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配偶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2月1日 (五) 15:42 由 CYUT9529109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台灣跨國婚姻家庭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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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之定義

外籍配偶之定義係以中華民國國民與非屬本國籍之對象具有婚姻關係稱之。外籍配偶進入本國國度,應將其視為我國之國民,除給予生活上的適應外,更應充分暢通其教育學習體系,更提出以外籍新娘為主教育學習體系政策規劃。(劉金山,2004)


台灣跨國婚姻家庭的特質

*女性人數多於男性
*老夫少妻
*臺灣男性的社經地位偏低
*外籍配偶的學歷偏低,然有女高於男的現象
*籍配偶原居住地分佈以東南亞地區為最高
*臺居住地區以邊陲地區為主
*蜜月期→文化震憾期→調整期→熟練階段

 

1、家庭社經地位較低

調查報告顯示:娶「外籍新娘」的台灣男子,多居於農村邊陲地帶,其職業大多為工農階級,學歷大多國中畢業,職業多集中在工人、司機、自營商(攤販)與農民,他們大多為中低社經地位者。(林璣萍,民92;劉秀燕,民92)

2、跨國文化適應困難

導致跨國文化適應困難的主要原因有二:

(1)語言障礙

外籍配偶,常因不會講國語及閩南語,與先生無法做有效的溝通,導致許多婚姻問題,甚至婚姻破裂;語言不通將影響遷移者的人格,無形中會變得較內向或自卑。溝通上的障礙,容易被人排斥,嚴重影響人際關係。

(2)文化差異

在跨國婚姻中,不僅要面對新的家庭組合,更要面對雙方文化的差異。不同文化的婚姻觀、夫妻、婆媳相處模式、子女教養方式等也會影響跨國婚姻家庭的生活適應。目前雖然外籍配偶的識字班和生活適應班已如火如荼地在各縣市開辦,但為數不少的外籍配偶受限於夫家的反對,或因為懷孕、生子、育子需求,而不得外出學習或必須輟學在家育兒,故推展效果有限,也延遲外籍配偶對中國文化及風俗習慣的融入,甚而影響外籍配偶婚姻家庭的和諧,及孩子教養的衝突與無力。

學歷及社經背景低落下的教養難題

只有養育而有沒有教育

臺灣的男性娶大陸與外籍配偶主要是為了傳宗接待,而她們對於孩童之教育態度也多以滿足孩童需求為主,她們本身缺乏兒童發展的相關知識,想要獲得這方面的相關資訊,又因語言的隔閡,尤其東南亞外籍配偶不知如何尋求解決。此外,由於她們語言的問題亦導致無法教導孩童,而父親忙於工作或本身是身心障礙者,自我照顧都有困難,更遑論教育子女。

身心智能問題

外籍配偶的丈夫大多為社經地位較低,或患有身體殘障、心智障礙,家境較為貧困,缺少謀生能力的弱勢族群,以至於她們在尚不熟悉臺灣的生活環境、語言、風俗、習慣,身心均未獲得充分的調適,即已懷孕,不僅影響婦女與嬰兒的健康,且衍生出許多家庭與社會的問題(鄭雅雯,民八十九)。此外,許多研究也指出,外籍配偶的子女在身心發展上有遲緩的情形發生(周美珍,民九0)。對於她們而言,由於她們缺乏優生保健的觀念,懷孕時產檢的工作即無法落實,也更容易產生不健康的胎兒。

語言學習的障礙

外籍配偶因語言、文化隔閡引發子女教養問題,外籍配偶不會我們的國語本國籍的父親大都忙著工作,或是心智有問題,使得家裡的小孩在語言發展的重要時期缺乏正確的典範,學習也將較一般人要來的慢;而子女上學後,回家又無法與母親溝通,有問題求助無門,導致她們的子女在學習上更處於不利的地位。


當前外籍配偶之教育輔助措施及教育政策

  • 推廣生活適應輔導班
  • 研議強制外籍與大陸配偶接受國民補習教育之可行性
  • 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之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
  • 擴大宣導國民中、小學教師加強協助提升外籍與大陸配偶教養能力,促進其融入本國文化環境
  • 落實家庭教育法,辦理親職、子職、兩性、婚姻、倫理、家庭資源與管理等家庭教育事項
  • 國中、小補校、進修學校適用範圍擴及外籍配偶
  • 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成人基本教育師資研習及參考教材研發,並將教材上網資源分享,提升教學品質
  • 對外籍與大陸配偶子女有發展遲緩者,提供早期療育服務
  • 將外籍與大陸配偶子女之教育輔助納入教育優先區計畫內容中;其所生子女較多區域優先補助增設幼稚園,並加強輔導其子女之學習生活


參考文獻

  • 劉金山(民93)。淺談外籍配偶教育學習體系政策之規劃
  • 林月霞。從「外籍配偶」談「新台灣之子」學校生活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