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工作之活動設計技巧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2月4日 (一) 13:52 由 218.162.83.247 (對話)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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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需要改進,你現在寫的是「活動方案」之定義,而非「團體工作之活動設計技巧」
「團體工作的方案活動之功能」,已與「團體工作之活動設計技巧」沒什麼相關
之前我在「條目索引」中問你要寫什麼,你是這樣回答的。
「我想寫的就如同字面上的意思,一篇方案的設計要領,設計過程,以及各種不同性質團體方案差異之比較等等...」
請把重點緊扣在「活動設計技巧」上,而非他者
另,文獻引用格式不正確,自己沒看過的文章不能放上去,要寫你看到的資料來源
請嘗試著用自己的話說明這個概念,文字重覆太多會有抄襲的嫌疑


通告
同學,第十二週了耶~老師要打分數了吶!! 於三日內自行移除此通告,並於七日內進行改善,否則將影響您的分數


Konopka(1963)認為:「活動方案(program)是指在團體聚會時,團體工作者呈現於團體之前的各種活動(activity)。這些活動非依工作者本身的興趣或需要而計畫,而係考慮成員的情況,依據個人診斷、團體需求、團體關係、機構目的、專業價值和人類關係的倫理信條等加以運作。」(李建興,民69)《萬育維,民90,頁90》

活動方案的功能

團體工作中的團體活動,不但具有媒介效果,而且還能產生治療的功能。所謂媒介效果是透過團體活動的進行,所產生的對話、表情、儀態、身體接觸、溝通或彼此經驗的分享,這些都成為人際互動中滿足人們共同需求的交換媒體(medium of exchange)。而在治療作用是指這些活動雖然與休閒活動無異,但是對個人具有特殊的治療意義。也就是所謂「治療性休閒活動」(therapeutic recreation)如音樂、美術、舞蹈、演劇等已成為團體工作中的治療性休閒活動。透過治療性休閒活動可以促成治療效果與休閒功能。如果從問題解決的過程來看,活動無疑地是達成目標的有效工具。(Gentry,1984)

通常團體工作的方案活動具有下列功能:(Shulman,1971;李南雄,1980)

  • 人際接觸的提供
  • 資料的彙集
  • 預演
  • 偏差行為的容許
  • 導入(entry) 《林萬億,民87,頁383-384》

設計的架構

設計的原則

本文進一步引用「結構化團體活動」(structured group excercises or structured experiences)所需考慮的原則作為採行團體活動的考量:(Pfeiffer&Jones,1977;王慧君,1979)

1.團體目標

2.團體發展階段

3.團體大小

4.聚會時間

5.工具準備

6.環境安排

7.過程導向

8.彈性運用

9.工作契約

10.活動評價

設計的步驟

設計時常見的問題

參考文獻

萬育維(民90)。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台北市:雙葉書廊。

林萬億(民87)。團體工作:理論與技術。台北市:五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