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督導"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前往: 導覽搜尋
(定義)
行 1: 行 1:
 
==定義==  
 
==定義==  
所謂團體,必定是兩人以上所結合而成.而督導即是一種特殊人際互動,透過行政程序來達成教育姓目標的過程.總結,團體督導為1個督導對多個受督導者進行互動.
+
團體督導
 +
是一種密集以人際互動為焦點之一對多的關係(Loganbill, Hardy, & Delwoeth,1982);督導者要去協助受督導者<U>成長、發展其治療專業能力<U>(許維素,一九九三)。
 +
 
 +
督導能促進專業人員之個人與專業方面之發展,增進專業人員之能力及其在助人服務過程中的專業品質,以確保當事人的權益。
  
 
==緒論==
 
==緒論==

於 2007年11月28日 (三) 00:51 的修訂

定義

團體督導 是一種密集以人際互動為焦點之一對多的關係(Loganbill, Hardy, & Delwoeth,1982);督導者要去協助受督導者成長、發展其治療專業能力<U>(許維素,一九九三)。

督導能促進專業人員之個人與專業方面之發展,增進專業人員之能力及其在助人服務過程中的專業品質,以確保當事人的權益。

緒論

團體督導優點

團體督導缺點

==如何形成團體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