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化"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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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專業倫理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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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人員在服務個案時,必須與案主保持[[專業關係]]及保有社工員的專業判斷能力,而[[專業關係]]與專業判斷是建立在幾項專業倫理守則之中。社會工作的法定義務包括了下列六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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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人員在服務個案時,必須與案主保持[[專業關係]]及保有社工員的專業判斷能力,社工員必須避免以自己或案主的主觀意識、情緒因而影響了協助個案,有時是以適時介入而始工作顯得有效率,但也可能會造成不好的影響,因此社工員必須透過專業訓練及專業知識來協助案主。而[[專業關係]]與專業判斷是建立在幾項專業倫理守則之中,目前社會工作的法定義務包括了下列六項:
  
  

於 2006年12月15日 (五) 11:49 的修訂

專業化是由有系統、專業自主、專業理論、專業倫理、社會認同、有專門性的訓練機構及科系所組合而成的,因此專業化在社會工作當中,是身為社會工作人員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同時專業化也正是社會工作人員有別於志工、義工的區分條件。


社會工作人員的專業特質

身為社會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知識及專業實務技巧。最具代表性者為格林伍德(Greenwood,E.)提出的五項專業特質(attributes of profession):


.一套專業的理論知識體系(a body of theory)

.專業的權威或自主權(professional authority)

.共同信守的倫理守則(code of ethics)

.社會或社區的認可(sanction of the community)

.專業的文化(professional)


(李增祿,1995: 49,巨流)


社會工作是一個助人、且必須具備專業化的知識及技能,專業化的訓練即可讓社會工作人員便利於社會工作的實務上。


社會工作專業倫理守則

社會工作人員在服務個案時,必須與案主保持專業關係及保有社工員的專業判斷能力,社工員必須避免以自己或案主的主觀意識、情緒因而影響了協助個案,有時是以適時介入而始工作顯得有效率,但也可能會造成不好的影響,因此社工員必須透過專業訓練及專業知識來協助案主。而專業關係與專業判斷是建立在幾項專業倫理守則之中,目前社會工作的法定義務包括了下列六項:


.照顧的義務

.尊重隱私的義務

.保密的義務

.告知的義務

.報告的義務

.警告的義務


(萬育維譯,1997;萬育維,2001: 26,雙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