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動力"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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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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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整體的系統(group as a whole system)'''
 
'''團體整體的系統(group as a whol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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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林清,民83:頁17)
  
 
==團體運作==
 
==團體運作==

於 2007年1月16日 (二) 18:02 的修訂

團體動力 源自於團體成員間互動所產生的力量,由於欲些動力的存在,團體的運作才得以開始並持續下去,而團體動力研究正是在解釋團體內各種行為的變化現象及相互影響。團體動力會影響個別團體成員及整體團體的行為,所以透徹地理解團體動力將有助於工作者有效地面對個各類型的團體。
「團體動力一詞係由盧威(kurt lewin)最早提出,於1930年代在進行一系列的團體行為研究時,提及團體動力,用來說明團體成員在團體內的一切互動歷程與行為現象,也是團體運作和發展的過程。」(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團體動力是一套用來瞭解團體行為的基本知識和技巧,這些知識和技巧是經由過去的研究、發展和無數次的經驗累積而成。」(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團體動力強調理論、實務和研究的結合,尤其是特別重視研究成果的實際應用。


團體形成

團體發展

團體發展是在正常情況下,組織規模變大、團體結構的改變,團體會隨著不同時期的變化而發展下去。團體發展可使其增進團體效能,提高團體自存的能力,以適應外界環境變遷,其能維持與更新團體。
團體發展時會對團體產生的影響有下面幾項:
(1)增進成員間的相互信任與支持
(2)增進團體內和團體間面對團體問題的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
(3)創造一個知識和技術的權威來分派角色的環境
(4)增進平行、垂直、溝通的開放程度
(5)增進成員的工作熱忱和滿意感
(6)增進計畫和實行時個人和團體的責任感
(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 參考頁380)

團體結構

團體結構是團體運作的架構,也是團體的秩序,團體成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模式,互動和溝通的管道,更是團體成員關係網絡的集合體。團體的結構組成要素有:角色、地位、規範、文化、凝聚力。

  • 角色:在團體中,成員擔任不同的職位、工作和責任,視情況的不同、互動對象的不同也可能扮不同的角色。

在團體裡,為維持團體的運作和團體和諧關係,常會安排一些需要的角色,以下是常見的七種角色:
1.鼓舞者:用言語、肢體、情感與團結的態度對待別人,以激發參與者的思想與行動,並且表現出對他人意見與觀點的瞭解和接納,為團體帶來好的感受和安全感。
2.協調者:將不同意見取得協調,並消除緊張與衝突,促使場面輕鬆,保持團體和諧,以避免團體分裂。
3.妥協者:努力折衝各種不同的意見,尋求折衷的辦法與解決之道,讓團體成員接受其選擇,以便讓團體問題能順利解決。
4.守門者:保持溝通管道暢通,促使團體成員積極參與活動,完成團體任務,降低團體偏差行為的出現。
5.標準設定者:為團體任務或內部運作設定一些標準或依據,提高團體運作效率。
6.觀察者或評論者:此角色很注意團體的過程,能以描述性的、解釋性的或評斷性的方式,將所觀察到的或所看到的結論加以相連。
7.追隨者:追隨團體行動,聽從領導的指揮,或多或少接納別人的意見,在團體討論和決策中,經常是一位觀眾,或是沒意見者。(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 參考頁117~119)
在團體裡也有一些比較負面的角色,強個人的需求,而忽視其他成員的角色。常會導致抑制或阻礙團體的運作與發展。以下是常見的反團體角色:
1.攻擊者:往往會不同意別人的思想和討論結果,不會贊同別人的行為、感受和價值觀。
2.阻礙者:對於某些該做或不該做的事,往往出於倔強固執,對於全體希望的事往往會執意反抗,阻礙團體的進步。
3.消極者:不在乎團體,或是冷嘲熱諷的,只會在團體裡製造問題或惡作劇、挑撥離間成員間的感情,沒心參與團體的活動,而這些動作會破壞團體的凝聚力。
4.自大者:認為自己永遠是對的,別人是錯的,會強加自己的道德標準在別人身上,不在乎別人是否喜歡。
5.誘惑者:常利用操控的手法,常以較積極、陰險、狡猾的手段企圖控制別人,好讓別人趨向他、服從他的指揮。(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 參考頁117~119)

  • 地位:個人在團體中所獲得位置,此位置與個人的聲望、扮演的角色有關,關係到個人獲得順從、自尊和影響他人權力的程度。

決定地位的高低主要取決於三個因素:1.成員在團體討論參與的頻率2.團體對於個人的評價3.對於團體決策影響的程度。(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 )
地位的決定因素:「1.繼承或努力獲得2.因階級權位而來或專業功能而得3.因正式職位而來或個人特質而來4.積極地位或隱藏性地位。」(潘正德 民88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心理出版社 )由第一、二點因素得來的地位比較正式,但不一定會被接受,而由第三、四點因素得來的地位較非正式,但具持久性,雖有時隱而不顯,但被接受性有時反而較高。

  • 規範:團體成員行為的規定模式,用來管理成員行為的指導原則,在既定的情況下,知道哪些行為應該做、需要做和被期待去做。而團體規範可以分成兩種:

1.明示規範:有正式明文規定,是所有成員必需共同遵守的準則。
2.暗示規範:指在成員互動的過程中所顯現出來的,在互動持續進行時,逐漸成為團體易於認識和遵守的規矩,而互動行為的改變這種暗示規範也將會隨之改變。

  • 文化:由每位成員過去的經驗、背景、環境等因素,加上成員間的互動、溝通、交換和分享作用,而逐漸形成一套共同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模式。「團體中成員所有的事物、所做的事,以及所有成員的想法,團體成員經由與他人的互動而發展、維持、促成團體的文化。文化非是團體互動本身,而是互動的內容、意義與主題。」、「團體的一套共同協議,透過協議讓團得以掌控它的運作,而協議指的是方法、權力、價值、信念、習慣、道德等,是成員所共同擁有的一套生活和行為準則。」(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 )

文化對團體和成員的一些影響:(1)使成員有適應團體和外部環境的能力(2)團體成員行動的依據,方便成員間的互動進行(3)提供團體解決問題的方法及達成任務的作法(4)團體建構的鋼架和制度的基礎(5)團體成員認同的基礎。

  • 凝聚力:在團體中,成員彼此親近及相互吸引的程度,也是成員留在團體裡,所有力量行動的總和。凝聚力高的團體可以滿足成員對親密關係的需求。凝聚力對團體的影響:
    1.成員願意表達正、負向的感受2.願意傾聽3.成員願意為團體承擔責任4.容易達成團體的目標5.增加團體的表現6.成員出席人數穩定且願意參與活動。

圖像:Association structure.jpg
團體行為與動力結構模式(宋鎮照 民89 團體動力學 台北市 五南 )

團體行為

團體動力的運作是經由這四個不同層次系統之間的交互影響,且同時發揮功能。這四個系統是用來了解個體再團體中的行為和了解團體動力的四種觀點(perpective),前兩個系統是從個體的觀點來看,後面兩個系統則是從團體的觀點出發,當我們採用其一系統時,對團體中個體的行為就會產生不同的解釋結果。

四個層次系統如下:

個人系統(person system)

成員系統(member system)

團體系統(group system)

團體整體的系統(group as a whole system)

(夏林清,民83:頁17)

團體運作

團體溝通與互動

  • 溝通: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訊息的交換行為。「溝通不只是一種互動方式而已,將思想、觀念、資訊、價值等傳遞給對方,溝通也可以被視為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來改善人際關係,或是爭取別人的支持,以及解決一些問題。」(宋鎮照 編著 民89 團體動力學。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

良好的溝通可促進團體工作的效率,製造一個和諧的環境,完成團體的目標。
溝通的功能有以下四點:
1.激勵士氣功能:藉由溝通討論、協調,可以找出有效的解決辦法和提高工作效率,而溝通良好的團體裡,成員會有受到重視的感覺,也願意更加投入團體活動,接受團體與認同團體。
2.控制功能:藉由溝通的方式,可以預防或限制某些事情的發生而達到控制成員的目的。在此溝通方式完成是遵照規範的指示和規定,其目的是把握團體運作的績效,使成員行為能被團體掌握,以減少失誤。
3.表達情感功能:成員藉著溝通,與別人分享的彼此挫折感和滿足感。而這是屬於「情感性溝通」(expressive communication)能夠滿足個人情感需求、表達、支持和滿足社交需求。
4.傳遞資訊功能:溝通可以讓成員彼此分享到資訊,也唯有資訊充分以能做良好決策,以及透過資訊的分享,可以提高成員瞭解團體狀況。

  • 互動:互動是一種過程,而互動的發生可經由身體、語言、非語言、情緒、理性等等。若沒有互動就沒有團體,因此互動基本上是團體最重要的核心動力。互動的過程:
    1.始於注意:當處於同一情境的人們,想要進行互動,必須始於彼此的注意,並決定是否要互動。
    2.溝通意願:要有企圖溝通的傾向,則可以運用語言、面容、表情、眼神、姿態等,來表達其意志。3.相互表態:要有相互體會表態的作為,從對方的體態與表情來解釋對方的需求和意圖,以及瞭解對方的行為傾向與期望。
    4.調整行為:調整自己的行為,在心理上已經瞭解到對方的企圖與意向後,將會選擇最適當的行為反應對方,以維持雙方的關係。

圖像:Communication process model.jpg
溝通過程模型(許臨高‧莫藜藜譯著〈2000〉團體工作實務。北市:雙葉書廊。)

團體衝突

衝突:對議題立場不同、事實認知不一致,以及價值、觀念、偏好與需求的不同,都可能製造衝突或分歧,或是為了達成不同的目標和滿足,在相對利益上形成某種形式的鬥爭。
衝突的功能可分為正面和負面:

正面的衝突功能負面的衝突功能
激發競爭力和創造力降低團體的和諧和凝聚力
改善決策品質降低工作效率、削弱對目標的努力
增加團體向心力人際關係的破壞
重新評估能力影響成員正常心理
衝突可以帶動改變

衝突的過程:
(一)潛在對立:主要是因為語意表達的困難、誤解、資訊交換不足、溝通管道分歧,和溝通管道有干擾等因素而引發潛在性的衝突,當團體結構愈複雜時,潛在衝突愈大。
(二)認知與個人化:此階段是當各項要件產生了衝突,就會在此階段顯現出來,而這些衝突只有當事的一方或雙方感受到時才會發生。這種感受或認知常常是焦慮、緊張、不安、挫折感、充滿敵意等,一方已經知道與對方意見不合或是利益競爭,而此之間就已經存在衝突。
(三)行為:當一個人企圖阻撓別人目標的達成或者是利益的獲得,這種表現即屬於第三階段。在此階段行動必須刻意的表現出來,且知道可以阻擾別人。
(四)結果:是由公然的衝突行為與處理衝突的手段相配合而成,衝突結果可能會改善工作績效,也可能會降低工作績效。
圖像:Conflict process.jpg
衝突過程(宋鎮照 編著 民89 團體動力學。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

團體士氣與激勵

  • 士氣(morale):是對某一團體時組織感到滿足,樂意成為此團體的成員,並願意貢獻己力達成團體目標的態度。「良好的士氣可以使團體在最佳狀態中,了解個人與團體對工作環境的態度,以及盡其最大努力完成工作與任務。」(宋鎮照 編著 民89 團體動力學。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團體士氣表現是團體衝突的對立面團體關係,也可以透過培養團士氣或是提高士氣,來解決團體衝突。下例幾項是影響士氣的因素:
    1.成員對團體的贊同程度:成員對團體具有高度的團體認同感,成員與團體有休戚與共的心理,願意為團付出一切,努力完成團體的目標。
    2.成員間的和諧性:團體成員具凝聚力高、衝突度低、有強烈的認同感等,使成員關係比較穩定鞏固。
    3.團體是否有良好的溝通:溝通不良會阻礙關係的增進,成員間也不可能會產生共識,而且往往會產生誤會與猜疑,而影響團體士氣。
  • 激勵(motivaton):促使某人以某種方式去行動或至少去發展某種特殊行為傾向的方法。「是某人或某機關團體針對他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各種而要,適當採取物質的與精神的的刺激鼓勵方法,並設法滿足其需要。」(宋鎮照 編著 民89 團體動力學。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激勵與士氣人群關係的促進,有賴發揮激勵功能,激勵的目的在於透過個別差異的體認、成員行為的誘導、習慣態度薰陶與人性潛能的發揮,達到工作士氣提高的目的。」(宋鎮照 編著 民89 團體動力學。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

參考文獻

許臨高‧莫藜藜譯著〈2000〉團體工作實務。北市:雙葉書廊。
宋鎮照 編著 民89 團體動力學。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
潘正德 編著 民88 團體動力學。台北市:心理出版社。