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配偶家庭外展服務——以霧峰鄉婦幼保護協會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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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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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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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處理(有哪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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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全國24小時保護您專線: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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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0800-02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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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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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婦女基金會:02-2391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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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8年4月29日 (二) 11:42 的修訂

外籍配偶

看起來不錯,期待你們的作品。首句可以說一下什麼是外籍配偶。

外籍配偶的形成、現況和問題

機構介紹

機構訪談

訪談大鋼

  • 請問外配通常是尋求什麼樣的幫助
  • 請問外配來自不同國家,語言會不一樣,請問機構的社工員,如果遇到這個問題將如何解決
  • 外配的習慣和文化跟我們不同,那他們在台灣生活適應上會有問題嗎?如果有而機構會採取什麼樣的幫助?(機構的立場是...多元?或者融合?)
  • 子女
  • 外配的子女,會用什麼語言來教導小孩?
  • 那對成長過程會有影響嗎?
  • 家暴
  • 如果外配遇到家暴,社工員會以何種方式幫助他們?
  • 有遇過外配,因受到虐待而遭禁足,如果有請問會如何去發現?
  • 有遇過受不了虐待,而想申請離婚的案例嗎?將如何解決?
  • 我們曾看過有部片子,片中的外配因為生病(愛滋)而被遣送回國,請問有遇過類似的事件嗎?將如何解決?
  • 工作
  • 外籍配偶大都與中下階層從事勞力產業之男性婚配,家庭所得收入不多,法律觀念不足,即國人讓外配外出打工已貼補家用,觸犯了「就業服務法」,如果有請問機構是如何處理?(家庭溝通)
  • 將如何輔導就業?
  • 如果外配拿到身份證會有影響嗎?


訪談彙整

  • 1.請問外配通常是尋求什麼樣的幫助

→機車駕照的考取。機構有安排課程,協助外配考取駕照。機構給外配看的交通規則,是特別用他們的文字所寫的。


  • 2.請問外配來自不同國家,語言會不一樣,請問該機構如遇到這個問題將如何解決

→大部分的外配,都學了一些台語和國語,而台語會的較多,所以在溝通上以台語為主。


  • 3.外配的子女,會用什麼語言來教導小孩?

→小孩子主要是以講台灣化居多,但還是會教導小孩母親(外配)家鄉的語言(例:越南話)。


  • 4.那對成長過程會有影響嗎?

→小孩學語言是跟著環境,父母親說的語言,他們就跟著說,而外配或多或少會說一些自己(外配)的母語教孩子,而機構的想法是孩子們學什麼語言都沒關係,配合環境,像是以前的小孩也是台語和國語也通通學。


  • 5.外配的習慣和文化跟我們不同,那他們在台灣生活適應上會有問題嗎?
  • 如果有而機構會採取什麼樣的幫助?(機構的立場是...多元?或者融合?)
  • 如果外配遇到家暴,社工員會以何種方式幫助他們?
  • 有遇過外配,因受到虐待而遭禁足,如果有請問會如何去發現?
  • 有遇過受不了虐待,而想申請離婚的案例嗎?將如何解決?

→來自東南亞的外配,其中的越南在他們的社會,母系的權力較大和生活習慣不同,而到台灣之後,對於經濟的掌權或對家中事務的決定,容易產生摩擦。而機構曾有過一個案例,因越南的外配,自己本身的文化(母系社會),認為女性因該掌權家裡的事情,先生酗酒,與婆婆相處也不融洽,而外配會想去上班,幫忙家中生計,而先生不喜歡

  • 外配受到家暴,機構是經由什麼管道得知

→一般是透過鄰居或民眾通報,而有次遇過匿名到,機構的網站(部落格)中通報。


  • 6.外籍配偶大都與中下階層從事勞力產業之男性婚配,家庭所得收入不多,法律觀念不足,即國人讓外配外出打工已貼補家用,觸犯了「就業服務法」,如果有請問機構是如何處理?(家庭溝通)

(應該要詳細介紹,另外開一個)而且我們好像沒問到


  • 7.將如何輔導就業?

→機構有安排課程。


  • 8.如果外配拿到身份證會有影響嗎?

→身分證對於外配的重要,可以有合法的工作權,補貼家用,還有健保,減低看病的費用,和駕照,在台灣沒有身分證做很多事都會被侷限住,而有些人會有外配拿了身分證會跑掉的迷思,其實只要是好好對待外配,他們是不會想要跑去哪裡的。


  • 9.我們曾看過有部片子,片中的外配因為生病(愛滋)而被遣送回國,請問有遇過類似的事件嗎?將如何解決?

→在此機構目前接到的案子,都無發生過類似例子,或被遣返。


外籍配偶適應台灣課程

相關法條

  • 就業服務法:勞委會表示合法外籍配偶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如獲准在台居留者,不須申請許可即得在台工作;但是外籍配偶尚未取得居留前即聘僱其工作之雇主,依就業服務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將處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犯者則移送法辦,最高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外籍配偶就業服務法
  • 居留證說明(永久居留證):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3條規定,外籍人士與國人結婚連續持外僑居留證居留5年每年居住183天,持相關證明文件;並具備最近1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31680元或最近1年於國內金融機構儲蓄存款380160元以上;中、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不必放棄原國籍,向警察局外事科提出申請初審通過;報內政部警政署核准後核發外僑永久居留證外籍配偶在台灣居留問題與法律實務報告
  • 身分證的取得:外籍人士與國人結婚連續持外僑居留證居留3年每年居住183天,第4年起可向居住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歸化國籍後取得入出境管理局核發台灣地區居留證,必須持台灣地區居留證住滿1年,再換取得台灣地區定居證再向居留地戶政事務所登記戶籍及申領身份證,整個流程及資料準備需曠日費時,截至95年5月底高雄市已約有1940人尋此管道取得身份證,雖然是外國人長相但其權益與國人完全相同外籍配偶在台灣居留問題與法律實務報告


  • 家暴防治法
  • 家暴處理(有哪些管道):

內政部全國24小時保護您專線:113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0800-024-995

警察局: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02-23917133: 華人徵信聯合網

外籍配偶服務據點

參考文獻

外籍配偶就業服務法

外籍配偶在台灣居留問題與法律實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