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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2007/10/14|}} <!--請注意:請在這行文字底下進行編輯,請不要刪除或變更這行文字以及這行文字以上的部份。-->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間足以危害生命、身體與心理健全、人身自由、或者嚴重妨礙人格發展的行為或疏忽。 3 首句的功能,就在說明「何謂家庭暴力」,所以下段似乎重覆了。 ==家庭暴力的對象==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百分之九十為女性,而加害者幾乎為男性(祖父、父親、叔伯、繼父、哥哥)。 ===理所當然的受害者-配偶=== ===最年輕的受害者-兒童=== *根據美國1974年通過的「全國兒童虐待防治法案」規定,「虐待兒童」係指父母、養父母、法定監護人,以直接或間接的對十六歲以下的兒童施以生理或心理的傷害和虐待。 <BR> *根據中華福利基金會(CCF)對虐待兒童的定義係指,父母或其他看護人虐待兒童或疏於照顧,而造成兒童受到有形或無形的傷害。<BR> ===潛藏的受害者-老人=== ===兄弟姐妹=== ==家庭暴力的型態== ==家庭暴力的成因== *家庭暴力的形成因素必定要在家庭人際互動的背景中去考慮。<BR> *多數(例如:Gelles,1987a,1987b,1994a)從社會學角度探討家庭暴力的作者傳統上將成因社會壓力(social stress)因素作關聯。宣稱,我們所處的社會要為家庭暴力付全責。<BR> 一、'''社會壓力模式(social stress models)''' <br> 被Gelles(1987a,1987b)和Gelles和Cornell(1990)視為造成個人挫敗壓力的原因如下: <br> 1.低收入 <br> 2.失業 <br> 3.不良居住品質 <br> 4.過分擁擠 <br> 5.孤立 <br> 6.隔離的工作環境 <br> 以上這些因素可能進而導致暴力。 <br> 家庭暴力普遍存在於社會各個階層,其中施虐者不乏高收入、高學歷,具有專業技術的人才,並不是社經地位較低的家庭才存在。 <br> ==家庭暴力的因素== ==參考文獻== 周詩寧(2004.11)。'''預防家庭暴力''',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府份有限公司<BR> 邱淑美(92.02.28)。'''社會工作系學生對家庭暴力的迷思之研究''',台中,朝陽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BR> 麥克‧林西、羅伯特‧麥克布萊德、康斯坦‧布列特(2003.05)。'''家庭暴力者輔導手冊''',台北,張老師文化事業府份有限公司<BR> 齊藤 學(2000.09)。'''兒童虐待''',台北,國際村文庫書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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