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業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2月3日 (日) 21:49 由 59.114.241.130 (對話) 所做的修訂 (慈善事業與社會工作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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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慈善事業[Philantropy]在古代之封建農村社會,君王與平民百姓,地主與農奴之間的財富、地位的懸殊;而在天災人禍,民不聊生之時,為了展現出地王或君主的慈悲憐憫、關懷小民,而施行善行服務。而這些善行活動,往往受到了人類的惻隱之心及宗教所影響。[李宗派.社會工作辭典.民89]

慈善事業的興起

慈善事業與社會工作的區別

  • 就觀念來說

社會工作是以救助或解決問題為目的,其動機是救貧救難,其觀念是促進社會聯帶[social solidarity]。慈善事業是以救濟為目的,其動機為行善施捨,其觀念為同情。

  • 就工作方法來說

社會工作是以個案、團體、社區組織等工作方法,以積極、普遍、有計畫的解決貧困生計或其他的社會問題。慈善事業是應付一時的生活之需,消極、零星、無計畫的施捨。

  • 就工作範圍來說

社會工作的範圍是全面、整體,對象除其本人外還兼顧第三者,並且都注重在未發生困難前,除患遏止問題之產生或擴大。慈善事業的範圍是片面、非整體的,對象只限於生活困苦者,並且都在遭遇到困難後給予救濟。

  • 就工作人員來說

社會工作的人員均是受過專業的教育與訓練的社會工作人員來負責推行者居多。慈善事業則是由非專業人員負責推行者居多。 [以上引自江亮演.曾華源.田麗珠 社會工作概論 民90]

結語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