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暨社會學派"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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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暨社會學派個案工作主要是將系統理論運用於個案工作過程,主張對個人問題的了解必須由「人在情境中」觀點著手,強調個人的行為同時是由個體內在心理與外在環境交互動的結果。(潘淑滿,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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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暨社會學派'''受到心理分析理論的影響,強調心理動力、社會變遷及內省的治療程序,實際作業分成三階段,心理社會調查、診斷、治療,運用受助者的人格力量與環境資源,發揮個人及人際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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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若有個收尾就更好了。文獻引用格式不甚正確,年代、作者相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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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沒有消化,這樣會變成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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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的比前人還差,該打。是否可以看得出來,明明就是相同的材料,為什麼他寫的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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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度還很低,但內容看起來不錯。加油!
  林萬億、蔡漢賢的書用在哪?沒有英文文獻,參考文獻格式不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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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不用打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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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引用及參考文獻要對應到
  
 
==源起==
 
==源起==
*Mary Richmond在「社會診斷」(Social Diagnosis)一書,有系統的說明此派理論觀點;到一九三七年漢米爾頓在「社會工作基本概念」一文中,有系統的說明此派理,所以成為心理社會派的代表人物,在當時被稱為「診斷派」(diagnostic approach),強調要依研究(study)、診斷(diagnosis)和處遇(treatment)的「診斷程序」,提供對案主的服務,後來經過多位的學者努力,特別是哥大的賀利斯教授,才慢慢發展成美國最具影響力的個案工作理論。另外芝加哥大學的陶瓦魯提出「人在情境中」的概念,使診斷派轉為「社會暨心理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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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七年:芮奇孟(Marry E. Richmond)出版《社會診斷》(Social Diagnosis),成為首次結合社會個案工作實施的知識和經驗而成的一本學術著作。《社會診斷》的協助程序架構是以心理分析的理論為診斷和協助基礎,形成以人格或精神分析理論為主要基礎的診斷取向,強調服務的程序應依研究、診斷、治療之步驟來進行。診斷是爲了對問題的全盤了解,運用各種方法蒐集資料,擬訂解決問題的計畫過程。《社會診斷》是一本試圖以有系統的方式研究和診斷案主的問題,藉以規劃出個案工作的原則並推動個案工作的專業化,強調個人具有其獨特性與獨立存在的價值。(莊秀美,2004)
<社會工作 陳月娥 1999><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實務 徐錦鋒等合著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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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七年:漢彌爾頓(Gordon Hamilton)在「個案工作基本概念」,則進一步整理並且系統化地提出其觀念與主張。另Florence Hollis亦著《個案工作──一個心理暨社會的治療》。(孫翊雲,2006)
  
 
==對人類行為之基本假設==
 
==對人類行為之基本假設==
*在某種範圍裡,人類的行為可以被瞭解,也可以用預測的方式來影響及改變;個人行為不是內在因素所決定的,要瞭解、預測人的行為,要從個人、環境二者之間的互動來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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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種範圍裡,人類的行為是可以被瞭解與預測的,個人行為並非內在因素所決定,要瞭解及預測個人的行為必須從個人、環境和兩者間的互動來加以瞭解。
*人類可以用生理、心理或情境很多不同的媒介和方式,來影響其行為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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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預測的方向上,行之久遠的行為是可以被影響與改變的。
*人所生活的環境是一個系統,系統的成員透過互動,彼此影響產生連鎖反應;面對人際互動、生活環境的要求,會尋找各種方法來因應,當有任何一部分改變的時候,就會造成系統性的影響,而導致其他的部分產生連續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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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行為可以用生理、心理或情境等不同的媒介跟方式來影響改變。
*個人的過去是很重要的,當瞭解這個人的過去生活經驗,才能瞭解到一個人目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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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早年經驗是重要的。
*過去的經驗和潛意識影響目前的功能,但個人對過去經驗和潛意識,常無法有充分的瞭解,只有特別的環境或依賴具有特殊技術的人,才能發現受個人潛意識影響的經驗、態度、情緒和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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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具有潛意識,個人對於影響其目前功能的過去經驗和潛意識,常無法充分的瞭解,也未必會知道自己的生活歷史與目前個人內在因素,正在影響其目前的行為。(廖榮利,1988;徐錦鋒等,2003;孫翊雲,2006)
*要瞭解人的行為,要注意當事人是如何對他人加以反應,所呈現出來的行為外,還要重視對環境的知覺、個人內在認知經驗和心理感受;參加團體及社會角色期待影響個人認知,也會去影響個人對自己的期望和對他人行為表現的評價與反應,形成個人對環境的知覺;個人對環境的認知包括個人對環境的期待與事實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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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的發展受到內在驅力、自我的成熟度,以及個人與環境互動所影響;出生時,人就會具有獨特的本能趨力和攻擊性,透過跟環境的交互作用,形成獨特的人格特質和行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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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 陳月娥 1999><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實務 徐錦鋒等合著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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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概念==
 
==核心概念==
*人在情境中;要瞭解一個人,必須要從「人在情境中」(person in situation)著手,用此概念來說明人和其周圍的環境的交互影響;「人」是指內在的心理體系,以人格發展和自我功能為主體;「環境」是指個人生活的社會網絡及物質環境;在人與環境互動的體系中,不管任何部分的改變都會導致其部分的改變,在不斷地交互影響和模塑的過程中,達於平衝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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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情境中:強調個人的行為是個體內在心理與所處社會脈絡相互作用的結果。(潘淑滿,2000)「人」是指內在的心理體系,以人格發展及自我功能為主體;「環境」是指個人生活的社會網路及物質環境,在人與環境的互動體系中,任何部分的改變都會導致其他部分的改變,在不斷地交互影響和模塑的過程中,而達到平衡的狀態。(徐錦鋒等,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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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診斷、個別處遇:強調案主均有其獨特性與個別性,有不同的需求、能力、人際關係、處境,社會個案工作者應針對案主的個人心理狀態、社會情境因素持續作全面性的問題[[評估 (個案工作) ]]、需求研判與診斷,進行差別化的診斷策略,才能依據個別情形、不同需要與問題情境提供適切有效的處遇計畫。故在診斷與處遇進行時,進而針對案主設計與執行個別化的處遇。(潘淑滿,2000;徐錦鋒等,2003;孫翊雲,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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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過去經驗:工作焦點是放在案主目前生活功能與環境互動的關係。不只針對案主現有問題和因應方式做分析,必須要了解影響案主性格因素,以及案主幼小時的生活經驗與目前行為的關係。(徐錦鋒等,2003)主張案主過去的生活經驗會影響現在行為表現與心理狀態,因此了解案主個人的過去經驗是有助於診斷案主目前的問題、改變案主之現狀。(潘淑滿,2000;孫翊雲,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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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診斷與評量:強調在整個處遇服務的過程中,社會個案工作應運用診斷與評量技巧,針對案主過去經驗、家庭環境急社會人際關係進行心理暨社會性的診斷。(孫翊雲,2006)
  
*人的行為:個人內在的心理事實(psychological reality)和社會脈絡(social context)相互作用,而有導致了人的行為;主要在調整個人的人格體系並配以環境的改善,增進案主人格成長與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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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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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暨社會調查:強調案主問題成因的個人心理層面、家庭與社會環境等三層面的瞭解與調查,以提供個案工作者作為診斷案主影響因素的依據。[[調查]]項目應包括:問題呈現、對案主之描述、問題情境、個人發展資料與家庭資料等。(潘淑滿,2000;孫翊雲,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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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診斷是將心理暨社會調查蒐集到的資料整理、歸納、分析,以便對問題性質作一推論,而決定適合案主情況的服務及處遇方式。心理暨社會學派個案工作之診斷過程是一種持續不斷的過程,應隨著對案主的瞭解程度及其與情境間的改變不斷修正。(潘淑滿,2000;孫翊雲,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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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的診斷:從系統理論的觀點瞭解案主和他人及其他系統之互動關係,評估當一部分改變,將會引起哪些部份的改變,或某一系統將會如何影響其他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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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學的診斷:主要是探討造成案主目前問題與適應不良的主要因素,心理暨社會學派認為案主問題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多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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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診斷:針對案主功能層次,逐一瞭解,並評估影響臨床診斷的可能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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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家庭為評估單位,瞭解家庭之社會功能的強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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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社會功能為評估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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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瞭解家庭中個別成員之自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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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衛機轉之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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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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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種衝動、慾望之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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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臨床印象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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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考需何種進一步的資料以便澄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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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找出可以增強或改善問題與社會之個別、家庭或環境之資源。(潘淑滿,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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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社會個案工作者針對案主問題,提供適當的處遇治療,治療可從案主個人內在心理、外在社會環境等兩方面著手。(孫翊雲,2006)[[處遇]]的主要目標是在幫助案主面對其所面臨困難的情境,增強案主的社會功能,滿足案主的需求,增加案主實現期望之機會與能力。(潘淑滿,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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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個人內在心理方面:個人內在心理層面的治療主要是在調整案主個人的心理、人格體系,滿足其需求,增強其處理面對問題的信心與能力,使其自我能配合環境作適當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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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環境方面:社會工作者應秉持著案主自決的原則,並運用各種專業工作技巧,增加案主實現目的及期望之機會與環境。(孫翊雲,2006)
  
*三因素:強調人類生理和心理的雙重需求,跟人類心理面和社會面的整合力量,認為人的成長與發展是受到「生物、心理及社會」三方面因素的交互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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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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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淑滿(2000)。'''社會個案工作'''。臺北市:心理出版社。
  
*認為人之所以會發生適應的問題而陷入困境,主要來自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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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錦鋒等(2003)。'''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實務'''。臺北市:五南。
**(一)個人早期就是兒童時期,沒有被滿足的欲望,或者沒有被解決的情緒需要或衝突,藏在個人的潛意識中持續到成人時期,進而造成對情境不合理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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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活或環境的壓力:因為社會環境壓力太大,以致早期的情緒問題被激起而產生偏激的反應;或是當前的生活情境產生太大的壓力;或是無法提供一個能讓人發揮、令人滿意的個人和社會功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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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成熟或不適當的自我與超我:受損的自我和超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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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關係:Woods和Hollis(2000)認為工作者與案主之間的關係是心理暨社會治療的基石;重視工作者與案主之間的專業關係,這種關係的發展與運用程度,將會決定案主受助的功效;如果工作者忽略了這個現象,將會造成治療時的困難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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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榮利(1988)。'''社會工作理論與模式'''。臺北市 : 五南。
  
*尊重個人的「重要性」及「價值」:遵守工作原則,堅信增進人類物質與情緒的福祉及潛能發展是很重要的,強調個人的責任及參與自己事務決定的基本價值與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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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秀美(2004)。'''社會工作名人與名著'''。臺北市:松慧。
  
*力量間的平衡(the balance of forces):要提供有效的服務必須要注意人格系統和與人格互動的環境,建立一個平衡狀態。在本我、自我及超我三個力量之內部及其彼此間維持一個良好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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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翊雲(2006)。'''社會工作'''。臺北市 :高點。
< 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實務 徐錦鋒等合著 2003><社會個案工作 潘淑滿著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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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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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過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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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於改善人際關係和生活環境,調整案主透過在知覺、反應、以及溝通方面之改變,建立良好關係,治療時則是兼顧一個人成長過程中的生理、心理及社會三層面的因素,以及其相互之間的交互作用。<Hollis.1964.1972;Hollis&Woods,1981;Woods&Hollis,1990;Turner,1996;高劉寶慈等編,2001;曾華源,2002a><社會工作 陳月娥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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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過程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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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彈性原則''':可以視情況需要加以修改,並採用新的計畫或策略,配合工作者對案主的瞭解程度,和「人與情境」的改變而不斷加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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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別化原則''':每個案主均有其獨特需求、能力、人際關係和處境;針對個別情況,持續做完整及適當的瞭解、需求研判與診斷,擬定與執行正確的處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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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視個人早期生活經驗的原則''':把工作焦點放在目前案主和過去生活功能與環境互動的關係。不能只針對案主現有問題和因應方式做分析,要瞭解影響案主性格的因素,跟案主幼小時的生活經驗與目前行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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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視專業關係的原則''':案主在被協助的過程中感到安全,使案主充分表達被壓抑的感受和扭曲的認知,透過情緒疏導,讓案主瞭解過去不良經驗對其所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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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參與原則''':重視案主參與問題研判和建構處置計畫的過程,工作者把瞭解到的反應給案主,案主也把自己的需求與期望、對問題的察覺、所理解的觀點說出來,共同列出問題處理的優先順序,逐步達成處遇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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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協助案主改變自己來影響環境''':協助案主改變自己來影響環境,而不是直接滿足案主的需求來協助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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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 陳月娥 1999><社會個案工作 潘淑滿 2000><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實務 徐錦鋒等合著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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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過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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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次會談與社會心理調查'''主要任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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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蒐集案主個人問題、家庭背景、生活經驗等,了解案主的看法及求助的動機,決定是否予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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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工作者與受助者之專業信任關係,使案主對工作者之善意與能力產生信任,以便接受工作者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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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工作契約,包括解釋服務性質、尊重案主的自決權、激勵案主求助動機,以及擬定處遇計畫,決定服務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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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從事心理社會調查,調查項目包括:問題呈現、對案主之描述、問題情境、個人發展資料與家庭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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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進行處遇工作,在可能範圍內讓案主感受受助的感覺,減輕案主的焦慮、恐懼、罪惡感、無價值感等不舒服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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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 陳月娥 1999><社會個案工作 潘淑滿 2000><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實務 徐錦鋒等合著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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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診斷''':指整理、歸納與分析由社會心理調查過程所收集的資料,以便對問題性質作一推論,而決定適合案主情況的服務及處遇方式;是一種「暫時性」的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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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動態的診斷(dynamic diagnosis):案主和他人及其他系統之互動關係,當某一部分改變,將會引起哪些部分的改變,或某一系統將如何影響其他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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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病因學的診斷(etiological diagnosis):探討造成案主目前問題與適應不良的主要因素;通常困境都是由許多因素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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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臨床診斷(clinical diagnosis):針對案主功能層次,遂一了解,並評估影響臨床診斷的可能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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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人員對案主問題進行診斷過程時,應注意之事項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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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家庭為評估單位,了解家庭之社會功能的強處與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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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會功能為評估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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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家庭中個別成員自我功能(ego funtioning)的變好及缺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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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衛機轉(defense mecanism)之運用及其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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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我功能(superego functio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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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種侵略性、衝動、慾望之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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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臨床印象(clinical impression)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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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考需何種進一步的資料以便澄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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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找出可以增強或改善問題與社會功能之個別、家庭或環境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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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 陳月娥 1999><社會個案工作 潘淑滿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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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治療'''的一般目標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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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滿足案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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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協助案主應付其所面對的困難情形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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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加案主的一般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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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加實現案主的目的及期望之機會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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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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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治療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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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支持性的技術:包括有興趣與同情的傾聽、接納、再保證及鼓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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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直接影響的技術:包括忠告、建議、強調、堅持、積極說服及實際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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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探討、描敘與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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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反映性討論:包括「人與情境」的反映性討論、人格和行為模式及其動態的反映性討論、心理動態的反映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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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間接治療技術:環境改善術:它指的是工作者在考慮案主的利益之後,採取變更案主的環境;目標在於藉著改變案主的生理、社會及人際關係,而改變或增加案主的自我功能和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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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 陳月娥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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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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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錦鋒等合著 '''社會個案工作 : 理論與實務''' 。臺北市 : 五南, 2003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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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月娥編著 '''社會工作''' 。臺北市 : 千華 199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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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億著 '''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 。臺北市 : 五南 2006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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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淑滿著 '''社會個案工作'''  。臺北市 : 心理 2000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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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漢賢著 '''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 臺北市 : 金鼎圖書出版 : 臺灣省社會福利研究會發行, 1972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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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9年12月15日 (二) 07:34 的修訂

心理暨社會學派個案工作主要是將系統理論運用於個案工作過程,主張對個人問題的了解必須由「人在情境中」觀點著手,強調個人的行為同時是由個體內在心理與外在環境交互動的結果。(潘淑滿,2000)

5 若有個收尾就更好了。文獻引用格式不甚正確,年代、作者相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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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度還很低,但內容看起來不錯。加油!
標題不用打一二三
文獻引用及參考文獻要對應到

源起

  • 一九一七年:芮奇孟(Marry E. Richmond)出版《社會診斷》(Social Diagnosis),成為首次結合社會個案工作實施的知識和經驗而成的一本學術著作。《社會診斷》的協助程序架構是以心理分析的理論為診斷和協助基礎,形成以人格或精神分析理論為主要基礎的診斷取向,強調服務的程序應依研究、診斷、治療之步驟來進行。診斷是爲了對問題的全盤了解,運用各種方法蒐集資料,擬訂解決問題的計畫過程。《社會診斷》是一本試圖以有系統的方式研究和診斷案主的問題,藉以規劃出個案工作的原則並推動個案工作的專業化,強調個人具有其獨特性與獨立存在的價值。(莊秀美,2004)
  • 一九三七年:漢彌爾頓(Gordon Hamilton)在「個案工作基本概念」,則進一步整理並且系統化地提出其觀念與主張。另Florence Hollis亦著《個案工作──一個心理暨社會的治療》。(孫翊雲,2006)

對人類行為之基本假設

  • 在某種範圍裡,人類的行為是可以被瞭解與預測的,個人行為並非內在因素所決定,要瞭解及預測個人的行為必須從個人、環境和兩者間的互動來加以瞭解。
  • 在預測的方向上,行之久遠的行為是可以被影響與改變的。
  • 人的行為可以用生理、心理或情境等不同的媒介跟方式來影響改變。
  • 人的早年經驗是重要的。
  • 人具有潛意識,個人對於影響其目前功能的過去經驗和潛意識,常無法充分的瞭解,也未必會知道自己的生活歷史與目前個人內在因素,正在影響其目前的行為。(廖榮利,1988;徐錦鋒等,2003;孫翊雲,2006)

核心概念

  • 人在情境中:強調個人的行為是個體內在心理與所處社會脈絡相互作用的結果。(潘淑滿,2000)「人」是指內在的心理體系,以人格發展及自我功能為主體;「環境」是指個人生活的社會網路及物質環境,在人與環境的互動體系中,任何部分的改變都會導致其他部分的改變,在不斷地交互影響和模塑的過程中,而達到平衡的狀態。(徐錦鋒等,2003)
  • 個別診斷、個別處遇:強調案主均有其獨特性與個別性,有不同的需求、能力、人際關係、處境,社會個案工作者應針對案主的個人心理狀態、社會情境因素持續作全面性的問題評估 (個案工作) 、需求研判與診斷,進行差別化的診斷策略,才能依據個別情形、不同需要與問題情境提供適切有效的處遇計畫。故在診斷與處遇進行時,進而針對案主設計與執行個別化的處遇。(潘淑滿,2000;徐錦鋒等,2003;孫翊雲,2006)
  • 強調過去經驗:工作焦點是放在案主目前生活功能與環境互動的關係。不只針對案主現有問題和因應方式做分析,必須要了解影響案主性格因素,以及案主幼小時的生活經驗與目前行為的關係。(徐錦鋒等,2003)主張案主過去的生活經驗會影響現在行為表現與心理狀態,因此了解案主個人的過去經驗是有助於診斷案主目前的問題、改變案主之現狀。(潘淑滿,2000;孫翊雲,2006)
  • 重視診斷與評量:強調在整個處遇服務的過程中,社會個案工作應運用診斷與評量技巧,針對案主過去經驗、家庭環境急社會人際關係進行心理暨社會性的診斷。(孫翊雲,2006)

工作步驟

  • 心理暨社會調查:強調案主問題成因的個人心理層面、家庭與社會環境等三層面的瞭解與調查,以提供個案工作者作為診斷案主影響因素的依據。調查項目應包括:問題呈現、對案主之描述、問題情境、個人發展資料與家庭資料等。(潘淑滿,2000;孫翊雲,2006)
  • 診斷:診斷是將心理暨社會調查蒐集到的資料整理、歸納、分析,以便對問題性質作一推論,而決定適合案主情況的服務及處遇方式。心理暨社會學派個案工作之診斷過程是一種持續不斷的過程,應隨著對案主的瞭解程度及其與情境間的改變不斷修正。(潘淑滿,2000;孫翊雲,2006)
    • 動態的診斷:從系統理論的觀點瞭解案主和他人及其他系統之互動關係,評估當一部分改變,將會引起哪些部份的改變,或某一系統將會如何影響其他系統。
    • 病因學的診斷:主要是探討造成案主目前問題與適應不良的主要因素,心理暨社會學派認為案主問題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多重的。
    • 臨床診斷:針對案主功能層次,逐一瞭解,並評估影響臨床診斷的可能因素。
      • 1.以家庭為評估單位,瞭解家庭之社會功能的強弱。
      • 2.以社會功能為評估基礎:
        • (1)瞭解家庭中個別成員之自我功能。
        • (2)防衛機轉之運用。
        • (3)超我功能
        • (4)各種衝動、慾望之特質。
        • (5)臨床印象與依據。
      • 3.思考需何種進一步的資料以便澄清問題。
      • 4.找出可以增強或改善問題與社會之個別、家庭或環境之資源。(潘淑滿,2000)
  • 治療:社會個案工作者針對案主問題,提供適當的處遇治療,治療可從案主個人內在心理、外在社會環境等兩方面著手。(孫翊雲,2006)處遇的主要目標是在幫助案主面對其所面臨困難的情境,增強案主的社會功能,滿足案主的需求,增加案主實現期望之機會與能力。(潘淑滿,2000)
    • 案主個人內在心理方面:個人內在心理層面的治療主要是在調整案主個人的心理、人格體系,滿足其需求,增強其處理面對問題的信心與能力,使其自我能配合環境作適當的調整。
    • 社會環境方面:社會工作者應秉持著案主自決的原則,並運用各種專業工作技巧,增加案主實現目的及期望之機會與環境。(孫翊雲,2006)

參考文獻

  • 潘淑滿(2000)。社會個案工作。臺北市:心理出版社。
  • 徐錦鋒等(2003)。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實務。臺北市:五南。
  • 廖榮利(1988)。社會工作理論與模式。臺北市 : 五南。
  • 莊秀美(2004)。社會工作名人與名著。臺北市:松慧。
  • 孫翊雲(2006)。社會工作。臺北市 :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