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社會工作"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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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的定義(家庭社會工作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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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的定義(家庭社會工作的定義)==
 
==一.家庭的定義(家庭社會工作的定義)==
家庭:(1)一個或2兩個以上有血緣、婚姻或撫養關係的人所組成的。 (2) 指一個父母或子女的關係或表達情感的社會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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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1)一個或2兩個以上有血緣、婚姻或撫養關係的人所組成的。 (2) 指一個父母或子女的關係或表達情感的社會團體。
  
 
家庭份子具有共同承諾與親密的人際關係,並確認家庭成員彼此關係的整體性。(陳月娥,民88)
 
家庭份子具有共同承諾與親密的人際關係,並確認家庭成員彼此關係的整體性。(陳月娥,民88)
  
家庭社會工作的定義:(1)廣義的說法:改善並增進家庭生活,及預防家庭問題,協助個人對家庭關係的調適,提供的各種服務。(2)狹義的說法則是:協助解決或處理家庭生活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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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社會工作的定義''':(1)廣義的說法:改善並增進家庭生活,及預防家庭問題,協助個人對家庭關係的調適,提供的各種服務。(2)狹義的說法則是:協助解決或處理家庭生活上的困難。
  
家庭社會工作的內容:(1)經濟的協助:家庭收入不敷支出,家中成員突然失業、生病、死亡、服刑,造成資源與需求間不平衡,這時需要政府機構在經濟上的協助。例如:失業救濟、醫療協助、小本貸款等,透過協助的過程中恢復其家庭功能。(2)心理治療:夫妻或父母、子女間角色認知及價值觀不同而引起的衝突,造成失和、代溝引起心理上的問題。也有因夫妻性關係不和諧,造成情感有變化,家庭面臨破碎邊緣的處境,這時需要工作者給予心理治療。例如:婚姻諮商、性治療、家庭諮商、親子關係諮商及家庭計畫指導等。透過專業治療,以其恢復家庭正常之關係。(3)社會服務:其困擾來自許多方面。包括經濟壓力、心理壓抑、職業調適的困難、財務處理不善、親友關係孤立等。這時需要配合社會資源、鄰里關係提供社會服務。例如:鄰里互助、團體活動、旅遊、家事、育樂、親職教育服務,從這些服務中以其恢復社區人際關係,改變孤立的型態。(4)制度層面:建立一種社區對家庭的網狀服務體系,使家庭在社區中不再孤立,而得到固定的支援,使幼兒、少年、婦女均能在社區中的各種福利體系得到保護。加強社區中各種服務體系,可防止現代家庭中許多問題的產生,才不會造成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做一種枝枝節節處理而已。(陳月娥,民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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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社會工作的內容''':(1)經濟的協助:家庭收入不敷支出,家中成員突然失業、生病、死亡、服刑,造成資源與需求間不平衡,這時需要政府機構在經濟上的協助。例如:失業救濟、醫療協助、小本貸款等,透過協助的過程中恢復其家庭功能。(2)心理治療:夫妻或父母、子女間角色認知及價值觀不同而引起的衝突,造成失和、代溝引起心理上的問題。也有因夫妻性關係不和諧,造成情感有變化,家庭面臨破碎邊緣的處境,這時需要工作者給予心理治療。例如:婚姻諮商、性治療、家庭諮商、親子關係諮商及家庭計畫指導等。透過專業治療,以其恢復家庭正常之關係。(3)社會服務:其困擾來自許多方面。包括經濟壓力、心理壓抑、職業調適的困難、財務處理不善、親友關係孤立等。這時需要配合社會資源、鄰里關係提供社會服務。例如:鄰里互助、團體活動、旅遊、家事、育樂、親職教育服務,從這些服務中以其恢復社區人際關係,改變孤立的型態。(4)制度層面:建立一種社區對家庭的網狀服務體系,使家庭在社區中不再孤立,而得到固定的支援,使幼兒、少年、婦女均能在社區中的各種福利體系得到保護。加強社區中各種服務體系,可防止現代家庭中許多問題的產生,才不會造成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做一種枝枝節節處理而已。(陳月娥,民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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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社會工作的特色''':(1)個人主義與家庭主義的調和:增進社會福利機構與家庭合作,擴大資源應用。(2)個案工作與團體工作結合:從一對一擴大為多元案主系統,可增加多元性或工作技術。在處裡問題時亦可從微視層擴大到中庸層面,已增進工作能力。(3)生命週期與家庭關係配合:將「幼年」「少年」「老年」三個週期之服務關係與家庭配合,可透過家庭制度以擴大社會工作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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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社會工作的目的是強化家庭生活,促進家庭關係的協調及社會功能的發揮。是以協助家庭制度為中心,透過家庭成員角色的履行來達到整個家庭的幫助及改善,這也是家庭社會工作的焦點所在。(李增祿,民91)
  
 
==二.家庭基本功能==
 
==二.家庭基本功能==

於 2007年5月8日 (二) 10:15 的修訂

一.家庭的定義(家庭社會工作的定義)

家庭:(1)一個或2兩個以上有血緣、婚姻或撫養關係的人所組成的。 (2) 指一個父母或子女的關係或表達情感的社會團體。

家庭份子具有共同承諾與親密的人際關係,並確認家庭成員彼此關係的整體性。(陳月娥,民88)

家庭社會工作的定義:(1)廣義的說法:改善並增進家庭生活,及預防家庭問題,協助個人對家庭關係的調適,提供的各種服務。(2)狹義的說法則是:協助解決或處理家庭生活上的困難。

家庭社會工作的內容:(1)經濟的協助:家庭收入不敷支出,家中成員突然失業、生病、死亡、服刑,造成資源與需求間不平衡,這時需要政府機構在經濟上的協助。例如:失業救濟、醫療協助、小本貸款等,透過協助的過程中恢復其家庭功能。(2)心理治療:夫妻或父母、子女間角色認知及價值觀不同而引起的衝突,造成失和、代溝引起心理上的問題。也有因夫妻性關係不和諧,造成情感有變化,家庭面臨破碎邊緣的處境,這時需要工作者給予心理治療。例如:婚姻諮商、性治療、家庭諮商、親子關係諮商及家庭計畫指導等。透過專業治療,以其恢復家庭正常之關係。(3)社會服務:其困擾來自許多方面。包括經濟壓力、心理壓抑、職業調適的困難、財務處理不善、親友關係孤立等。這時需要配合社會資源、鄰里關係提供社會服務。例如:鄰里互助、團體活動、旅遊、家事、育樂、親職教育服務,從這些服務中以其恢復社區人際關係,改變孤立的型態。(4)制度層面:建立一種社區對家庭的網狀服務體系,使家庭在社區中不再孤立,而得到固定的支援,使幼兒、少年、婦女均能在社區中的各種福利體系得到保護。加強社區中各種服務體系,可防止現代家庭中許多問題的產生,才不會造成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做一種枝枝節節處理而已。(陳月娥,民88)

家庭社會工作的特色:(1)個人主義與家庭主義的調和:增進社會福利機構與家庭合作,擴大資源應用。(2)個案工作與團體工作結合:從一對一擴大為多元案主系統,可增加多元性或工作技術。在處裡問題時亦可從微視層擴大到中庸層面,已增進工作能力。(3)生命週期與家庭關係配合:將「幼年」「少年」「老年」三個週期之服務關係與家庭配合,可透過家庭制度以擴大社會工作之成效。

家庭社會工作的目的是強化家庭生活,促進家庭關係的協調及社會功能的發揮。是以協助家庭制度為中心,透過家庭成員角色的履行來達到整個家庭的幫助及改善,這也是家庭社會工作的焦點所在。(李增祿,民91)

二.家庭基本功能

三.現代家庭類型

四.家庭失功能的種類和性質

五.家庭工作的方法

六.參考文獻

一.徐震‧林萬億(民77)當代社會工作。台北:五南

二.李增祿(民91)社會工作概論。台北:巨流

三.林萬億(民95)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台北:五南

四.江亮演(民76)社會工作概要。台北:五南

五.陳月娥(民88)社會工作。台北:千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