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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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是指由個人、團體或一些正式的社會福利組織,為了要增加社會福祉,而提供各類型的社會服務,這些服務都是出自於自己的意願,而不計任何報酬的自發性服務。( 曾華源 曾騰光 民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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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志願服務的發展

志願服務的內涵

志願服務的基本理念

志工參與志願服務之動機

動機(motive)是人類行為的內在驅力(曾華源2003)。而志工依動機可分成五項(Stenzel&Feeney,1976;陳金貴,1994):

  • 社會服務志工:主要是幫助他人或是替他人做事,而常會受到與他們直接服務的對象的激勵。
  • 議題取向的志工:這類的志工常會關心特定的社會議題,像是環境、人權等的議題,而他們會去教育大眾這些議題的情況,且催化社會的變遷。
  • 完美或自我表現的志工:這些志工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喜悅或是個人表現,所以他們常會去參加一些娛樂、藝術、運動方面的團體。
  • 職業或經濟上的自我利益志工:這些志工從事商業社會、專業協會或是企業家的組織,為的是希望藉由參與志願服務來增強他們的事業或經濟能力。
  • 慈善或基金的志工:這類的志工並沒有提供直接服務,他們主要著重在替志工組織捐款或是募款。

林勝義、陸光(1990)將志願服務的動機分成兩種:

  • 主動:是受到個人的興趣和個人的喜好而產生的動機。
  • 被動:這是受到了環境或是機構以及他人的要求、鼓勵才去參與,並非自發性的參與。

(Schindler-Rainman&Lippit,1975、Perlmurrer&Cnaan,1993、Hodfkinson,1992)將動機分成三個因素:

  • 自我取向(own-force):這一種參與的動力是重視自我的感覺,有些人著重在自我學習,有些人著重在服務他人,這都是以自己的感受及價值觀來決定是不是要參與志願服務。
  • 人際取向(interpersonal-force):參與志願服務會受到他人或是團體的影響,像是結交朋友,或是可以得到鼓勵,這是強調外在的因素而非內在因素。
  • 情境取向(situational-force):有些人著重在對案主的幫助過程,有些人則是喜歡具反應性和政策性的志願服務,這樣他們的感受能舒服而且有滿足感。這是針對政策或是社會情境因素所表現的反應。

志工的教育訓練

志工管理的重要性

參考文獻

  • 曾華源、曾騰光(民92),志願服務概論。台北:楊智文化事業。
  • 史蒂夫‧麥克理、瑞克‧林區著 李淑珺譯(民89),志工實務手冊。台北:張老師。
  • 內政部(民91),志願服務基礎訓練教材。台北: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