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化"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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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化」是指服務運送上要求更專業的標準和成效評量。社會工作員須具有社會與心理層面的專業訓練與知識,對於社會資源的整合與社會政策規劃是其專長;所指為專業的治療人員「社會工作師」,為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經過專業之個案工作、團體工作 、社區工作之學程訓練與實習;八十六年社工師法通過後,必須通過國家考試「社會工作師」及格才能獲的該職業專業證明。因此社會工作在未來應強調管理和專業,「管理」不僅是人事,還包括個案管理、方案管理,與機構管理;「專業」強調不僅是服務品質的提升,更是機構間合作交流整體社會專業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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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化'''是由有系統、專業自主、專業理論、專業倫理、社會認同、有專門性的訓練機構及科系所組合而成的,因此專業化在社會工作當中,是身為社會工作人員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同時專業化也正是社會工作人員有別於志工、義工的區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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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清楚多了。英文文獻?
  
== 社會工作專業化的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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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專業化的三論點'''==
各國社會工作制度化之發展依其國內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的發展情勢各有不同,其工作之內容、形式各異,其對含意之解釋亦各不相同。深度雖不盡相同,但各國發展之趨勢均由消極的救濟到積極的專業社會工作。詳細分析社會工作如何由互助到制度化的轉換轉變過程,可分為下列八個面向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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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社會工作的專業化是由各個學者長年來的討論及各種主張為依據而生,更逐漸在社會工作中強調專業化。其中一位學者帕波''(Popple,1985)''認為可以從特質論、過程論、權力論來理解社會工作專業。
  
  
1.從慈善到專業
 
  
2.從消極的濟貧到積極的福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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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質論:'''
  
3.從地方性工作到全國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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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依佛雷克斯諾''(Abraham Flexner,1915)''所發表的「社會工作是一門專業嗎?」為基礎的'''特質論''',之後便有許多敘述社會工作專業特質的文章陸續出現,都是以不同性質來闡述社會工作的專業特質。社會工作被認定為是一門專業的工作時,是直到古林伍德指出社會工作專業的五項特質時,更明確的認定社會工作到了1950年左右是具備專業性的助人工作。
  
4.從事後的補救、治療到事先的預防
 
  
5.從少數人參與工作到大眾的參與
 
  
6.從傳統個案工作為主到整體性、綜融性的社會工作
 
  
7.從描述性的訪問調查到數量化的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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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論:'''
  
8.從不強調成本的工作到方案評估及成本效益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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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論'''的觀點則是認為專業發展是種過程,每個專業有各自共通的發展階段,從全職工作→專業訓練→專業社群→立法保護其專業→到專業倫理守則之訂定,其中多位主張此論點的眾多學者當中,則是以威林斯基''(Wilensky,1964)''的觀點為代表。
  
  
社會工作的發展若要達到上述轉換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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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論:'''
  
  
1.專業化的訓練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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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論點是'''權力論''',權力論主張專業是以工作上的成就或評價,重視的非過程而是結果。哪個工作者在社會工作分工當中越有重要性的地位,就能夠以自己的方式進行或修改其工作本質。具體來說,權力論就是認為該職業是缺一不可,存在必要性極高的職業,即是越專業的職業。
  
2.有實踐機會的福利機構。
 
  
3.多元化的社會工作方法。
 
  
== 專業化的訓練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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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億,2002: 67,五南)''
  
  
專業化的訓練機構係指大專院校中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科系,以培養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的。自民國四十年以來,在台灣地區之大專院校先後成立了有關社會福利工作之科系,並開設有關社會工作之課程。專門培植社會工作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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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專業化的演進'''==
  
  
== 有實踐機會的福利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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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一開始是由志願工作起源,經由更多經驗的累積、理論的探討及修正實務方法而演變為近代強調專業的社會工作。
  
  
像社會工作這麼強調實務經驗的應用科學,除了要有專業化的培育機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福利機構提供畢業學生實踐理論的機會。自民國六十七年開始至今,幾乎所有縣市都設置了縣市社會工作員,台北市社會局、台灣省社會處及高雄市社會局,亦先後成立「社會工作室」,各自招考聘僱社會工作員,推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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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社會工作專業化演進:'''
  
== 多元化的社會工作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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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專業期(1915年以前):從城市慈善到個案工作
  
近年來台灣社會呈現多元的面貌,社會上的不同群體以自立救濟、遊行、請願…等等各種方式,為自己的權益大聲疾呼。無論有關勞工、婦女、原住民,甚至動物福利等都蓬勃發展,這個現象對社會工作的涵意不僅是就業市場的開發,更是朝向專業化發展很重要的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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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的出現(1915~1950):精神分析與社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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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專業鞏固期(1950~1970):專業化與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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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從菁英的專業模式折返(1970~2000)綜融與專精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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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知識經濟時代的挑戰(2000~近幾年):二十一世紀的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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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億,2002: 68-99,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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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台灣社會工作專業化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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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戰後的黨國社會工作(1945~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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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約聘社會工作員實驗(1971~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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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會工作專業組織的發展(1981~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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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立法保障社會工作專業(199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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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億,2002: 113-126,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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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的專業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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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社會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知識及專業實務技巧。最具代表性者為格林伍德(Greenwood,E.)提出的五項專業特質(attributes of prof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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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專業的理論知識體系(a body of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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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的權威或自主權(professional auth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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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信守的倫理守則(code of 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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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或社區的認可(sanction of the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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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的文化(profess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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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祿,1995: 49,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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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是一個助人、且必須具備專業化的知識及技能,專業化的訓練即可讓社會工作人員便利於社會工作的實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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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專業倫理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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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人員在服務個案時,必須與案主保持[[專業關係]]及保有社工員的專業判斷能力,社工員必須避免以自己或案主的主觀意識、情緒因而影響了協助個案,有時是以適時介入而始工作顯得有效率,但也可能會造成不好的影響,因此社工員必須透過專業訓練及專業知識來協助案主。而[[專業關係]]與專業判斷是建立在幾項專業倫理守則之中,目前社會工作的法定義務包括了下列六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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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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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隱私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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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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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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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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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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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育維譯,1997;萬育維,2001: 26,雙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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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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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育維(2001)。社會工作概論 理論與實務,台北:雙葉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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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祿(1995)。社會工作概論,台北:巨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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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億(2002)。當代社會工作 理論與方法,台北:五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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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http://www.tasw.org.tw/index/?type=main&cn=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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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 Work,NASW 社會工作期刊 美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http://www.nasw-michig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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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8年3月5日 (三) 16:59 的最新修訂

專業化是由有系統、專業自主、專業理論、專業倫理、社會認同、有專門性的訓練機構及科系所組合而成的,因此專業化在社會工作當中,是身為社會工作人員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同時專業化也正是社會工作人員有別於志工、義工的區分條件。

4 清楚多了。英文文獻?

社會工作專業化的三論點

目前社會工作的專業化是由各個學者長年來的討論及各種主張為依據而生,更逐漸在社會工作中強調專業化。其中一位學者帕波(Popple,1985)認為可以從特質論、過程論、權力論來理解社會工作專業。


特質論:

  • 由依佛雷克斯諾(Abraham Flexner,1915)所發表的「社會工作是一門專業嗎?」為基礎的特質論,之後便有許多敘述社會工作專業特質的文章陸續出現,都是以不同性質來闡述社會工作的專業特質。社會工作被認定為是一門專業的工作時,是直到古林伍德指出社會工作專業的五項特質時,更明確的認定社會工作到了1950年左右是具備專業性的助人工作。



過程論:


  • 過程論的觀點則是認為專業發展是種過程,每個專業有各自共通的發展階段,從全職工作→專業訓練→專業社群→立法保護其專業→到專業倫理守則之訂定,其中多位主張此論點的眾多學者當中,則是以威林斯基(Wilensky,1964)的觀點為代表。


權力論:


  • 第三種論點是權力論,權力論主張專業是以工作上的成就或評價,重視的非過程而是結果。哪個工作者在社會工作分工當中越有重要性的地位,就能夠以自己的方式進行或修改其工作本質。具體來說,權力論就是認為該職業是缺一不可,存在必要性極高的職業,即是越專業的職業。


(林萬億,2002: 67,五南)


社會工作專業化的演進

社會工作一開始是由志願工作起源,經由更多經驗的累積、理論的探討及修正實務方法而演變為近代強調專業的社會工作。


  • 美國的社會工作專業化演進:


1.前專業期(1915年以前):從城市慈善到個案工作

2.專業的出現(1915~1950):精神分析與社會改革

3.專業鞏固期(1950~1970):專業化與內省

4.從菁英的專業模式折返(1970~2000)綜融與專精並行

5.知識經濟時代的挑戰(2000~近幾年):二十一世紀的社會工作


(林萬億,2002: 68-99,五南)


  • 近代台灣社會工作專業化的發展:


1.二戰後的黨國社會工作(1945~1970)

2.政府約聘社會工作員實驗(1971~1980)

3.社會工作專業組織的發展(1981~1990)

4.立法保障社會工作專業(1990~2001)


(林萬億,2002: 113-126,五南)

社會工作的專業特質

身為社會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知識及專業實務技巧。最具代表性者為格林伍德(Greenwood,E.)提出的五項專業特質(attributes of profession):


  • 一套專業的理論知識體系(a body of theory)
  • 專業的權威或自主權(professional authority)
  • 共同信守的倫理守則(code of ethics)
  • 社會或社區的認可(sanction of the community)
  • 專業的文化(professional)


(李增祿,1995: 49,巨流)


社會工作是一個助人、且必須具備專業化的知識及技能,專業化的訓練即可讓社會工作人員便利於社會工作的實務上。


社會工作專業倫理守則

社會工作人員在服務個案時,必須與案主保持專業關係及保有社工員的專業判斷能力,社工員必須避免以自己或案主的主觀意識、情緒因而影響了協助個案,有時是以適時介入而始工作顯得有效率,但也可能會造成不好的影響,因此社工員必須透過專業訓練及專業知識來協助案主。而專業關係與專業判斷是建立在幾項專業倫理守則之中,目前社會工作的法定義務包括了下列六項:


  • 照顧的義務
  • 尊重隱私的義務
  • 保密的義務
  • 告知的義務
  • 報告的義務
  • 警告的義務


(萬育維譯,1997;萬育維,2001: 26,雙葉)


參考資料

萬育維(2001)。社會工作概論 理論與實務,台北:雙葉出版

李增祿(1995)。社會工作概論,台北:巨流出版

林萬億(2002)。當代社會工作 理論與方法,台北:五南出版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1]


Social Work,NASW 社會工作期刊 美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