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出好條目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4月26日 (四) 16:27 由 Casehsu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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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錯誤

首句

首句應當使用簡潔的語言精確地定義該題目,讀者看完後應可對相關內容有一個大約的了解。 例子請見下面諸例。

累贅的為定義分段

除非一個概念在定義上有很豐富的內容或很多的爭議,不然不需要特別開一段來寫。

例一 [1] 在討論「兒童福利之替代性服務」,就不需要在第一段說明「何謂替代性服務」,這應是在首句中說明的。

例二 [2] 在討論「貧窮與受虐兒童」,應在首句簡要的講出之間會有的關係。

原大綱上的「何謂貧窮」及「何謂受虐兒童」並不是重點,因為理論上會有人(或已有人)寫這個條目,所以直接論述「貧窮與受虐兒的關係」這個題目就可以了。

記得,討論「兩概念間之關係」類的題目,重點在於之間的關係,誰影響了誰,透過怎麼的方式影響,影響的程度有多大?當然,你需要附上,誰說了什麼,或是做了什麼研究,支持你這樣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