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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2007/10/14|}} <!--請注意:請在這行文字底下進行編輯,請不要刪除或變更這行文字以及這行文字以上的部份。--> '''慈善組織會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簡稱C.O.S.。它是以個案方式來幫助一些需要幫助的人,並且主張應以其個人力量來維持自已的生計、反對濫用政府補助款及社會救助金。(李增祿,1993;林萬億和徐震合著,民國1984) 3 ==組織的緣起== *由於在C.O.S.尚未成立以前,各慈善組織之間,因缺乏聯繫,步驟不一,而導致資源浪費;在1868年索理牧師(Chalmers,Thomas)建議成立一個理事會,以協調組織的活動,因此在隔年成立了「慈善組織會社」,簡稱C.O.S.。並且接受了查默斯的理論,認為每個人要對自已的貧窮負責,免於過度公共救濟,而導致救濟者依賴救助。所以C.O.S.又設立了詢問部,以便各慈善機構有利查詢救濟者申請的相關資料,避免救濟者過度依賴慈善機構為生。 *主張以道德改變貧民的生活方式,認為貧民應靠自已來維持生計,反對大量的公共救濟。 *在1869年倫敦的慈善組織會社成立以來,英國各大地區開始效仿,而在1877年,一位曾至倫敦了解C.O.S.的美國牧師哥爾亭(Gurteen,Reverend S.H),當他回美國後,在紐約州的水牛城(Buffalo)成立美國第一個「慈善組織會社」(C.O.S)。 (徐震和林萬億合著,1984;林勝義,1999;Rex A. skidmore,Milton G. Thackeray,O. William Farley,Larry Lorenzo Smith,Scott W. Boyle,2000) ==發展的特色== *主要在於成立一個負責管理及聯繫的機構,並將市區劃分很多區,每一區設立志願委員會,以便管理救濟分配。 *為了解決「職業乞丐」的問題,每一區救濟者要申請救濟時,慈善機構可透過查詢得知救濟者於其他各區有申請過救濟的記錄。 *對申請救濟者進行詳細的調查,例如:住家環境、健康狀況、教育程度、工作薪資等。 *提高款項及配額足以讓救濟者生活需求。 (徐震和林萬億合著,1984;葉楚生,1987) ==組織的功能== *主要預防重覆救濟,並強調個人與家庭所需的資源給予調查。 *並把申請者分為「值得救濟的貧民」(Worthy Poor)及「不值得救濟的人」(Unworthy Poor)。「值得救濟的貧民」(Worthy Poor)指能自立自助、自立更生的救濟者。「不值得救濟的貧民」(Unworthy Poor),強迫留在救濟院或習藝所改變的生活方式。 (李增祿,1993;林萬億和徐震合著,1984) ==對社會工作發展的貢獻== *在組織間,派「親善訪問員」(Friendly Visitor)訪問案主們,了解案主們的社會背景及應採取的措施,在調查後按不同案主的情況,分別解決其問題。 *他們採取協調合作,以促進慈善機構解決社區問題的能力,並為了社區組織工作奠下基礎,也使社會工作邁進現代化和專業化途徑。 (李增祿,1993;林萬億和徐震合著,1984) ==參考文獻== *李增祿(1993)。社會工作概論(增訂版)。巨流圖書公司。 *林勝義(1999)。社會工作概論。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徐震,林萬億(1984)。當代社會工作。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葉楚生(1987)。社會工作概論。同泰印刷局有限公司。 *Rex A. skidmore,Milton G. Thackeray,O. William Farley,Larry Lorenzo Smith,Scott W. Boyle(2000)。Introduction to Social Work。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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