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領導技巧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2月31日 (一) 03:39 由 CYUT9629043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前往: 導覽搜尋
此條目尚有其他的版本,請參考「歷史」之2007/10/14版本



團體領導技巧(group leadership techniques)指的是在團體中的領導者所必須具備的一些態度、反映和言行舉止。而團體的領導並非由某一位特定的成員或社會工作者來擔任,且每一個不同型態團體中的領導者角色也不盡相同。最重要的是,領導者在團體中要進行有計畫性和有系統性的領導技巧,以推動團體達成目標。(引自-林萬億著 民七十四年;曾華源譯 民七十四年)

3

領導的功能

領導的功能可以從兩種向度來加以說明:一種是被指派任命的領導者(designated leader),另一種是自然形成的領導者(natural leader)。由於兩種領導者的產生方式不同,因此其功能也不盡相同。

  • 被指派任命的領導者
    1. 了解團體目標,並以此目標引導成員該有的活動進行方向。
    2. 了解各個成員的特性、能力和專長。
    3. 激勵成員的團隊氣勢,增強團體凝聚力。
    4. 鼓勵成員發揮領導才能來擔負領導任務。
    5. 以才能來說服成員,積極爭取成員的認同。
    6. 視領導責任為一種服務,不重在表現自我,而在促進與成員間的共同成長。
  • 自然形成的領導者
    1. 此種領導者的產生是民主理念下的具體表現。
    2. 此領導者是團體發展過程中的最佳成果。
    3. 應擔負自己本身所在團體的任務、目標與功能。
    4. 領導者的角色不是固著於某一個成員身上,而是流轉於每一個成員之間。
    5. 應發揮成功領導者的特質和才能。
    6. 應溝通並了解成員與任命領導者的需求。
    7. 此領導者不是搶奪任命領導者的領導權,反而是在分擔任命領導者的任務。

從上列的描述中我們發現,雖然兩種領導者的產生方式不盡相同,但是本質上的功能與任務還是相同的,都是以成員為主軸和重心,都是在強調成員與團體間的共同成長。因此當我們在帶領團體時,不論是哪一類型的領導者,都應該要知道並靈活運用各種領導技巧,充分發揮領導功能,讓團體能順利運作、朝向初訂的目標前進。

領導的形態

協同領導

團體領導技巧

反應方面的技巧

  1. 澄清(clarification):使溝通的訊息更清晰、使成員能更自我了解。澄清的目的是使成員更積極的朝向目標,更認清、確定自己的情感與掌握訊息的重點。
  2. 摘要(summarizing):使討論中的主題能被精確與扣緊的提出重點,通常會發生於聚會結束前幾分鐘;如果發生於聚會的開始,目的在於連結上一次的討論主題並開啟這次的主題;如果發生於聚會中,是為了使討論的主題不要脫軌。

互動方面的技巧

  1. 支持(supporting):指在團體過程中,領導者為成員提供的增強與鼓勵。支持的技巧可以分成語言及非語言兩種,如口頭上的讚美與行動上的嘉獎。支持可以促使團體的成員有正向的情緒,但是過多的支持會造成成員的依賴與缺乏自信。
  2. 時間的掌握 (timing):指領導者在最適當的時機採取行動,且達到最大效果。在時效的掌握上,下列幾個情形是要隨情境而變化的:
    • 沉默(silence):處理團體過程中「死角」(dead spots)的最好方法是等待(wait)與專注聆聽(listen attentively)。當沉默技巧運用到團體中表示下一步可以開始了,過度的(undue)沉默對成人團體而言會導致其迷了調(tune out),對小孩團體而言會讓團體無秩序(chaos)。因此,領導者應該有一些行動,例如:大致描述團體的現狀,詢問成員的感受(insights),或進行摘要。
    • 改變過程中團體的模式(altering group pattern in process):團體中有時候會出現未算計在內的事件突發,因而擾亂了原先的活動計劃,這時領導者就要隨著團體的現狀而改變團體的模式,使突發的事件納入團體原先的活動計劃。
    • 抑制(containment):當成員間有衝突時,領導者應該要馬上停止團體中的進度,予以設限,以免衝突擴大。

行動方面的技巧

  1. 面質(confronting):主要目的在於迫使成員更直接、更誠實的面對問題、解決問題。面質的方法是,領導者直接指出(point out)成員言語上與行為或肢體間的相矛盾(discrepancies),並幫助成員勇於面對問題。面質技巧的使用,領導者應該盡量使用非判斷性的(unjudgemental)或催化性的(facilitative)面質方法為佳,它們提供了較大的思考空間,也包含了應有的關懷和尊重。
  2. 自我揭露(self-disclosing):指在團體過程中,領導者刻意提出自己的經驗與想法和成員一起分享,其目的是為了催化團體中更深層次的互動及強化領導者與成員間的信任。領導者適時的自我揭露往往有示範的作用,成員在一般情況下也會試著仿照領導者這麼做。
  3. 示範(modeling):由領導者本身的行為舉止來鼓舞成員有相同的行為產生。其實,領導者的示範作用對團體成員而言也是種治療作用,成員可以從中抓取認同的地方,而加以進行自我修正。應注意的事項是,領導者提供的應是正向的示範。
  4. 認知重建(cognitive restructuring):指改變成員原有的理解或情緒組群(perceptions and emotional sets),這些理解或情緒組群往往會阻礙(impede)他們改變自己的能力。認知重建的主要目的在於打破一些被其他理解取向所吸引的長期膠著。
  5. 角色扮演(role-playing):使成員不但能了解自己的觀點、想法,同時也能了解到別人的,亦或發展新的角色。角色扮演讓成員能打破自己的性格,而從別人的知覺觀點中來表達自己的思考、感受與行動。這種「假設」特質不但在保護扮演者,也提升了成員對特殊情境的創造度和敏感度(creativity and sensitivity)。從個人內在緊張情緒的外在顯示(external manifestation)一直到明確、有形的行為模式呈現,往往都在模擬(simulate)真實的生活情境。至於情境的內容則可側重在認知的(cognitive)、情感的(affective)及行為的(behavioral)等方面。角色扮演的實施其重要的是,在每次活動結束後應該詢問成員的心得、感受與反應,好讓成員能整合(incorporate)及應用(apply)這些新的思想到相關的問題情境上去。
  6. 連續性(sequencing):指在團體進行的過程(progression)中,是一種持續的單元次序(successive ordering of units)。以團體過程中的活動為例,領導者應該考慮每一單元的活動是否與未來的活動有接續性的關係,且也應考慮成員們的能力、興趣與目標。連續性技巧的實施,主要是為了提醒領導者在設計活動時應考慮每次活動的主題及意義,不宜隨性安排。
  7. 局部化(partializing):主要目的是在幫助團體能更容易的運作及更自由的進入工作狀況,另外,也可以是指導團體解決問題的一種方法。其做法是將活動予以分項(itemizing)與分類(sorting),對成員來說具有下列意義:
    • 使團體所面臨的任務易於管理(manageable)。
    • 使問題片斷化,而能讓成員容易達成任務。
    • 使成員能集中精力(concentrating its energies)來處理某些問題。
    • 使問題階段化,而方便評估成員個人和團體的工作成果(productivity)。
  8. 普及化(universalizing):使成員的個人經驗能一般化(generalizing),成為團體的共同經驗。普及化技巧的實施可以發揮兩種作用:一是對個人認定(identity)的一種支持;另一是可以減少對團體抑制(inhibition)的傾向。此技巧最重要的一項功能是,幫助成員在團體中透過這種週而復始的表達方式(recurrent expression)來發展他們的自信心,同時將團體中的所學普及到社會的情境中。

參考文獻

  • 團體工作:理論與技術林萬億著 民七十四 三民書局
  • 團體工作實務許臨高.莫藜藜譯 民九十五 雙葉書廊
  • 團體工作:理論與技術林萬億著 民八十七 五南圖書
  • 團體動力學:群體動力的理論、實務與研究李郁文著 民九十 桂冠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