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親職教育——以苗栗家扶中心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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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課程是否真的有效?若無效,那是否有其他的方法可以幫助個案?<BR>'''
 
*'''強制課程是否真的有效?若無效,那是否有其他的方法可以幫助個案?<BR>'''
 
*'''如果曾經上過強制親職教育課程,但施暴者又在犯那是否要一上再上?<BR>
 
*'''如果曾經上過強制親職教育課程,但施暴者又在犯那是否要一上再上?<BR>
因為強制親職教育的課程當中,他舉辦的時間一年可以分為四季,通常機構在每一季當中只會邀請新的個案(最近才被通報至社會局的個案),來聽課。至於一犯再犯的個案,目前尚未有辦法可以協助他們,因為最主要還是要看案主是否真心的想要改變家庭,才願意來上課。<BR>
 
 
*'''社工員認為強制親職教育是否有效?<BR>'''
 
*'''社工員認為強制親職教育是否有效?<BR>'''
 
社工員認為強制親職教育是沒有效的,社工員強調由於此規定並沒有跟法務部有所連結,幾乎沒有任何效力,政府只協助發公文,因為政府將此業務委託給家扶,所以沒有協助機構後續的處理,說明白點,政府委託給家扶了,他們就是要看到成效,但是沒有任何強制力,所以效果真的有限啦。<BR>
 
社工員認為強制親職教育是沒有效的,社工員強調由於此規定並沒有跟法務部有所連結,幾乎沒有任何效力,政府只協助發公文,因為政府將此業務委託給家扶,所以沒有協助機構後續的處理,說明白點,政府委託給家扶了,他們就是要看到成效,但是沒有任何強制力,所以效果真的有限啦。<BR>

於 2008年5月7日 (三) 14:50 的修訂

認識苗栗家扶中心

  • 機構名稱: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苗栗家庭扶助中心
  • 連絡電話:037-461234
  • 傳真電話:037-461235
  • 聯絡地址:350 苗栗縣竹南鎮竹興里博愛街518號
  • 服務對象:凡居住於苗栗縣18歲以下之兒童、少年,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遺棄、離婚、重病、殘廢無工作能力者、精神異常者或入獄服刑者刑期有兩年以上者等,其家庭收入不足者,以維持兒童、少年的正常生活。
  • 服務項目:

1.認養服務
2.宜保學園
3.社區服務
4.問題少年寄養服務
5.兒童少年保護服務
6.不幸少女保護服務
7.兒童少年身心創傷復原服務

訪問大綱

  • 請您介紹有關強制親職教育的輔導內容?
  • 實務上在執行強制親職教育的時候有遇到什麼問題?有沒有辦法突破或克服?
  • 在執行強制親職教育是否會因為不同的人(應不同原因而必須要去上強制課程)而上課的內容會有所不同?
  • 多久的時間上一次強制課程?
  • 法律明文規定應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會因為不同人(應不同原因而必須要去上強制課程)而上課的時間也會有所不同嗎?那需要在多久時間以內上完?
  • 是由哪些師資來替這些被執行者上課?來上課的老師需要具備什麼資格?
  • 因為這個課程是免費的,那麼這些經費都是由政府哪個單位補助?
  • 對於強制親職教育除了政府的補助之外,機構是否有另外的補助?對於政府的補助金額是否夠用?如果經費不夠,要從哪裡來?如有剩餘,那機構如何處理?
  • 對於強制親職教育的課程有多大的強制力?
  • 強制課程是否真的有效?若無效,那是否有其他的方法可以幫助個案?
  • 如果曾經上過強制親職教育課程,但施暴者又在犯那是否要一上再上?
  • 社工員認為強制親職教育是否有效?

社工員認為強制親職教育是沒有效的,社工員強調由於此規定並沒有跟法務部有所連結,幾乎沒有任何效力,政府只協助發公文,因為政府將此業務委託給家扶,所以沒有協助機構後續的處理,說明白點,政府委託給家扶了,他們就是要看到成效,但是沒有任何強制力,所以效果真的有限啦。

目標

實施對象

1.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經訪視評估依法應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之家長。
2.缺乏正確親職教育觀念的兒童或少年之家長或實際照顧者。

執行

一開始,會由處理家庭處遇的社工員,透過家訪來決定家長是否需要上強制課程,如果發現需要上強制課程並填寫先關資料,在交給執行強制親職教育的執行者,在交由執行者呈報給縣府的社工員。縣政府會發公文給家長通知他們要上強制親職教育的課程,但通常家長在接到公文的時候,心情大多是不爽、很生氣的。因為強制親職教育是屬於行政法中的一部分,與法務部沒有強制的連結,所以實際上並沒有罰鍰。一開始家長會因為怕要罰鍰,所以都會來上課,但在上課的過程與其他家長接觸,知道就算沒有來也沒有差,進而家長就會學聰明。假設實際上需要來上課的家長有25個人,但真正有來上課的其實沒有幾個。所以必須照法律的規定強制執行。

內容

形式可以分個人和團體,個人的部分是一對一的諮商,團體是上基礎課程。一開始會用團體的方式上6小時的基礎課程,再到一對一的諮商。諮商的時數是因人而異的,會經由社工員的觀察決定案主需要上多小時的課程。由於家長是因為觸犯到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區乏正確的親職教育觀念,所以在基礎課程的內容裡,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是規定一定要上的,剩下的課程內容會依情況做不同的變化。

苗栗家扶中心2007強制親職教育課程內容(團體基礎6小時課程)

師資

經費

成效

強制親職教育,他的名稱中雖然有強制的意義,但是對於課程中的強制力,是一點強制力都沒有的!由於他是屬於行政法中的一部分,與法務部沒有強制的連結,所以就算個案不配合,社工員也沒輒。由於強制親職教育的強制力是不大的,所以強制課程只對於真正有心想要改變家中情況的案主有效,因為如果沒有心想要改變家中情形的個案們,就算政府已經發令公文,他們還是不願意來上課,但是政府卻沒有一條正規的法令可以依據,所以他是否有效還是只能看看案主是否還有心要改變家庭。 如果案主還是不肯接受強制親職教育,那麼只能靠社工員在案主家中作家庭處遇的時候,靠自己來替案主們宣導關於強制親職教育上課的內容了!

相關法律

社工員心得分享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