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養家庭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2月25日 (二) 04:01 由 CYUT9423415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寄養家庭服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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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養家庭就是當兒童及少年因原生家庭發生嚴重問題或者是父母管教不當而導致影響兒童及少年的身心發展,在考量兒童及少年的最佳利益後,非不得已需要離開原生家庭,暫時性的安置在替代性的家庭或機構裡,並結合社福機構的專業團隊,協助重建原生家庭,使原生家庭可以產生健全的家庭功能時,讓兒童及少年仍可以返回原生家庭。然而很多時候兒童及少年很難適應新的寄養家庭,最大的原因在於,他們對寄養父母無法產生信賴或是無法達成別人對他們的期待,所以寄養父母用愛和仁慈幫助兒童及少年,並且有妥善的照顧、耐心協助他們。〈林萬億,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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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養服務

服務對像

1.家庭嚴重失調,無法與原生家庭的親生父母相處生活,例如:受虐、失依...等。

2.非婚生子女、遺棄或等待收養的兒童。

3.父母有嚴重的身心障礙無法照顧子女。

4.單親低收入戶、婚姻暴力的子女、父或母親在服刑無法照顧之子女。

5.街頭的遊童或者是其他的因素等。

寄養家庭申請資格

寄養家庭應具備基本以下條件: 1.年齡:需要30~55歲之間,具有國中以上的教育程度,無傳染病。 2.婚姻:結婚有2~3年以上而且相處和諧者。 3.子女:15歲以下之子女不可超過4個人且子女行為端正、健康良好。 4.職業:有固定的收入可以維持家庭的開銷。 5.住所:居住的地方需要安全、乾淨、整齊,可以提供足夠的活動空間。

寄養家庭服務流程

寄養家庭→申請→接案→家訪調查→審核通過→寄養家庭研習;親生家庭或寄養童→申請→接案→家訪調查→審核通過→等待安置,當寄養家庭與原生家庭都做好事前準備接下來就是將兩者配對安置→定期訪視→嚴重適應困難時→終止寄養。到了終止寄養的階段,寄養家庭等待下一個新童或者是暫時休息;親生家庭需要追蹤訪視,是個案情況結案歸檔。

寄養服務省思與展望

結語

早期的寄養家庭中的寄養兒童,其生活及問題背景較為單純,多屬急難式或管教不當的情形,但隨工商社會和現代婚姻的轉變而有不同的家庭類型,例如:婚姻暴力、虐兒...等。寄養服務是很辛苦的,它需要包含整個團隊社工員、寄養父母、原生父母、寄養兒童,共同為寄養兒童福祉而努力,在寄養家庭提供和諧的家庭氣氛及正面的親子關係,建立起良好的溝通管道,讓兒童有正常家庭生活的模式,有助於孩子未來的發展。

參考文獻

林萬億〈1999〉台灣社會福利的發展-回顧與展望。台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陳阿梅〈2000〉青春的權利-保護兒童、青少年的基本權利。台北:新自然主義。

劉瓊瑛譯〈2002〉弱勢家庭的處遇:系統取向家庭中心工作方法的運用。台北:心理出版社。

王碧珠譯〈2007〉收養與寄養:理論與實務。台北:巨流圖書公司。

彭淑華等作〈2007〉拒絕讓孩子受傷害:兒童保護工作模式國際研討會成果彙編。台中市:兒童家庭扶助基金會。

Nancy Boyd Webbt〈1996〉Social work practice with children 。New York : Guilford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