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的結構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1月11日 (六) 02:17 由 Cyut9429426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短期或長期性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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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的結構

場地

場地應該是團體的目的和需要來決定,如果場地太大的話會令人覺得有種不安的感覺,然而,如果太小的話,會有一種壓迫感;雖然有時有張桌子會覺得會造成互動上的障礙,反之在桌上擺有點心的話,就別具意義了

團體規模

就成人治療團體而言,七至九人是最理想的;以娛樂性為主軸的,最好不要超過十人以上,不然可能產生管理上的困難;至於教育性質的,應該是團體的目的來決定,最少十二人不得超過三十人,但是如果要維持成員和工作者之間的良好關係,應該採取較小規模的團體為已

團體規則

制定規則時,應該要考慮個人的宗教因素與價值觀;然而對於個別成原有的特殊行為規範,應加以尊重,而非規範;但是在必要時,應該給予一些制裁,才能增加成員對規則的遵守

開放性或封閉性團體

開放性團體隨時都有心成員的加入;然而封閉是團體的成員指包括一開始團體形成時,被選上的加入團體的成員在運作方法上面就有所不同了,開放式團體像是生活朵剪影---生.婚.分.死,也較容易有現實感,並比較能將團體經驗轉換到現實的生活情境中;而封閉是團體的用作方式.團體目標.個人目標.與團體規範通常都是在團體初期就被建立了

短期或長期性團體

成人與成熟的年輕人較能接受在特定的時間和聚會次數之內,完成目標

聚會日期和時間

男性.女性.或混合性團體

領導

第一次聚會

達成目標的方案設計

紀錄.評估.與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