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以台中市為例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5月23日 (三) 14:34 由 Casehsu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機構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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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個題目,應是包涵了二個條目,一是概念條目「家庭暴力」,包涵何謂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之種類、

家庭暴力之形成因素、家庭暴力之預防。
一是訪問型條目「家庭暴力實務——以台中市為例」,包涵案件解決之過程、家暴後續處理、家暴實務(人員之分享)。
這樣有道理嗎?

何謂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之種類

(1)身體虐待

身體上的毆打是所有暴力者對受害者的身體各部位進行攻擊行為。如擠他、推他、抓他、抓頭髮、壓他、潑水、燒她、拉她、當她受傷、生病或懷孕時拒絕協助她、軟禁她或不讓她進入屋內...等。以上的虐待其嚴重性可從打巴掌到謀殺。打巴掌被認為是不嚴重,因此就被誤倒歐打是可以被接受的可以忍耐的,或是成為施虐者否認毆打的藉口。

(2)性暴力

攻擊受害者的胸部、私處或用武力、身體暴力脅迫進行性行為,如婦女被其被配偶毆打之後,迫使他們進行性行為。或是持槍強迫她們從事某種她們不願意的性行為;甚至強迫與第三者發生性行為。

其定義有:

  • 告訴她黃色笑話。
  • 吃醋、生氣或懷疑對方婚外情。
  • 不在乎對方對性的感受。
  • 責怪或懷疑對方的性發展史,或是過去的性經驗。
  • 控制對方的性能力,侮辱對方是一個無能力者。
  • 說她是妓女或淫婦。
  • 當獨處或在別人面前強迫脫光衣服。
  • 脅迫變態性行為。
  • 強拍裸照或性行為的照片。

(3)破壞東西或寵物虐待

這是一種藉由婦女的擁有物或寵物的虐待,雖不是直接攻擊受害者,但也是一種虐待。如在爭吵之後破壞對方喜愛的東西或寵物,而後責怪是她引起的。當被害者面前破壞東西時,有時會傷害到受害者本身。

(4)精神虐待

精神虐待並沒有直接攻擊對方身體,但是精神虐待比身體上的虐待更為嚴重。包括以武力、自殺、抱走小孩或外遇來威脅,強迫對方做不想做的事,用言語傷害對方自尊或否認對方感覺及想法,用行動嚇阻她。隔離也是一種精神虐待。伴隨著身體上及性虐待的恐嚇,使受害者生活在恐懼之中,令他失去自主權包括言語、行為上的自我。

(5)情緒虐待

以上四種都伴隨著情緒虐待的成分,都會影響受害者的自尊、自我存在價值。這種情緒虐待需要相當久的時間來治療。

(周月清 民84:23)

家庭暴力形成因素

可能因素有以下幾種:

(一)個人因素

  • 個人的人格特質有所缺陷,如:缺乏信心、自我控制能力不足或其他精神心理障礙。
  • 個人的社會技巧低劣,如:不擅長溝通技巧、抗壓能力及人際關係等。
  • 個人的惡習,如:藥物濫用、酒癮、犯罪等。
  • 生活窘境,如:失業、經濟困乏等。

(二)家庭因素

  • 原生家庭教養不當:暴力家庭養育出暴力兒女。
  • 原生家庭結構缺陷:破碎家庭。
  • 病理家庭:失序、衝突家庭。

(三)社會結構的因素<台灣以前的社會>

  • 文化規範的歧視:社會文化灌輸社會大眾,男性應該優先、主導,女性則從屬次等的價值。
  • 社會制度的不平等:社會的法律、宗教與組織,均對女性不平等。
  • 女性經濟的弱勢:女性在經濟上依賴男性。

(徐秀蕊,民91:29)


機構參訪

訪問機構

受訪者

訪問時間

訪問地點

問題

1.這些案件之前是哪單位負責?和你們有何不同?

2.請問你們處理案件的過程和流程是如何的?

資料先要,先看,再問深入一些的問題。

3.接獲報案之來源和方法為何?

4.請問是否有相關資料可以提供?

5.是否會和其他單位通報、合作?

如有,是哪方面的業務?

6.目前承辦過的案件約有多少件?

??問業務量(及同時開案量)。

7.其中是否有二度發生的案件呢?

好問題,還要追問如何處理。

8.服務時,曾經感到最困難的案件是什麼?為什麼?

9.如果有人通報後,那個家庭不肯合作要如何介入?

好問題

10.你認為機構目前最需改進的是哪方面?

11.認為和市政府或者其他機構合作是否會使這個服務更加完善?

12.您對於服務評估的指標?

13.在眾多服務機構中是否擁有優勢?

14.是否有其他建議事項?

還算可以,並不特別優秀。我沒有看出你們對這個領域下了功夫。
參考一下C3的問題,她們做的不錯。
記得,要做出一份你們自己覺得收獲很多的報告,不是應付老師,有寫就好的那種。
另,我記得你們好像要訪問不只一個機構吧!
每個機構要問的問題應都不同哦!
還有你們要做的是,家庭暴力,還是婚姻暴力?
看起來目前只有涵蓋到婚暴。

案件解決之過程

如何預防家暴

家暴後續處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