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親職教育——以苗栗家扶中心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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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苗栗家扶中心== | ==認識苗栗家扶中心== | ||
+ | *機構名稱: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苗栗家庭扶助中心<BR> | ||
+ | *連絡電話:037-461234<BR> | ||
+ | *傳真電話:037-461235<BR> | ||
+ | *聯絡地址:350 苗栗縣竹南鎮竹興里博愛街518號<BR> | ||
+ | *服務對象:凡居住於苗栗縣18歲以下之兒童、少年,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遺棄、離婚、重病、殘廢無工作能力者、精神異常者或入獄服刑者刑期有兩年以上者等,其家庭收入不足者,以維持兒童、少年的正常生活。<BR> | ||
+ | *服務項目: | ||
+ | 1.認養服務<BR> | ||
+ | 2.宜保學園<BR> | ||
+ | 3.社區服務<BR> | ||
+ | 4.問題少年寄養服務<BR> | ||
+ | 5.兒童少年保護服務<BR> | ||
+ | 6.不幸少女保護服務<BR> | ||
+ | 7.兒童少年身心創傷復原服務<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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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大綱== | ==訪問大綱== | ||
*對於強制親職教育要如何去執行?<BR> | *對於強制親職教育要如何去執行?<BR> |
於 2008年5月1日 (四) 13:51 的修訂
認識苗栗家扶中心
- 機構名稱: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苗栗家庭扶助中心
- 連絡電話:037-461234
- 傳真電話:037-461235
- 聯絡地址:350 苗栗縣竹南鎮竹興里博愛街518號
- 服務對象:凡居住於苗栗縣18歲以下之兒童、少年,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遺棄、離婚、重病、殘廢無工作能力者、精神異常者或入獄服刑者刑期有兩年以上者等,其家庭收入不足者,以維持兒童、少年的正常生活。
- 服務項目:
1.認養服務
2.宜保學園
3.社區服務
4.問題少年寄養服務
5.兒童少年保護服務
6.不幸少女保護服務
7.兒童少年身心創傷復原服務
訪問大綱
- 對於強制親職教育要如何去執行?
- 請您介紹有關強制親職教育的輔導內容(個別式親職教育、家庭訪問、個案追蹤訪視與評估、小團體輔導、親職教育宣導)?
- 是由什麼人來教授強制親職教育的課程?
- 來教授強制親職教育的課程的老師需要具備哪些資格?
- 強制親職教育的專業人員培訓的項目?
- 多久的時間上一次強制課程?
- 強制課程是真的有效?若無效,那是否有其他的方法可以幫助個案?
- 如果已經上完強制親職教育課程的家長,回去之後又發生同樣的狀況是要再進行一次課程還是有另外的方法?
- 強制親職教育的課程有多大的強制力?如果要接受強制親職教育的家長拒絕參加的話會有什麼處罰?
- 因為這個課程是免費的,那麼這些經費都是由哪個單位補助?
- 政府對於強制親職教育的補助大概有多少?
- 社會對於強制親職教育除了捐款之外,還有什麼方式?
- 實際上在執行的時候有遇到什麼問題?有沒有辦法突破或克服?
- 強制親職教育在執行上還有什麼可以突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