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督導"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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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功能 ==
 
== 一、功能 ==
  志工(Volunteer)(A volunteer is someone who serves in a community primarily because they choose to do so. Many serve through a non-profit organization – sometimes referred to as formal volunteering, but a significant number also serve less formally, either individually or as part of a group.)(引自-Wikipedia, 2006)督導的主要功能分別是行政、教育及支持功能,所以這三項功能是一體的,也是同時運作的,具有互補性;為了達到督導使所必須具備的功能:﹙以下引自曾華源、曾騰光2003:P35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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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工(Volunteer)(A volunteer is someone who serves in a community primarily because they choose to do so. Many serve through a non-profit organization – sometimes referred to as formal volunteering, but a significant number also serve less formally, either individually or as part of a group.)(引自-Wikipedia, 2006)[[督導之功能]]分別是行政、教育及支持功能,所以這三項功能是一體的,也是同時運作的,具有互補性;為了達到督導使所必須具備的功能:﹙以下引自曾華源、曾騰光2003:P351、352﹚
  
 
1.'''行政性功能:'''
 
1.'''行政性功能:'''

於 2006年12月16日 (六) 14:05 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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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工非機構內專職人員,因此在教育、時間、參與的目的及工作、專業能力上也不盡相同,但為了確保工作效能且能夠長期性、持續性地服務,並確保其工作品質,因此對於志工的督導工作是有其必要性。(引自曾華源、曾騰光,2003:P353)

一、功能

  志工(Volunteer)(A volunteer is someone who serves in a community primarily because they choose to do so. Many serve through a non-profit organization – sometimes referred to as formal volunteering, but a significant number also serve less formally, either individually or as part of a group.)(引自-Wikipedia, 2006)督導之功能分別是行政、教育及支持功能,所以這三項功能是一體的,也是同時運作的,具有互補性;為了達到督導使所必須具備的功能:﹙以下引自曾華源、曾騰光2003:P351、352﹚

1.行政性功能: 要維繫整個運作的行政工作包括了溝通、協調、管理、工作分派等工作且這一些須賴於有效地運用行政策略,如藉由會議來進行研討,同時也維持了組織的管控與責任。

2.教育性功能: 主要是協助第一線人員了解如何表現技巧、專業能力的提升和服務能力的成長,以確保務其工作品質。

3.支持性功能: 為有效的督導中不可或缺的,主要是在於提昇志工的服務品質、增強自我功能,並能在服務時面臨到壓力與挫折等情緒時,能有效地完成服務工作。

二、重要原則

  志工督導者和志工間的關係,在本質上有著很大的互賴性,這就是雙方共存「給與取」之關係,而雙方的職責就是應達成共識,共同明確地、清楚地表達雙方服務、工作的目的;研究顯示志工督導者以高結構、高關懷的方式,將會影響志工的疏離感(鍾蕙珠,2001;引自曾華源、曾騰光2003:P360),所以雙方應詳細且深入地討論、詳細地溝通,以免引起誤會、衝突,也要安排好志工們的工作,適時地協助,使他們從工作中得到成就感。 另一項研究顯示,機構性質不同,督導者的風格也會有所不同(方祥明,1995;郭芳汝,1998;引自曾華源、曾騰光2003:P362),因此該怎樣把志工和機構這雙方之間的橋樑處理適當、良好是非常重要的;面對處理志工間衝突的態度,必須公正,且應迅速處理,才不會爆發到不可收拾的局面。

三、技巧

  督導工作過程中,需瞭解到在何種情況下,該用何種技巧是很重要的,要不然只會技術,卻無法技巧的表現出來,那也是徒勞無功;因此技巧的分類大致上分成兩個部分:

(1)人際溝通的技巧→例如反應技巧、詢問技巧、彼此互動的技巧…等,均屬於一種互動的動態過程。

(2)工作技巧→一項研究顯示,志工也會讓人不喜歡之處,如光說不做、對工作容易有倦怠感…等行為(McNulty & Kland,1989;引自曾華源、曾騰光2003:P365),因此志工督導者應願意與受督導者互動良好且要以身作則方能確保工作品質。

四、常見之困境

  志工督導在督導工作過程中,常常會碰到很多困境;人有時會有不好的觀念:當告知別人有不適的行為時,他們會不高興或感到挫折感而萌生去意、打退鼓,以不致於不敢糾正他人的不對之處,而且有些志工督導者本身是人生經歷還不太多的年輕一輩,假使碰見人生閱歷豐富或倚老賣…等的志工,那困難度就更高了。一項調查研究顯示,督導者不能了解清楚自己的職責和適應角色的要求,是讓工作有倦怠感的重要原因(曾華源,1988;引自曾華源、曾騰光2003:P355﹚


五、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 曾華源、鄭讚源(2003)。志願服務概論。台北:揚智文化。
  • 龍紀萱(1997)。從實務經驗談志工督導的任務與角色,社會福利雙月刊,第133期:頁46-50。
  • 萬育維(2005)。社會工作概論。台北:雙葉書廊。

二、英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