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出好條目"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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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句應當使用簡潔的語言精確地定義該題目,讀者看完後應可對相關內容有一個大約的了解。 | + | * 首句應當使用簡潔的語言精確地定義該題目,讀者看完後應可對相關內容有一個大約的了解。 |
例子請見下面諸例。 | 例子請見下面諸例。 | ||
+ | * 當你撰寫一個新條目時,盡可能的將條目名稱,放在首句的最前頭,並且要使用粗體。例如,條目「婚姻暴力」的首句: | ||
+ | 「'''婚姻暴力'''為家庭暴力中的一環,對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者,實施身體上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家庭暴力防治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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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贅的為定義分段=== | ===累贅的為定義分段=== | ||
除非一個概念在定義上有很豐富的內容或很多的爭議,不然不需要特別開一段來寫。 | 除非一個概念在定義上有很豐富的內容或很多的爭議,不然不需要特別開一段來寫。 |
於 2007年5月4日 (五) 13:18 的修訂
常見錯誤
首句
- 首句應當使用簡潔的語言精確地定義該題目,讀者看完後應可對相關內容有一個大約的了解。
例子請見下面諸例。
- 當你撰寫一個新條目時,盡可能的將條目名稱,放在首句的最前頭,並且要使用粗體。例如,條目「婚姻暴力」的首句:
「婚姻暴力為家庭暴力中的一環,對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者,實施身體上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家庭暴力防治法)。
累贅的為定義分段
除非一個概念在定義上有很豐富的內容或很多的爭議,不然不需要特別開一段來寫。
例一 [1] 在討論「兒童福利之替代性服務」,就不需要在第一段說明「何謂替代性服務」,這應是在首句中說明的。
例二 [2] 在討論「貧窮與受虐兒童」,應在首句簡要的講出之間會有的關係。
原大綱上的「何謂貧窮」及「何謂受虐兒童」並不是重點,因為理論上會有人(或已有人)寫這個條目,所以直接論述「貧窮與受虐兒的關係」這個題目就可以了。
記得,討論「兩概念間之關係」類的題目,重點在於之間的關係,誰影響了誰,透過怎麼的方式影響,影響的程度有多大?當然,你需要附上,誰說了什麼,或是做了什麼研究,支持你這樣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