對人口老化所造成的問題提出有效的策略,所以我們應該儘早準備辦理國民年金規劃及執行並優先解決老人長期照護的問題,而民間並未給予鼓勵及教育,仍有待開發促使其投入並且建立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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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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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6年12月1日 (五) 14:11 的修訂

1 定義

  • 我國現行社會福利行政組織分為中央、省市、縣市、鄉鎮市四個層級。
    • 一、中央層級:此層級的社會福利機關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社會司。
      • 其下分別設立了七科:
        • 社工科
        • 救助科
        • 團體輔導科
        • 社區墓政科
        • 婦女福利科
        • 老人福利科
        • 身心障礙福利科
      • 此七科別辦理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人民團體、合作事業等服務。
    • 二、省市層級:此層級社會福利機關的主管為省市政府社會處局。
      • 除了上述七科之外,還包含了以下六室:
        • 總務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 秘書室
    • 三、縣市層級:此層及社會福利機關的主管為縣市政府社會局科。
      • 下設科室並且還附設各類的福利機構承辦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人民團體、合作事業及殯喪等業務。
    • 四、鄉鎮市區層級:鄉、鎮、縣轄市、省轄市區公所未還沒設立社會課,所以由民政課承辦所有的福利業務。

(參考資料:全國社會福利會議特刊,陳小紅院長(民87))

社會福利行政組織之體系

  • 社會福利行政組織體系的調整應該以民眾的需求為優先的考量。
  • 社會福利行政組織體系的建構應該要符合二十一世紀社會的發展趨勢較為合宜,其體系大致可區分為下列三種型態:
    • 社會福利及醫療衛生整合
    • 社會福利及勞動部整合
    • 內政部社會司提高層級為社會福利總署或社會之福利部

我國福利行政組織之演進

我國福利行政組織之現況

社會福利行政組織之問題

由於中央和縣市行政組織的不健全,地方執行的人力不足,再加上資源的浪費和無法得到良好的執行效率,而且還尚未對人口老化所造成的問題提出有效的策略,所以我們應該儘早準備辦理國民年金規劃及執行並優先解決老人長期照護的問題,而民間並未給予鼓勵及教育,仍有待開發促使其投入並且建立服務體系。

參考文獻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民82),我國社會福利行政組織結構及功能之探討(初版),臺北市 : 行政院研考會。
  • 蔡漢賢(主編)(民85),社會福利行政工作經驗傳承(初版),臺北市 : 中國社會行政學會。
  • 福德(民71),社會行政概論(初版)(詹火生 譯),臺北市 : 黎明文化出版。
  • 國立編譯館(主編)劉修如(編著)(民63),社會福利行政(初版),台北市 : 國立編譯館出版。
  • 內政部社會司(民87),全國社會福利會議特刊(初版),台北市 : 內政部社區發展雜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